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把社保從青島轉到濟南
本人原創《社會保險關系的跨地區轉移》,請在百忙中仔細閱讀。
用同一身份證在異地參加社會保險,前后幾次個人的繳費年限和繳費金額累計計算。
國家正在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勞動者社會保險關系跨地區轉移接續制度。預計到2012年實現社會保險的全國統籌。就是說,目前并不是所有城市都可以轉移接續社會保險關系。
社保關系轉出沒有問題,轉入則要看轉入地社保中心是否允許,詳情咨詢轉入地的勞動保障電話12333。
如果可以轉入,先在轉出地社保中心辦理轉出手續,再將轉出手續拿到轉入地社保中心辦理轉入。沒有接收單位的只能轉到戶口所在地,轉為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
如果目前不能轉入,在原參保地繼續繳費;或者保留原參保地的賬戶,在轉入地社保中心重新參保并且繳納社會保險費,等待今后出臺政策可以轉入接續時再辦理。實現全國轉移接續指日可待。
注意:各地規定會不同,應以參保地的政策為準。建議親臨社保中心或者撥打電話12333咨詢。
更多社會保險常識(本人原創):http://i.cn.yahoo.com/elephant0308/blog/p_69/
請參復考制以下鏈接http://www.qd12333.gov.cn/news/newsview.aspx?id=5107&subid=86
青島社保轉移到濟南,我剛辦理的,分享下流程:
1、青島社保沒有漏繳記錄(如有需在青島社保完成補繳),在青島社保中心或者網站打印社保參保憑證,轉移一般就是轉移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打印就打印這2個證明就行,打印了參保證明的,并且濟南單位已經給你參保了的,就拿著身份證、青島參保證明去濟南社保局辦理關系轉移就行了,一般時效1月左右,養老轉的快,醫療轉的慢,需要濟南審核,在發給青島接收函,青島審核在發回來這樣。
2、社保轉移辦理以后,青島社保卡的余額就可以一次性提取了,登錄青島市醫保局網站或者APP,辦理一次性提取,提取到社保卡辦理的銀行賬號上。(只有醫療保險轉移成功的,才能辦一次性提取)
3、社保轉移了,余額提取了,就可以12345或者青島社保網站申請青島社保卡注銷,在去銀行注銷青島社保卡的銀行賬號,注銷成功以后,在登錄濟南社保局網站或者濟南人社APP申請制發濟南社保卡,審核通過的打印即時制卡申請表去銀行現場制卡就行了。
特別提示:現在青島到濟南,也可以不用換社保卡,可以直接啟用異地社保卡,濟南人社網站或者APP就可以啟用,但是如果啟用了異地社保卡以后,還想在換濟南的社保卡的,就需要首先注銷青島的社保卡,還要在濟南人社注銷已經啟動的異地社保卡,這2個都注銷的,才能夠在申請新的濟南本地社保卡。
青島醫保怎么轉移到濟南
我在青島交了兩年多保險,今年四月份來到濟南工作,請問怎么把在青島交的保險轉移到濟南來繼續交、?都需要什么手續? 需提供什么證件?醫保暫時不接受抄轉移的。襲
對于轉移,你需要分別向2地社保局提出申請才可以。
不過,現目前政策只能轉移養老保險,而醫保,工傷等社保只能在參保地使用。
告訴你一個好消息,預計今年7月,國家將施行醫保的異地轉移了。
國家政策,從2010年1月1日開始,養老保險不允許退保,只能轉移關系。
所有手續需要45個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去市中區六里山南路市醫保辦咨詢一切都會清楚的。
從青島轉出社保手續到濟南需要啥手續?
你需要在濟南保,然后回青島社保辦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憑證,然后在濟南這邊提交養老保險參保瓶子和濟南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結清申請表,即可辦理完社保轉移。
注:社保轉移只能辦理養老和醫療的轉移,生育、工傷、失業不能辦理。
濟南社保公積金代理,濟南戶口接收等,可以聯系我。
青島的社保轉移到濟南,社保和醫保可以同時轉移嗎,還是醫保卡里的余額能轉移嗎
社保和醫保可以同時轉移。
社保卡的錢,不能辦理轉移。如果少的話,可以直接買藥消費。
如果多的話,在濟南辦理完畢轉入手續,再到青島辦理提取手續即可。
什么叫社保和醫保可以同時轉移嗎,醫保屬于社保的一種,你只需要去行政大廳的社保窗口打印養老和醫療繳費明細,帶到濟南就可以了,醫保卡的錢應該不能轉移,山東省各地的社保卡都不一樣,在青島買藥花完就行了。
醫保卡花出來,辦社保轉移。
青島社保轉移到濟南需要哪些程序?
在濟南辦理社保,有自己單個人賬戶后,就可以辦理轉移了。到青島這邊辦理你在青島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到濟南參保社保中心申請辦理即可。剩下的工作社保就負責了。
暫時只能轉移養老,其他的4險暫時不能辦理轉移。
新參保地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并向原參保地發出同意接受函——原參保地辦理轉移手續——新參保地接受轉移手續和資金,三個流程走完之后即可辦妥轉移接續手續,政策規定每個流程最多15個工作日,也就是說對于參保者來說,最多45個工作日就可以將全部手續辦完。[1]
2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后,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并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申請資料
一、申請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繳費職工于繳費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繳費單位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1)《申請》(附件二)、(2)繳費職工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繳費職工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請提供委托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職工養老保險手冊》(5)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6)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調動手續原件及復印件(7)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二、出示《參保憑證》,申請接續養老保險關系
繳費職工向新就業地社會保險機構出示本人的《參保憑證》原件和復印件并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附件一),符合轉入條件的,由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向原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三、辦理基金轉移手續
原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聯系函》后,核對有關信息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并辦理基金劃轉手續,傳送給新就業地社保機構。
四、辦理接續保險手續
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后的15個工作日內核對《信息表》及轉移基金額,將轉移基金額按規定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該參保人員個人賬戶,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攜帶以下材料確認轉移接續情況:
1、《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2、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
3、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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