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遺囑把房子留給外人有效嗎
立房產繼承遺囑是有效合法的。遺囑可以分為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和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但是法律對于各種形式的遺囑都有嚴格的規定。1、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公證遺囑未經公證撤銷,都是有效的。2、自書遺囑要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3、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4、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5、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對于各類形式的遺囑也存在不同的效力:公證遺囑優先于其他非公證形式的遺囑;非公證遺囑之間,后成立的優先于先成立的。
父親立遺囑把房子給了外人
我的一個外系表妹,她的父親有外遇(無確實證據)所以和她母親關系不和,居然在她母親健在的時候立遺囑,將他的房產分給了他外面的小蜜。rn請問這是否合法?謝謝rn如果合法,那么這正當的房產又是以何種比例分配的呢?法院將怎么判決呢?那么,我表妹的母親又應該以怎么樣的形式來維護她的權益呢? 1、這首先要區分你表妹家庭財產中,哪些是夫妻共同財產、哪些是個人財產:
你可以查看一下婚姻法第7、8條,有規定的。
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父親沒有單獨的處分權,要母親也同意才可以贈給別人的。如果是父親個人財產,則看2。
2、父親個人財產能否贈給小蜜:這是有爭議的,法律上,個人財產愛送給誰就送給誰,但是民法通則里有一個公序良俗原則,小蜜破壞別人家庭,不應該得到財產。這在中國是有判例的,四川瀘州遺贈案,你可以搜索一下,有個男的包二奶,立遺囑把財產都給了二奶,原配提起訴訟,法院判定遺囑違反了公序良俗,認定遺囑無效,財產歸原配。
案例的網址:http://q.sohu.com/forum/20/topic/2105689
所以,目前你們首先要搞清楚表妹的父親給小蜜的財產里有多少是母親的財產,這部分給了也無效的。然后要看主張剩下的那部分父親個人財產也不能給小蜜,理由就是公序良俗。相信法官會按著四川那個案例判的,不然會被人罵死。
婚姻法相關法條: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姻法的全文:http://baike.baidu.com/view/3047.htm#14
民法相關法條:
民法通則第七條“民事活動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破壞國家經濟計劃,擾亂社會經濟秩序”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遺囑是受法律保護的。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繼承。
遺囑繼承是由設立遺囑和遺囑人死亡兩個法律事實構成的,分別具有設立效力和執行效力。設立遺囑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有效條件,即受到法律的保護,具有設立效力。遺囑人一旦死亡,他所設立的遺囑即具有執行效力,由繼承人按照遺囑的內容繼承遺產。
遺囑如果不是假的,只有執行。
1、如果該房子是一方婚前所有,比如是表妹父親婚前以個人名義購買的,則房子屬于表妹父親的個人財產,他可以進行完全的處置。他以遺囑的方式將房子留給外人是合法的。
反過來,如果房子系表妹母親婚前個人財產,則表妹父親的行為是無效的。
2、如果房子系表妹父母的共同財產,則表妹父母對該房產擁有各自一半的所有權,表妹父親的遺囑將房子全部留給外人的,該遺囑部分有效部分無效。表妹父親只能處置屬于其一半的房產,對于屬于表妹母親的房產的處置行為應認定為無效。
3、如果你們確定表妹的父親卻是寫了這樣的遺囑,表妹的母親現在可以尋找表妹父親有外遇的證據,然后起訴離婚,并要求表妹父親對表妹母親進行賠償。在表妹父親死亡前,遺囑不發生法律效力,表妹母親可以從房子獲得多余一半的權利。如果等表妹父親死亡后,婚姻關系自動解除,也就無所謂表妹父親賠償表妹母親的說法。此時就只能按照遺囑來分配財產,表妹母親最多只能獲得一半的房子所有權。
4、如果你表妹還小,需要撫養的,其父親應當給其一定的遺產份額,不能完全留給他人。反之如果表妹已經成年的,則其父親不給其遺產也是合法的。
這是法律允許的,這叫遺贈,當然得到他死亡時生效,并且他只能處理屬于他自己的那份財產。目前這個事情恐怕還沒到法律解決的階段。你朋友的母親在丈夫去世后,可以以男方有外遇存在過錯為由要求法院審查這份遺囑,爭取多分割一些財產。
他的房產是指是屬于父親的私人財產么?如果是這樣的話,根據我國繼承法來說, 要符合幾個要件:
(1)主體要件,即遺囑人在遺囑作成時須有遺囑能力。
