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怎么界定?
一方的婚前財產是指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一方婚前財產可分為以下4類:(1)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3)婚前財產的利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利息。(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現為另一形態的財產?;榍柏敭a的界定時間為雙方結婚登記之日,結婚登記前雙方分別所有的財產歸一方所有,結婚登記日后一方單獨獲得或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特別約定外,作為婚后夫妻共同財產。這樣規定的目的在于簡化財產關系,便于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如何界定婚前房產,是以房產證和結婚證的日期前后嗎
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十九條的規定,在夫妻雙方未采取約定財產制的情況下,一方的婚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78988e69d8331333361323562前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等應當屬于個人財產。
而關于婚前購房的問題,需要細分為好多情況。
一、婚前個人支付首付,婚后登記在雙方名下或者對方名下,屬于雙方的共同財產
二、婚前個人支付首付,婚后登記在支付方名下,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處理,雙方如果協議處理不成,認定為支付首付一方的個人財產然后對共同還貸的一方進行補償。
三、婚前支付全款,婚后登記在雙方名下或者對方名下,共同財產
四、婚前支付全款,婚后登記在己方名下,現在并沒有全國層面的法律規定,但是學界基本都認為屬于個人財產,因此《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婚姻家庭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七條也采納了該觀點。
司法依據:
《婚姻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婚姻家庭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 高法民一〔2016〕2 號
七、夫妻一方于婚前訂立房屋買賣合同并支付全部價款,房屋產權于婚后登記在該方名下,房屋性質如何認定?
答:夫妻一方于婚前訂立房屋買賣合同并支付全部價款,產權于婚后登記在該方名下的,該房屋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婚前財產如何界定?
我結婚前有一處房子。是用我爸的名字買的。結婚前沒辦理房產證?,F在結婚后兩年辦理的房產證。名字是我爸爸的名字。現在改成我的名字算不算婚后財產。。。 我國婚姻法規定如下: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ㄒ唬┮环降幕榍柏敭a;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引者注:此處十七、十八條即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多數情況屬共有,婚前財產及其它一些符合條件的屬一方所有)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如果這個房子一直是你爸的名字,因該房是你爸的財產,不是你的婚前財產,除非你爸將將該房明確贈與你。如果現在改成你的名字,在法律上叫房產所有權人變更登記,這就意味著在你婚后該房已經變更成你的名下,你就是該房的所有權人,當然該房產屬于你們婚后財產。
從法律物權上來說,該房屋屬于你父親的財產,現在要改成你的名字,就是一種贈與行為,你應當與你父親簽訂一個贈與合同,將該房屋特別指定只贈與給你個人,贈與合同應當進行公證。
建議以贈與的形式辦理,協議指定你為唯一受贈人即可。
婚前財產贈與怎么界定?
我和老公結婚的房子是婚前他父親付的首付,婚后一起還按揭的。在我懷孕的時候老公出軌了,之后完全變了個人?,F在孩子2個月,老公幾乎不履行他做丈夫及做父親的義務,對我的家人也很不尊重,還常常用語言冷暴力對我想逼我先提出離婚。我忍無可忍了,想協議離婚。他居然要求我把婚前他父親給的房屋首付款完全還給他父親。我想知道這個首付算不算財產贈與?我享有什么樣的權利?婚前的財產,離婚后對方是不可以分割的?;榍柏敭a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一方的婚前財產是指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一方婚前財產可分為以下4類:(1)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3)婚前財產的利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利息。(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現為另一形態的財產?;榍柏敭a的界定時間為雙方結婚登記之日,結婚登記前雙方分別所有的財產歸一方所有,結婚登記日后一方單獨獲得或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特別約定外,作為婚后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婚前贈與的財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是不會分割的。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六條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如果沒有其他附加條件,房屋產權歸所有人既房產證上的名字,應該算贈與,夫妻存續期間無論寫誰名字都是夫妻共有財產
具體看房子是誰的名字。
婚前房產和婚后房產怎么界定
婚前房產和婚后房產的界定是婚前到婚后的時間點,夫妻雙方自領取結婚證之日可視為婚前到婚后的時間點;另外,什么時候開始視為購買房產成功,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購房人真正獲得所購房屋所有權的時間點為辦理完房屋的過戶手續并取得房產證之日。
根據《婚姻法》規定,對夫妻財產制采取的是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相結合的制度,并明確規定,在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才適用法定財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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