一、租賃合同印花稅什么時候繳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
購銷合同印花稅應于合同書立當日,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并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繳納。
為簡化貼花手續,同一種類應納稅憑證,需頻繁貼花的,納稅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是否采用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的方式。
匯總繳納的限期為1個月,采用按期匯總繳納方式的納稅人應事先告知主管稅務機關,繳納方式一經選定,一年內不得改變。
二、印花稅的具體數額
按照《稅法》相關規定,房屋租賃合同,應該按租賃合同記載金額的千分之一計算印花稅,并要注意以下幾點:
1、購買印花稅票自行貼花、并劃線注銷。
2、租賃合同如果只規定了月(或年、或日)租金標準而無租賃期限的,可在簽訂合同時先按定額5元貼花,以后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
3、如果稅金在五百塊以上,或者要反復貼花的,去填納稅申報表。
4、兩個立合同的人都要計算繳納并粘帖印花稅。
三、租賃合同轉租條款的內容有哪些
房屋轉租合同范本
轉租方(甲方):某某,受轉租方(乙方):某某
根據《民法典》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轉租房屋的情況
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某地公有居住或非公有居住的房屋已書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或按房屋租賃合同的轉租約定或征得房屋出租人書面同意,由甲方將上述承租房屋全部或部分即某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轉租給乙方。該房屋的建筑面積多少平方米。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2、該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確。甲、乙雙方同意附件(二)、(三)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轉租期滿向甲方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租賃用途
1、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該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該房屋的用途為自己住宿,乙方承諾按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或租用公房憑證所載明的用途使用該房屋。
2、乙方保證,在轉租期間未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取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準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第三,轉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某年某月某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轉租期為個5月。自某年某月某日起至某年某月某日止。甲方保證該轉租期限未超出租賃合同的租期。
2、轉租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在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轉租期屆滿前3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轉租合同。
第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租金為多少元,月租金總計為多少元。該房屋租金某年某月某日內不變。自第某年某月某日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2、乙方應于每月15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百分之幾支付違約金
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某某方式
以上就是對租賃合同印花稅什么時候繳納的相關解釋。《民法典》對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有如果出租人進行租賃的物品未獲得相關的經營許可,不影響相關租賃合同的效用,同時如果租賃的物品不是實物的話,則該租賃合同不具有法律效用。
《中華人民共和過哦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2.產權轉移書據;3.營業賬簿;4.權利、許可證照;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公司 房屋租賃合同 要交 印花稅 嗎的答案是需要繳納印花稅。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 財產租賃合同 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按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1元的按1元貼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條規定,對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 租賃合同 ,免征印花稅。可見,住房租賃合同的雙方,不論出租方還是承租方為個人的,免征印花稅。如果是企業,不論是出租方還是承租方,都必須計稅貼花。 以上就是財產租賃合同印花稅雙方都要交嗎的回答
法律客觀:《 個人所得稅法 》第2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 工資 、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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