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者能單獨一人進行婚前財產公證嗎?
主要是公證一些貴金屬、珠寶首飾、存款、電器……rnrn不想讓對方知道我有哪些婚前財產。不能。
婚前財產公證本來就是兩個準備結婚的人去公證一下各自婚前財產是否共有的問題,所以一個人當然不能進行婚前財產公證。但可以去公證一下你有哪些個人財產,只是如果你不能證實你對這些財產的所有權的話,那么公證機關是不會給你公證這個結果的,只會公證你在他們面前出示過這些物品,或者證明你當時占有過這些物品。
另外,如果不想對方知道的話,你只要把這些東西藏好就行了,因為婚姻法本身就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約定的話,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所以你不用擔心。詳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滿意的話請采納,謝謝!
你好,可以到公證處辦理公證。
我未婚一個人能做婚前財產公證嗎
可以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十一條規定: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合同;繼承;委托、聲明、贈與、遺囑;財產分割;招標投標、拍賣;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公司章程;保全證據;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擴展資料:
婚前財產公證的相關要求: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2、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3、公證機構對申請公證的事項以及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按照有關辦證規則需要核實或者對其有疑義的,應當進行核實,或者委托異地公證機構代為核實,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依法予以協助。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你好!對你的情況,首先,婚前財產公證是必須婚姻雙方共同辦理的,所以一個人是不能辦的。只能做個人的財產公證。
其次, 其實在新婚姻法實施后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意義已不大,因為新婚姻法已明確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其個人財產,就算不做公證也不會轉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再者,看你想要公證的對象是什么,一般主要是房產。而想要證明房子是婚前財產,最直接的證據就是產權證。只要產權證在婚姻登記之前取得,且只有登記你一人的,就可以認定為婚前財產。但是,在實踐中有一種情況,如果婚后對方有共同償還貸款的,有權主張就所還貸款部分的份額。
可以做財產公證
可以做的。
婚前財產公證一個人可以辦理嗎
婚前財產公證一個人可以不辦理,需要雙方到場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就是未婚夫妻或已婚夫妻對婚前的財產歸屬進行約定并對這個約定辦理公證,由公證處對雙方的簽約行為和協議內容是否真實合法進行審查,確保夫妻雙方今后發生糾紛時,可以有效保護各自的合法權益。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未領結婚證一個人可以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嗎
所謂的婚前財產公證當然得雙方到場了,一個人去公證什么呢?
不行,要你未婚夫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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