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貴陽住房公積金全額提取條件: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到國外或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4)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女年滿45歲、男年滿50歲的;
(5)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并符合部分提取使用條件的;
(6)本市戶籍并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1年或者轉入集中封存戶滿1年以上(含1年)并未建立新的勞動關系的;
(7)非本市戶籍并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8)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可以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余額;
(9)調離本市的;
(10)其他特殊情況。
2、部分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應保留不低于壹佰元的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房改房補交土地收益金或者經濟適用房補交土地出讓金的;
(3)償還個人住房貸款本息的;
(4)承租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資收入20%的;
(5)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單位自管公房的;
(6)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患有特殊病種的;
(7)遭遇重大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8)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9)其他特殊情況。
擴展資料
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二十六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購房首付比例、貸款最長年限、最高貸款額度按照國家規定和市公積金管委會的決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到規定期限;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具備償還貸款本息能力;
(四)信用記錄良好;
(五)有符合法律規定及擔保條件的購房合同或者其他批準文件;
(六)購房首付款不得低于按照規定計算的應付款額;
(七)市公積金管委會確定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八條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應當如實向市公積金中心提交經所在單位核實的貸款申請表及貸款所需的相關資料。
市公積金中心自受理貸款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予貸款的決定。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不準予貸款的,應當退回申請資料并說明原因。
第二十九條 市公積金中心應當建立健全住房公積金風險防范機制,完善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貸后管理等制度,有效防范貸款風險。
參考資料來源:
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提取原因證明資料
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
《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二)房改房補交土地收益金或者經濟適用房補交土地出讓金的;
(三)償還個人購房貸款本息的;
(四)離休、退休的;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女性滿45歲、男性滿50歲的;
(八)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1年或者轉入集中封存戶滿1年以上(含1年),又未建立新的勞動關系的;
(九)非本市戶籍并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一)承租自住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十二)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有特殊疾病的;
(十三)遭遇重大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十四)經市公積金中心同意提取的其他情形。
擴展資料
《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三條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應當向市公積金中心提交經所在單位核實的提取申請表,以及符合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二十二條規定情形的有關資料及由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職工所提交的資料應當真實有效。
第二十四條 市公積金中心應當自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3日內,對符合條件的,辦理提取手續;對不符合條件的,退回相關資料并說明理由。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
《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二)房改房補交土地收益金或者經濟適用房補交土地出讓金的;
(三)償還個人購房貸款本息的;
(四)離休、退休的;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女性滿45歲、男性滿50歲的;
(八)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1年或者轉入集中封存戶滿1年以上(含1年),又未建立新的勞動關系的;
(九)非本市戶籍并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一)承租自住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十二)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有特殊疾病的;
(十三)遭遇重大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十四)經市公積金中心同意提取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第(四)項至第(九)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市公積金中心應當根據民政部門的需要,提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相關信息。
擴展資料
1、職工購買商品房需增加提供的資料:
(一)購房合同原件
(二)購房收據原件;
(三預售房的提供《貴陽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表》及《貴陽市商品房預告登記證》原件;購現房的提供《商品房現房銷售證明書》復印件加蓋售房單位公章。已辦理房屋預告登記的提供《房屋預告登記證明書》原件及備案表復印件。
(四)購買現房的提供:
(1)購房合同原件;
(2)購房收據原件;
(3)《貴陽市商品房現售房合同備案登記表》原件或《商品房銷售現房證明書》復印件加蓋售房單位公章;
(4)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提供產權證原件、完稅(契稅)證明原件(辦理時限為取得產權證后18個月內)。
2、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供的資料
(一)《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二)《施工合同》原件。
(三)危房簽定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或由中心派人實地勘查后的意見。
3、職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的資料
