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不了房產證的十二種情況 如何處理
菁英提供:辦不了房產證分2中情況
一、開發商原因造成無法辦理房權證
1、在集體土地上開發的項目
2、沒有批準就立項的項目
3、沒有取得批準規劃的項目
4、沒有獲取銷售許可證的項目
5、驗收不合格的項目
6、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
7、開發商未交納相關稅費的
8、被有關部門查封、限制交易的項目
二、購房者原因造成無法辦理房權證
9、購房者沒有交納相關稅費。
10、沒有提供房屋登記發證機關所要求的相關資料及身份證明。
11、委托他人辦理房產證但沒有出具授權委托書的
根據導致無法辦理產證的過錯方的不同,處理的辦法上也是不同。
如果是開發商的責任,購房者應該帶上購房合同,首先與開發商進行協商,如果達成一致,雙方可簽訂協議,對相關的責任和終的處理方式進行約定。
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師向開發商發律師函。律師函可以對對方起到催告和警示作用,催促對方積極主動承擔責任,比司法途徑要便捷許多,但律師函沒有強制性,如果對方拒不賠償,終還是需要提起訴訟。
如果經協商和發函,開發商拒不解決問題的話,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同時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
如果是購房者的責任,只需根據原因補足費用,或者材料應該就可以辦理好房產證。
買了房子五年了房產證辦不下來怎么辦
1、只有五證齊全且小區通過綜合竣工驗收合格后的房子才可以辦理房產證的,新房通常三個月拿到房產證,二手房過戶以后,一個月左右拿到房產證。
2、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
3、由于開發商的原因造成購房者未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取得房產證;或者期房預購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內未取得房產證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買受人自訂立合同之日起90日內未能取得房產證的,開發商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房產證辦不下來怎么辦
一、長期辦不了房產證怎么辦:
首先,可能是開發商的原因。這種原因較為多見。比如有的開發商未交齊土地出讓金,或者雖然交了一部分土地出讓金后取得了開發項目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但在辦理開發項目的產權時,不交齊出讓金,開發項目的大產權是辦理不下來的,開發商也就不能取得開發項目的大產權證。
再如有的開發商為了籌措資金,將所開發的項目抵押給銀行,以取得貸款,在未還清銀行貸款之前,開發商取得的開發項目的大產權證也應押在銀行,不能辦理過戶手續。還有的開發商開發項目時超過了規劃部門審核的用地規劃,所以不能辦理房產證。
其次,業主的原因。業主由于自身的原因,沒有及時交納應交的稅費,或者沒有按要求提供相應的證件資料等,使得房產證辦不下來。這種情況是很少見的,但也存在。
最后,也可能是房產管理部門的責任。由于辦理房產證手續較為繁瑣,而房地產管理部門因機構、人員、效率等原因,造成房產證遲遲辦不下來。當然這種情況并非普遍,只是個別現象。
開發商原因造成房產證辦不下來是較為常見的現象。為了避免開發商推諉責任,購房人在購房合同中最好與開發商明確約定,“買受人(業主)委托出賣人(開發商)代為辦理房產證,對需要由買受人提供的資料及承擔的稅費,開發商應從房屋交付之日起30日內書面通知時候辦理房產證比較合適,如果開發商遲遲不給辦理房產證的話有沒有什么風險,自己能不能辦理房產證,如果是長期辦不了房產證該怎么處理,這一系列的問題購房者十分關心,也不是很清楚,可也容易發生糾紛。所以購房者可以向專業的房產律師咨詢這些問題,也可以在辦不了房產證的時候請律師幫忙解決。
二、如何處理房產證糾紛:
買受人提供(繳納),逾期視為買受人資料齊 備,相應稅費已繳納”,同時約定在一定期限內如果房產證未辦理下來,房產商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對于新買的商品房:
(一)勤于查詢
購房人簽合同前應查看清楚,開發商提供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正本的記事欄中,有無土地被抵押的標注。也可以登錄相關網站查詢,在北京,可以登錄北京市房屋土地權屬登記事務中心的網站進行查詢。
(二)認真查驗文件簽約前可以查驗國有土地使用證,如果是臨時使用證或有抵押,要拒絕簽約,或者一定要求開發商簽訂補充協議,約定開發商保證于xxxx年x月x日之前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簽好《購房合同》
《購房合同》中要有專門條款對房屋產權和房產證相關內容有所約定,不僅要約定具體辦理的最后時限,還要約定不能按時辦理的處理辦法。
(四)解約與索賠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如果開發商存在下列嚴重違約行為,您可以通過協商或訴訟的方式解除、撤銷合同或宣告合同無效,并要求賠償。
開發商(超過)不給房產證向法院起訴,要求退房。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開發商在購房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未取得房屋的產權證。根據法律的規定,由于開發商的原因,購房者在購房合同約定的期限內超過一年以上仍然無法得到產權證,購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并且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賠償損失。
購房者在購買房屋并辦理入住以后,最關心的就是何時能夠取得房屋產權證書,因為只有該證書才能證明購房者是房屋合法的所有人,其權益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實踐中,許多購房者從入住到取得相應的房屋產權證書,都經過了很長時間,有的甚至一拖幾年都辦不下來。分析其原因,大致可分為以下四種情況:
一.房地產開發商的原因。根據開發商不同的情況又可分三種情形:
1.開發商在銷售樓房的時候根本就沒有取得完整的“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如果該五證中缺少任何一證,都不可能辦到產權證。有的開發商在銷售的時候五證不齊,對購房者說正在辦理過程中,購房者最好不要買這樣的房屋。如果一定想買的話,就要到房屋管理部門調查開發商所說的是否屬實。要是開發商沒有辦理或者是被房管部門拒絕了的話,購房者最好不買這種房,因為將來很可能辦不下產權證。如果遇上什么意外的話,您的權益將得不到保障,風險太大。