(2)客體要件,即遺囑所處分的財產須是遺囑人個人合法財產,且須是遺囑人死亡時所遺留的財產。
(3)內容要件,即遺囑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遺囑須為胎兒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遺囑內容不得違反 社會公德和公共利益。
總體來說,他所能處理的僅僅是從屬于他的那一部分私人財產,至于您所問的“父親能夠處理的財產的比例是多少?”這個是看具體情況而定的,如果您的表妹和其母親想多分財產,那么只能從善良風俗著手,要求法院重新審查此份遺囑。
父親去世 母親立遺囑把房子留給其中一個女兒可以嗎
不可以。
房子是父母共有,所以,父親去世,50%歸母親,另外50%由母親和所有子女均分。如果一個子女,母親有50%+25%,有四個子女,母親享有50%+10%;以此類推。
母親只能把自己享有的那部分立遺囑給他人,不屬于她的產權部分,她無權處分。
是兩個都在還是一個出去了一個在家敬孝呢,要是一個在家里看護老人的,那就是留給家里一個。
可以,主要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
母親去世父親有權利立遺囑把房子留給一個人嗎
如果母親在十年前去世,她和父親共同財產的一半,繼承人還沒有繼承,但沒有明確放棄繼承,現在父親去世,其立的遺囑,將房產全部給一個子女是部分無效的。
父親只能將自己名下的遺產遺囑給其中的子女。
父親的遺產包括繼承母親的份額和應屬于自己的財產(和母親共同財產的一半)。
母親的遺產應由父親+N個子女+母親的父母,有幾人平均或者不平均分幾份。
父母是否可以立遺囑將全部財產繼承給其中一個子女?
父親再婚后和后媽一起買進房改房,但房屋原來是父親結婚前單位的房子,房產證是父親的名字,原來在父親百年后房子理應繼承給我,但后媽現在共同享有這套房子,她又有個兒子,請問我怎樣才能得到這套房子。我在想如果后媽先百年了,父親可以立遺囑將房子給我,但如果父親先百年了,她也不是可以立遺囑給她的兒子。請問有何對策?父親(被繼承人)可以通過遺囑的方式,把房產給兒子繼承的。
父親(被繼承人)也可以通過其遺囑,將房產交給任意一個人繼承——無論你這人是不是法定繼承人或者跟父親(被繼承人)有沒有血緣關系。
根據《繼承法》,繼承開始后,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拓展資料
《繼承法》
第五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二十條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
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房子是你父親和后媽的共同財產,任何一方都無權單獨對房子進行處置。作為你父親,只能將他房子一半的份額遺囑留給你,同樣,你后媽也只能房子一半的份額遺囑留給她子女。
如果你后媽先百年,她最多只能遺囑將房子她的份額留給她兒子,如果沒有遺囑,那一半房子的產權你父親,你和她兒子都有三分之一,也就是房子的六分之一。
同樣你父親先過世也一樣。因為繼父母、繼子女在遺產繼承上和親父母,親子女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想要獲得房子的全部產權,必須你父親和你后媽一致同意留給你。
1,父母可以立遺囑處分自己的合法財產,并且可以指定由任何一個或者幾個子女繼承,也可以指定將財產贈與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2,如果繼承人中有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遺囑中未分配遺產的,應為其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3,可以參考相關規定
(1)《繼承法》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37、遺囑人未保留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遺產份額,遺產處理時,應當為該繼承人留下必要的遺產,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參照遺囑確定的分配原則處理.
繼承人是否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應按遺囑生效時該繼承人的具體情況確定.
父母是否可以利益?孰將全部財產繼承給其中一個,其余其中一個子女可以的父母可以立遺囑
如果是再婚后夫妻共同購買的房改房,無特殊約定,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任何一方都無權單獨處置,即使是立遺囑,也只能處分自己那一半。
所以,除非你繼母和你父親兩人一致同意,你不可能得以全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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