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全款買房,結婚后房產證下來,然后加上女方名字這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么
如果男方母親能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是她出錢購買的房子,那法院很有可能判女方交回房產。新婚姻法有保障家長買房子給子女的這方面權益。
婚前財產是受保護的,各種收據發票留好。加上女方的名字,也可以證明這是你的婚前財產。當然既然你愿意把你的財產,分給你的妻子的話。有協議那就是共同財產。
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男方買房,該房產應為婚前財產。
婚后,丈夫同意房產證上加上妻子名字,視為丈夫對妻子的贈與,該房產為夫妻共同所有。
《婚姻法》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法婚前全款買房婚后加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財產抄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襲共同財產,要根據你們雙bai方財du產的具體信息來確定,zhi一般情況下以下dao這些財產是個人財產:1.一方婚前就已經獲得的財產;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3.財產是通過遺囑或贈與合同得到的,而且遺囑或者合同中確定只歸夫妻雙方中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而以下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1.婚后夫妻雙方的工資、獎金;2.婚后一方或者雙方生產、經營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法律明確規定的除外;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一般而言,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平均分割,但你們也可以訂立財產協議,對財產歸屬和分割進行約定,后期要分割財產時會按照你們的協議處理。婚前全款買的房屋沒有加對方名字的話還屬于你婚前個人財產。
婚前全款買房,應當認定為一方的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仍然歸其本人所有;婚后加上內夫妻另一方名字的,在法容律上屬于贈與,該房產如果雙方沒有約定份額的,離婚時,應當視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原則上一人一半。從法律上講,贈與行為是受法律保護的,已經贈與的,原則上不得撤銷。
一、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六條
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青島律師網頁鏈接
二、《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婚前全款購房,婚后加女方名字,離婚是此房算共同財產嗎?
屬于共同財產。
離婚房產分配方法,因房子的購買方式的不同,分配方法也不同: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規定: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若房子是一方當事人婚前全款購得,婚后添加另一方名字,視為贈與登記雙方名字后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對共同財產分配的方法與原則: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買的,09年初辦理過戶,房產證寫的是女方名字,婚后共同還貸,如果離婚房子歸誰? 房子是在婚前買的,09年初
我婚前全款買的房子結婚后加上老婆的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算共同財產的。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房產證上已明確載明老婆為共同共有人后,該房產便屬于夫妻共同共有。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擴展資料
根據鳳凰網報道:
2018年1月,家住杭州蕭山的小張(男)和小趙登記結婚。婚前,小張父母已為小張在城區購買了一套近150㎡的房子,付清了全款并登記在小張個人名下。婚后不久,小趙提出想在這套房子上加上自己的名字,雖然不是很情愿,但考慮到雙方已經結婚,小張和父母便答應了這一要求,并將該房子的產權變更為小張和小趙共同共有。
然而,小夫妻雙方婚后因性格不合而感情變淡。前不久,小趙竟提出了離婚,還要求分割房產——房子歸小張所有,但要補償給她房產價值的一半金額。
小張非常憤怒,認為房子是婚前父母出錢買的,是他的婚前個人財產,即使加了小趙的名字,也不能改變該房產是個人財產的性質。
于是小張和父母一起前來咨詢律師,那么小趙真的有權分走這套房產價值的一半嗎?
律師解讀
浙江王建軍律師事務所律師朱俊:
第一,“婚后加名”屬于贈與行為,該房產屬于小張和小趙共同共有。
這套房產雖然是小張的父母全額出資的,但在未加名前,產權登記在小張的個人名下,屬于小張的個人財產。該房產的權屬性質,不會隨著小張與小趙的婚姻結合而發生變化。
小張給小趙在房產證上加名的行為,則屬于小張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將其個人所有的房產贈與給小趙的行為,并且在產權登記變更之后,小張便不可撤銷該贈與行為。
《物權法》規定,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房產證上已明確載明小趙為共同共有人后,該房產便屬于小張和小趙共同共有。
第二,小趙有權分割案涉房產,但并非就是簡單地對半劃分。
共有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形式。
◉所謂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比如,小張和小趙可以約定對該房產分別享有50%和50%的產權。
◉而所謂共同共有,則是指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上述案例中,小張和小趙對該房產共同享有所有權,在沒有分割前都是所有權人。當然,因小張和小趙解除婚姻關系,意味著雙方的共有基礎已喪失,可對該房產進行分割。
參考資料來源:鳳凰網--小伙全款買房 婚后老婆要求加名字,離婚要分一半房產
財產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要根據你們雙方財產的具體信息來確定,一般情況下以下這些財產是個人財產:1.一方婚前就已經獲得的財產;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3.財產是通過遺囑或贈與合同得到的,而且遺囑或者合同中確定只歸夫妻雙方中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而以下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1.婚后夫妻雙方的工資、獎金;2.婚后一方或者雙方生產、經營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法律明確規定的除外;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一般而言,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平均分割,但你們也可以訂立財產協議,對財產歸屬和分割進行約定,后期要分割財產時會按照你們的協議處理。婚前全款買的房屋沒有加對方名字的話還屬于你婚前個人財產。
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結婚前付了首付,余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