2.開發商雖已取得五證,但私自更改了房屋的使用性質。例如,房管部門批準的是住宅樓,而開發商卻當作商業樓銷售,去辦理產權證書的時候,當然是辦不下商業樓的產權證書了。此時開發商想重新申報更改房屋用途是很困難的,受損失的自然是購房者。
3.開發商取得五證,并已取得大產權證,但開發商已將該房屋抵押給了別人,同時出售該房屋。購房者要是購買了這種房屋,所面臨的風險就更大了。如果開發商不能及時履行到期的債務,抵押權人要求實現抵押權的話,購房者肯定是沒有產權證書了,甚至連居住權都沒有了,最后購房者只能是通過訴訟來要回所付的房價款,能不能要回還另當別論。所以購房者在買房前要充分了解房屋狀況。二.購房者自身的原因。分兩種情形:
1.購房者沒有交足應付的房價款,開發商就不會去辦理過戶手續,購房者也就辦不下產權證書了。
2.購房者沒有及時提供應交的文件材料,例如,購房者拿著購房合同,始終不交給開發商,自然也就辦不下產權證書了。三.房屋管理部門的原因。由于各方面的因素,房屋管理部門有時也會拖延辦理產權過戶的時間,主要是在測量、辦理手續上的速度太慢。遇到這種情況,購房者應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異議,如果對其答復感到不滿意或者沒有作用的話,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這屬于行政機關的不作為行為。四.主要是房改時,單位職工購買公房以后,遲遲辦不下產權證書的情況。如果職工已經交納了房價款和提供了文件材料,辦不下產權證書的原因,如果不是房管部門辦理速度太慢,主要就是在單位了,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可能就是售房單位沒有把所售房價款存入住房專用賬戶上去。根據政府的有關規定,房管局給房改房辦理產權證書的前提條件是售房單位必須把售房款存入指定賬戶,否則不予辦理。職工如果遇上這種情況,應向其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政府職能部門反映,及時糾正單位挪用房款的錯誤行為,早日辦下房屋產權證書。
房產證辦不下來是什么原因;主要是商品房開發商沒有完善以下手續,在造成不能辦理房產證。。。
需要開發商的各種征用國土手續齊全、修建立項、規劃報批、施工圖審、修建、報建報檢、預售等等的手續辦理齊備。
還需要房屋竣工驗收合格,包括其它的消防、環保設施驗收合格。
這些完善后,才具備辦理房產證的條件,在辦理房產證開始后,還需要3-6個才能拿到房證。
房子購買一段時間后,房屋產權證仍然辦不下來,可能有以下幾種情況:第一是房子的五證還不齊全,也就是開發商的出售審批手續存在問題,沒有辦理下來預銷售許可證;第二是房屋的竣工驗收不合格;第三是房子雖然五證齊全了,但開發商沒有到房管局提交辦理房屋初始登記的申請,房管局因此無法為住戶辦理產權證。
不論是因為以上哪種原因,出現交房延期的問題都可以推斷為開發商的過錯。對于預售商品房辦理房產證義務的履行期限,應當按照《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有關規定來確定,也就是“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F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
市房管局工作人員提醒廣大購房者,要買五證齊全的房屋。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開發商延遲辦理產權證的時間超過90天的,業主完全可以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也就是追究逾期辦理產權證的違約金,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逾期違約金的標準,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我的房子住了五六年了,房產證遲遲辦不下來我該怎么辦
房產證辦不下來,一般來說有兩種可能,一種就是由于開發商的原因辦不了產權證,一種就是由于購房者的原因。
一、開發商角度,不能辦理產權證的主要原因有:
①利用集體所有土地開發的項目,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小產權房”。
②沒有經過立項批準的項目。
③沒有取得規劃審批的項目。
④沒有銷售許可證又無產權證的房屋。
⑤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房屋。
⑥土地或房屋目前正處于抵押狀態的。
⑦開發商未交納相關稅費的。
⑧土地、房屋等有關部門查封、限制交易的等等。
二、購房者角度,不能辦理房屋產權證的主要原因有:
①購房者沒有交納相關稅費。
②在辦理產權證的時候沒有提供房屋登記發證機關所要求的相關資料及身份證明;委托他人辦理房產證但沒有出具授權委托書的
三、開發商原因導致房產證辦不下來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協商解決
如果是開發商的原因導致不能夠辦理產權證的,又兩種方式來協商解決:一種是在一定期限內,購房者不退房,而開發商應該按日支付違約金;還有一種是購房者退房,開發商再支付一定的違約金。
大家在協商的時候,一定要記得帶上購房合同,找開發商協商要求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雙方分歧不大,達成一致意見后,雙方簽訂協議,約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最終處理方式,并由開發商對購房者進行賠償。
(2)發律師函
如果說協商未果的話,大家可以委托律師向開發商發律師函。律師函主要是可以起到催告和警示作用,催促開發商積極主動承擔責任,積極解決辦不了房產證的問題,發律師函比司法途徑要便捷許多,但律師函沒有強制性,如果對方拒不賠償,最終還是需要提起訴訟。
(3)提起訴訟
如果經協商和發函,開發商拒不解決問題的話,那么購房者就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同時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
相關推薦:
經濟適用房轉讓政策(經濟適用房如何轉讓或贈予)
拆遷管理條例(城市房屋拆遷管理的條例)
購房終止合同怎么辦(如何能夠解除購房合同)
農村的房屋拆遷補償條例(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有那些條款)
中國建設工程律師(請北京專業建筑工程糾紛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