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定債務清償的優先順序
你好,根據《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法院強制執行被告的財產,按什么順序清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
十一、多個債權人對一個債務人申請執行和參與分配
88.多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 執行人申請執行,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執行法院 采取執行措施的先后順序受償。
多個債權人的債權種類不同的,基于所有權和擔保物權而享有的債權 ,優先于金錢債權受償。有多個擔保物權的,按照各擔保物權成立的先后 順序清償。
一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對同一被執行人申 請執行,執行的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 保物權的,按照各債權比例受償。
89.被執行人為企業法人,其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可告知當事 人依法申請被執行人破產。
90.被執行人為公民或其他組織,其全部或主要財產已被一個人民法 院因執行確定金錢給付的生效法律文書而查封、扣押或凍結,無其他財產 可供執行或其他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在被執行人的財產被執行完畢 前,對該被執行人已經取得金錢債權執行依據的其他債權人可以申請對該 被執行人的財產參與分配。
91.對參與被執行人財產的具體分配,應當由首先查封、扣押或凍結 的法院主持進行。
首先查封、扣押、凍結的法院所采取的執行措施如系為執行財產保全 裁定,具體分配應當在該院案件審理終結后進行。
92.債權人申請參與分配的,應當向其原申請執行法院提交參與分配 申請書,寫明參與分配的理由,并附有執行依據。該執行法院應將參與分 配申請書轉交給主持分配的法院,并說明執行情況。
93.對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凍結的財產有優先權、擔保物權的債權 人,可以申請參加參與分配程序,主張優先受償權。
94.參與分配案件中可供執行的財產,在對享有優先權、擔保權的債 權人依照法律規定的順序優先受償后,按照各個案件債權額的比例進行分 配。
95.被執行人的財產被分配給各債權人后,被執行人對其剩余債務應 當繼續清償。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債權 人的申請繼續依法執行。
96.被執行人為企業法人,未經清理或清算而撤銷、注銷或歇業,其 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應當參照本規定90條至95條的規定,對各債權 人的債權按比例清償。
《侵權責任法》
第四條 侵權人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不影響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和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侵權人的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擔侵權責任。
在適用侵權責任法的解釋:
第六條 【侵權請求權的優先性】
侵權人的財產不足以承擔侵權責任與刑事責任,應當先承擔侵權責任的,人民法院的執行庭應當先執行民事判決確定的侵權責任,剩余財產再執行刑事判決確定的刑事責任。行政機關已經先執行了行政責任的,在被侵權人起訴的民事判決中,應當將行政機關列為第三人,同時確定侵權責任優先執行,行政機關應當執行人民法院的判決。
法院強制執行房產還債的順序是什么?執行后的錢是先個起訴的人還是誰?
首先法院強制執行的房產款項\
優先起訴人。然后才是沒有起訴的人\
所以盡可能聯名起訴\這樣才能
引起
法院的重視。
相關推薦:
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計算(拖欠工程款如何計算利息)
什么是金保工程(請問一下金保是啥意思)
房子過戶費(房子過戶費怎么算)
有限產權房屋的形式(有限產權房是什么)
房地產項目轉讓的條件(新房轉讓要符合什么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