3,結婚后買房的,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誰出了首付,誰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以上的規定看似公平,但是在真正執行起來的時候,遇到了極大的麻煩,很多男人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全家供起來的房子,為什么離婚的時候就要分給女方一半?現在房子是一戶人家的主要財產,如果要一分為二,那么唯一辦法就是把房子賣了,但是賣了房子你就永遠買不起了。正是因為類似的爭端太多,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對此進行了調整,下面是相關條款。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于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3,婚前買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4,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5,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后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后該房子屬于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現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就看誰出錢多,就支持誰。如果男方出錢買了房,那么房子就是男方個人的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共同財產分割,房子未來的升值部分同女方也無關,有人說老婆也參與還貸了,那么你就來證明你出了多少錢,你出多少錢就補給你多少錢,你能拿到的僅此而已,不會再多了。
現在房產證上有您妻子的名字,則你們就屬于該套房屋的共有人。
參考:
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結婚前付了首付,余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
3,結婚后買房的,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誰出了首付,誰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以上的規定看似公平,但是在真正執行起來的時候,遇到了極大的麻煩,很多男人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全家供起來的房子,為什么離婚的時候就要分給女方一半?現在房子是一戶人家的主要財產,如果要一分為二,那么唯一辦法就是把房子賣了,但是賣了房子你就永遠買不起了。正是因為類似的爭端太多,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對此進行了調整,下面是相關條款。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于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3,婚前買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4,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5,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后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后該房子屬于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現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就看誰出錢多,就支持誰。如果男方出錢買了房,那么房子就是男方個人的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共同財產分割,房子未來的升值部分同女方也無關,有人說老婆也參與還貸了,那么你就來證明你出了多少錢,你出多少錢就補給你多少錢,你能拿到的僅此而已,不會再多了。
算,視為你對個人財產的處置,把你的財產贈與給你妻子。
男方婚前全款買的房子,女方加名后屬于共同財產嗎?
男方婚前買的房子,婚后加上女方名字,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了嗎?
男方婚前全款買的房子,女方加名后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
拓展資料:
1、在中國具有完全有民事權利的人,都有放棄或向他人贈予、讓渡自己民事利益的權利。男方在婚后允許女方對其單獨購買的房產加名,可以視為一種權利的讓渡。法律上是合法的。因此,可以視為共同財產。
2、新的房產登記法規中有規定,如果要體現婚后雙方共有房產,應到房產局補加另一方的姓名.你的房子買得早,如果房產證上的日期比結婚證上的日期晚的話,你的房子就是夫妻的共有財產.如果是早一些,但是男方在還貸,那女方也可以說自己也有負擔,因為婚后男女雙方的收入支出都可算夫妻共有行為。
1,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結婚前付了首付,余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
3,結婚后買房的,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誰出了首付,誰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以上的規定看似公平,但是在真正執行起來的時候,遇到了極大的麻煩,很多男人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全家供起來的房子,為什么離婚的時候就要分給女方一半?現在房子是一戶人家的主要財產,如果要一分為二,那么唯一辦法就是把房子賣了,但是賣了房子你就永遠買不起了。正是因為類似的爭端太多,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對此進行了調整,下面是相關條款。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于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3,婚前買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4,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5,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后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后該房子屬于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現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就看誰出錢多,就支持誰。如果男方出錢買了房,那么房子就是男方個人的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共同財產分割,房子未來的升值部分同女方也無關,有人說老婆也參與還貸了,那么你就來證明你出了多少錢,你出多少錢就補給你多少錢,你能拿到的僅此而已,不會再多了。
婚婚前全款買的房子,女方加名后還是屬于共同財產的,因為共同擁有的
財產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要根據你們雙方財產的具體信息來確定,一般情況下以下這些財產是個人財產:1.一方婚前就已經獲得的財產;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3.財產是通過遺囑或贈與合同得到的,而且遺囑或者合同中確定只歸夫妻雙方中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而以下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1.婚后夫妻雙方的工資、獎金;2.婚后一方或者雙方生產、經營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法律明確規定的除外;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一般而言,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平均分割,但你們也可以訂立財產協議,對財產歸屬和分割進行約定,后期要分割財產時會按照你們的協議處理。婚前全款買的房屋沒有加對方名字的話還屬于你婚前個人財產。
相關推薦:
經濟實用房產權(經濟適用房產權是多少年)
辦理個體戶營業執照(如何辦理個體戶營業執照)
土地確權有哪些法律依據(關于土地確權的法律)
土地使用稅計算(房屋土地使用稅怎么計算)
網簽過戶費用(商品房辦網簽及房本需要交哪些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