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廬縣征用菜地多少一畝
4800元一畝。桐廬縣人民政府于2021年5月10日發布的《桐廬縣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征收集體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顯示,桐廬縣對于農村土地拆遷中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實行的補償實行的是,按最高不超過1萬/畝一次性補償到被征地村包干統籌使用。補償標準是:水田2400元/畝;菜地4800元/畝;養殖水面5800元/畝;果園4800元/畝;茶園4800元/畝;桑園3000元/畝等。所以,桐廬縣征用菜地4800元一畝。
占用農村土地賠償一般怎么賠償
占用農村土地補償一般的補償方法如下:
(一)土地補償費。
征用耕地(包括菜地)、果園、魚塘、藕塘、葦塘、茶園、苗圃等,省轄市郊區按年產值的六倍補償;其他市郊區、工礦區和縣轄鎮按年產值的五倍補償;其他地區按年產值的四倍補償。征用耕地中,各類作物的副產品(不包括蔬菜)按每畝主產品年產量的15—20%計算。征用未結果的果園比照一般果園年產值的60—80%計算。征用新開辟的魚塘、藕塘、葦塘、茶園、苗圃等,比照一般各該類年產值的60—80%計算。征用成材林地,按征用時該地林木蓄積量的價值給予補償;征用幼林地,按成材林價值的50%補償;征用灌*林地和疏林地,按每畝年產值的三倍給予補償。征用宅基地和鄉(鎮)村公益事業,集體企業、個體工商戶已使用的集體土地,除按規定給予拆遷補助外,按耕地給予補償。征用其他土地,按被征土地實際年產值的三倍補償。
(二)青苗補償費。
征用耕地,按以下標準支付青苗補償費:已下種的按季產值的60—80%計算;已耕作未下種的按季產值的40—60%計算。
(三)附著物的補償標準
由省人民政府制定,選址確定后,新增加的附著物不予補償。第三十一條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用地單位除支付補償費外,還應支付安置補助費。征用耕地每畝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人均耕地一畝以上的補年產值的三倍;七分以上不足一畝的補年產值的四倍;五分以上不足七分的補年產值的五倍;三分以上不足五分的補年產值的七倍;三分以下的補年產值的十倍。征用其他土地的,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二至六倍支付安置補助費。第三十二條按照本辦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市人民政府、地區行政公署提出安置方案和增加安置補助費的意見,報省人民政府,可以適當增加安置補助費。但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該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二十倍。第三十三條征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按照國家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第三十四條經批準收回農業集體經濟組織長期(五年以上)耕種的國有土地,按照本辦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規定的標準支付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劃撥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已經使用的國有土地,用地單位應參照本辦法規定的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附著物補償費的標準給予補償。
東北農村拆遷種菜有補償嗎
在東北農村拆遷過程中,如果農民的土地被拆遷用于種菜,是有相應的補償的。這種補償是由政府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旨在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
首先,農民的土地被拆遷后,政府會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補償的標準一般是根據土地的面積、地理位置、土壤肥力和地價等因素來確定的。政府會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測量、評估和估價,根據評估結果給予合理的補償金額。
其次,農民還有可能獲得一定的就業機會。在拆遷后,政府和相關企事業單位可能會在拆遷區域建設農田和菜地,提供就業機會給農民。通過種菜等農業生產活動,農民可以繼續保持農業收入,并且有機會參與當地的發展建設。
此外,農民可能還能獲得其他的激勵政策。例如,政府可能提供技術培訓和咨詢服務,幫助農民提高種植技術和管理能力,提高農業產量和效益。此外,政府還可能出臺一些優惠政策,例如減免農村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減免農業稅等,進一步鼓勵農民參與種菜等農業生產活動。
總的來說,東北農村拆遷種菜是有補償的,政府會根據相關規定給予農民經濟補償,并提供就業機會和其他的激勵政策。這些措施旨在保障農民的利益,提高農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促進農村的經濟發展。
相關推薦:
菜地拆遷賠償(菜地拆遷怎么補償)
拆遷怎么賠償(房屋拆遷該怎么賠償)
離婚房子補償(夫妻離婚后房產應該如何分割)
離婚拆遷規定(農村拆遷房離婚分割的法律規定)
無為拆遷賠償(無為縣拆遷補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