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各位 我想辭職去別的省份工作,原單位的五險一金可以取出嗎,取好還是不取好,到了新單位以后這些該怎
一般地區,原單位繳納的醫療保險金額中,你個人賬戶上的金額內可以去醫保定點容藥點買藥花掉,但不可取出;公積金如果確定跨地區離開當地,可以去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相關手續,可以全額取出;其他社保包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不能取出;失業、工傷保險無賬戶;養老保險有個人賬戶,將來在你退休時,可辦理養老保險的轉移手續,一般是轉移到你的戶口所在地。到新單位后,如果是外地,所有保險將由新單位給你重新辦理,但公積金目前不是所有地區都是強制執行的,你的新單位不一定會給你辦理。
按《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上面的規定辦理轉移即可。
這些最好不要取~~~到了新單位可以續交~~~取了以后到了新到位該重新計算你的合同年限了~~~·
謝謝各位,了解這塊的點撥一下 我想辭職去別的省份工作,原單位的五險一金可以取出嗎,取好還是不取好?
到了新單位以后這些該怎么辦?自己存的可以取出來,帶上身份證 就夠了。但公司負責給的哪部分就拿不出來了。
到了外省的話,這個錢也可以轉的。不取為好
第一,取了的話,公司給的那部分錢就浪費了,手續還很麻煩
第二,轉過去了,還能繼續用
征詢新單位的意見,可否接收,同時去社保中心咨詢是否可以轉移!
你可以讓新單位的人事或者人力資源部門 去當地社保或者公積金管理中心 做異地并入的手續
辭職以后五險一金可以取出來嗎
根據法律規定,公積金是可以取現,但是五險并不能取現,并且各種險專的情況是不一樣的。五屬險中,養老保險領取的條件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滿15年社保費用;失業保險的領取條件是符合失業等相關條件等。但是辭職后,可以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勞動者辭職的,五險一金是不能取出來的。
勞動者在原單位繳納五險一內金,離職后五險一金的處理方式是:
一、容養老保險有個人賬戶,身份證號就是帳號,辭職后可以有三種處理方式:
1,停止交費,形成繳費年限中斷,個人賬戶積累停止,但只要時間不長對今后影響不大;
2,由于個人全額繳納,即不中斷繳費把過去連同企業繳納的部分一并自己繳納,但這樣個人負擔較重不太合算;
二、如果到外地謀職可以辦理保險轉移手續,到新的就業地區。不管哪種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單位按原帳號繼續繳費即可,不用補交,但就是不能退。
三、醫療保險,也有個人賬戶,辭職后處理方法基本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里的錢可以在當地繼續使用。
四、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都沒有個人賬戶,辭職后保險自動解除,但失業保險只要繳費滿一年,不是個人原因造成的失業,就可以領取。
五、住房公積金,有個人賬戶,企業和個人繳納的費用,全部形成個人賬戶總額,就如同銀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權屬個人,辭職后只不過停止了存錢,但賬戶的錢還是勞動者的,只要符合公積金提取規定,隨時可以提取,以后也可以續交,永遠不會作廢。
辭職后五險一金是取出來好還是不取的好?
所謂“五險一金”是指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版保險、工傷保險、權生育保險和享有的住房公積金。
社會保險是參保即入(入了社會保險基金),不可退返的,只能享有社會保險待遇,只有在參保人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而死亡時可以退返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帳戶余額部分,其它保險不退返。參加人工作發生變化或辭職時可以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的接轉手續或續保手續,其它三險即中止。
辭職時住房公積金可以提取或轉移,提轉都是一樣的,都是職工本人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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