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起訴離婚,一方不同意能離成婚嗎?
如果是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不會判離。只能是先調解,調解不了的就只有等半年以后再起訴,雙方還是堅持要離的,法院將判其離婚。
根據婚姻法規定和司法實踐經驗,(一方患有法定不予結婚疾病,患有疾病不能發生性行為久治不愈的.婚前缺乏了解未建立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婚前隱瞞精神疾病婚后不能治愈的.一方以欺騙方式獲取結婚登記的.雙方雖登記但分居無和好可能的.一雙方分居兩年的.包辦買賣婚姻的.一方與他人通奸,經教育履教不改的.一方重婚的.一方好逸惡勞,賭博,吸毒的.一方被判處長期徒刑的嚴重傷害夫妻感情不能原諒的.一方失蹤滿兩年經公告期滿的.一方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家庭暴力的.其他導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符合以上一種情況的法院應判決離婚!
感情確已破裂”是實體性規定,是準予離婚的法定條件。“調解無效”則是程序性規定,不能視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案件,許多是感情確已破裂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調解無效”是“感情確已破裂”的一種反映。而有一些離婚案件,雖然是“調解無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在調解工作中,往往存在著力與不力,深入與不深入等差別,直接影響著調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審判實踐說明,“調解無效”和“感情確已破裂”的含義不完全相同,“調解無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確已破裂”。因此,不應當把“調解無效”作為認定“感情確已破裂”的根據。在審判實踐中,既不要把“感情確已破裂”與“調解無效”完全等同起來。也不要把“調解無效”簡單地作“感情確已破裂”的標志。更不要把“調解無效”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只是“感情確已破裂”。
相關法律
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奸、與他人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吸毒、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為的。
15.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如果是在法定的行情下就可以判決離婚的!!對于是哪幾種法定情況下的內容我給你個文件 你看下 就離婚問題,如雙方協商成功,就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問題、債務承擔問題達成協議,可去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如雙方協商不成,可訴訟解決。你應該提供相關證據證明雙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師代理案件。婚姻法相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女方不同意離婚 起訴離婚多久可以判離婚
1、離婚主要有三種方式:
(1)民政登記離婚,需要兩人同時到民政登記離婚。需要離婚協議(可以自己寫,也可以請人寫),處理好子女,共同財產、債務等問題即可;結婚證,雙方照片(到相館跟老板說是用于離婚的就行)等相關材料,這個是有時間限制,有的地方是周三才可以登記。
(2)法院調解離婚。需要民事起訴狀一式兩份,結婚證明,50元訴訟費,到被告(可以靈活處理,誰當都行)戶籍所在地基層法院辦理即可。
(3)法院判決離婚。主要是針對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形,需要的材料與調解一樣。不過第一次起訴如果沒有《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情況,一般都不會判離的。這時法院會給你們六個月的緩和期限,六個月后如果真正不能和好,則第二次起訴一般都能判離。
2、鑒于你所稱對方不同離婚,則需要起訴離婚。庭前法官會進行調解,當然能和好更好。實在不能和好,法官主要會主持調解離婚的。程序簡單,快的話當天就能寫好調解書,解除婚姻關系。
男方父母逼迫離婚,,女方不同意,如果提出訴訟這個婚能否離的成?
我很愛我老公,剛剛領證,還沒有典禮。但是前一段迫于雙方工作壓力的原因兩個人一直在吵架,我很不順心,于是對老公說不然就離婚吧,兩人去民政局了,但是沒有離。后來公公婆婆知道這個事情后極力反對在一起,非逼著離婚,于是前幾天便又去了一次,在民政局我極力不同意,沒有辦成,不想和老公分開,現在公婆逼著要離婚。老公也沒有說兩人感情破裂,只是說跟父母那里緩解不了。。像這種情況,如果男方起訴離婚,法院會判兩人離婚么?女方不想離婚,又該怎么做?1、根據法律規定,婚姻自由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不受任何機關、團體、個人的干涉。如果男方的家長極力阻擾的話,如果造成嚴重后果,會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而承擔刑事責任。
2、如果兩個人有感情基礎,而且均覺得無重大矛盾不可調和,那就沒必要離婚,為了父母的態度離婚是相當愚蠢的行為。
3、建議夫妻兩人單獨居住,不要受父母約束,與父母冷靜一段時間。
法院判決是否離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為準,不是以他父母說的為準,所以,如果你們都不愿意離婚,法院是判決不準離婚的。
離婚與否是看父親感情是否完全破裂,你自己把握吧。
只要你堅持不離婚,法院不會判!
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怎么辦?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同時規定,結婚自由,離婚也自由。如果雙方不能協商離婚,起訴離婚不需要得到對方同意。帶上起訴狀和相關證據材料,到對方所在地法院起訴立案,就可以了。
對方如果同意離婚可以協議離婚,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可訴訟離婚。但是第一次訴訟離婚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離婚,部分特殊情況準許一次離婚。如果你需要婚姻家事法律服務,可通過家理官網或知道APP主頁找到我的聯系方式,向我免費咨詢!
中國婚姻法是怎么規定的?一方起訴離婚,而另一方堅持不離
我國《婚姻法》對男女一方提出離婚的規定如下: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單方面申請離婚,如果另一方堅持不離婚的,這方可以分居,按照婚姻法規定,分居滿兩年自動離婚。在這個世界上,沒有離不掉的婚。放心吧,親。
申請單方面離婚,或者是申請分居離婚
醬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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