(一)自建住房的,提供縣級以上規劃部門辦理的《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證》原件;
(二)翻建自住房的,提供縣級以上規劃部門辦理的《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參考資料: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
參考資料: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使用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提取原因證明資料
部分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應保留不低于壹佰元的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房改房補交土地收益金或者經濟適用房補交土地出讓金的;
(3)償還個人住房貸款本息的;
(4)承租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資收入20%的;
(5)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單位自管公房的;
(6)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患有特殊病種的;
(7)遭遇重大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8)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9)其他特殊情況。
貴陽住房公積金全額提取條件: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到國外或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4)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女年滿45歲、男年滿50歲的;
(5)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并符合部分提取使用條件的;
(6)本市戶籍并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1年或者轉入集中封存戶滿1年以上(含1年)并未建立新的勞動關系的;
(7)非本市戶籍并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8)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可以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余額;
(9)調離本市的;
(10)其他特殊情況。
擴展資料:
貴陽辦理使用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材料:
一、職工購買商品房需增加提供的資料:
1、 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預售房只需原件);
2 、購房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3、 預售房的提供《貴陽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表》及《貴陽市商品房預告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購現房的提供《商品房現房銷售證明書》復印件加蓋售房單位公章。已辦理房屋預告登記的提供《房屋預告登記證明書》原件和復印件及備案表復印件。
4、購買現房的提供《貴陽市商品房注冊登記證》或《貴陽市商品房現房銷售證明書》復印件(須加蓋房開公司公章)。
二、購拆遷安置房需提供的資料:拆遷協議原件及復印件。超過協議簽定時間半年以上的需房開公司出具購房欠款證明(此證明三個月內有效),拆遷單位與收款單位不一致,由拆遷單位提供授權證明。
三、購買二手房需提供的資料:過戶后的《房屋產權證》和《契稅完稅證》原件及復印件,辦理時限為過戶后產權證辦理后六個月以上,十八個月以內;
四、職工參加單位集資建房或購買單位房改房需提供的資料:
1 、提供集資建房批復或售房批復復印件;
2 、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3、 購房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五、職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的資料:
1 、自建住房的,提供縣級以上規劃部門辦理的《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2、 翻建自住房的,提供縣級以上規劃部門辦理的《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參考資料: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使用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提取原因證明資料
貴陽市住房公積金根據提取的條件有購買住房、大修自住房屋、償還房貸等。根據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積金提取注意事項》:
1、購買住房。凡購買預售房、現房或拆遷安置房,款未付清的,所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必須以轉賬的方式劃入售房單位賬戶。款已付清的,應當自購房款付清之日起十二個月內,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手續;購房時未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經核實提取記錄后,可在其取得產權證十二月內,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所提取的住房公積金以轉賬的方式劃入購房人個人賬戶,一套住房只能辦理一次提取。
2、大修自住房屋。用住房公積金購、建、大修自住住房、補交土地收益金的,原則上夫妻雙方應同時辦理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手續,不能同時辦理的,應先辦理購房人或貸款人的住房公積金,其配偶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提供購房人或貸款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若購房人或貸款人沒有住房公積金的,需提供相關的證明資料。
3、償還房貸。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辦理時,原則上須先提取主貸人的住房公積金,不足部份再提取配偶(或共貸人)的住房公積金。如主貸款人及配偶(或共貸人)均在我中心開戶繳存住房公積金,分中心(管理部)可在中心系統內查詢其住房公積金余額,經過計算后在申請表審核意見欄填寫說明,可先行提取配偶(或共貸人)的住房公積金。
4、銷戶提取公積金。職工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如單位欠繳住房公積金的,須將欠繳的住房公積金補交后,方能辦理銷戶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手續。單位無力補繳,職工自愿放棄單位欠繳住房公積金的,本人填寫《承諾書》并加蓋手印后可辦理提取。
擴展資料:
根據根據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使用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提取原因證明資料》職工購買商品房需增加提供的資料:
1、購房合同原件;
2、購房收據原件;
3、預售房的提供《貴陽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表》及《貴陽市商品房預告登記證》原件;購現房的提供《商品房現房銷售證明書》復印件加蓋售房單位公章。已辦理房屋預告登記的提供《房屋預告登記證明書》原件及備案表復印件。
購買現房的提供:
1、購房合同原件;
2、購房收據原件;
3、《貴陽市商品房現售房合同備案登記表》原件或《商品房銷售現房證明書》復印件加蓋售房單位公章;4.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提供產權證原件、完稅(契稅)證明原件(辦理時限為取得產權證后18個月內)。
參考資料來源:貴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積金提取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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