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沒有房產證,離婚房子怎么分割
房子沒有房產證,即離婚時尚未取得所有權的房屋主要是指夫妻雙方作為買受人沒有交清全部購房款而沒有取得所有權的房屋。離婚時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主要是指夫妻雙方根據福利性政策以標準價購買的房屋,即部分產權房屋。
沒有房產證,離婚時房子照樣能分割。首先雙方要確定房產各分一半,誰想留用此房?并按當地房子市場價折算成人民幣,即此房價值多少萬元,然后住房人給另一方付現金。雙方同時寫一份房產分割協議書,雙方簽字按指印,產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文書。
婚姻法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九條 登記結婚后,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房子不能分割,女方直接說得到多少錢吧,千變萬化,萬變不離其宗,都是錢惹的禍,何必拐彎抹角呢。男方沒有能力支付,法律上也肯定不支持這么多
一般情況下,沒有拿到房產證,法院不會判決歸屬,僅僅判決的是房屋居住權,等拿到房產證,當事人另行訴訟歸屬。
確實你恐怕拿不到房子,因為是你們婚前他爸買的。你們也從來沒有付款過。且她的父母也沒有指定說贈送你們兩人。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離婚怎么分割
如果是沒有房產證的,只需雙方簽訂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就行。如果是房產證在辦理過程中,則在房產證辦下來后憑離婚協議再去辦理分家析產過戶手續。
根據你的情況敘述,做一下分析,以供參考:1、此房產為你們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如果你們沒有書面約定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為一方的話,那么此房產為共同財產。所依據的相關法律條文:《中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2、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的債務也為夫妻的共同債務。那在離婚時仍然為夫妻共同債務。你們銀行的購房貸款,應有你們夫妻雙方共同償還。 依據的相關法律條文:《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未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房子,離婚時法院按以下原則處理:1、雙方協商,協商一致,按雙方協商方案處理。2、協商不成,但雙方一致同意分割,且能共同確認房產現在價值,以雙方確認價值為標準或者進行競價,一方得房,給另一方相應補償。3、對房產價值協商不成,法院暫時無法分割,先處理離婚和其他財產,爭議房產告知雙方將來房產證辦下來,另行起訴分割。
房子沒有房產證,即離婚時尚未取得所有權的房屋,雙方當事人對爭議的房屋均不享有所有權,雙方均無權請求房子歸自己。但是可以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以后房屋所有權的取得、歸屬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取得房產證后的歸屬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參考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照顧女方、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由哪一方居住使用該房屋,而不能對房屋所有權的歸屬進行判決。
我們是農村買的房子,沒有房產證,離婚怎么分割
農村買的房子沒有房產證,離婚時法院不會給分割的,只能夫妻雙方協商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一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你是哪里農村的
離婚時還未拿到房產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如何分割
在離婚時,夫妻雙方所爭議的房屋沒有房產證的情況下,只享有房屋占有、使用的權利,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
房子沒有房產證,即離婚時尚未取得所有權的房屋,雙方當事人對爭議的房屋均不享有所有權,雙方均無權請求房子歸自己。但是可以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以后房屋所有權的取得、歸屬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取得房產證后的歸屬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參考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照顧女方、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由哪一方居住使用該房屋,而不能對房屋所有權的歸屬進行判決。
沒有房產證,離婚房子怎么分割
房子沒有房產證,即離婚時尚未取得所有權的房屋主要是指夫妻雙方作為買受人沒有交清全部購房款而沒有取得所有權的房屋。離婚時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主要是指夫妻雙方根據福利性政策以標準價購買的房屋,即部分產權房屋。
房子沒有房產證,即離婚時尚未取得所有權的房屋,雙方當事人對爭議的房屋均不享有所有權,雙方均無權請求房子歸自己。但是可以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以后房屋所有權的取得、歸屬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取得房產證后的歸屬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參考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照顧女方、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由哪一方居住使用該房屋,而不能對房屋所有權的歸屬進行判決。
雙方商量一下,簽定一個分房協議,先給房子估一下價值,說清楚,誰要錢款,誰要房子,約定將來離婚時,房子歸誰,誰就應把房子估價一定金額錢款的一半或接近一半,送給無房對方。如果協商不成,達不成分房協議?那只能走法律程序,由法官判決,并強制執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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