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超市工作忽然病了住院,超市不給工資怎么辦
勞動者在超市工作忽然病了住院的,勞動者在生病期間,用人單位是應當支付其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板,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在超市工作被拖欠工資怎么辦
不管在哪里被拖欠工資,勞動者都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在超市上班工資要不到怎么辦?
告他
法律沒有規定幾天內辭職或被辭退可以不給錢;試用期內不管有沒有簽訂合同,存在事實的勞動關系,付出了勞動,產生了價值,于情于理于法都應當給工資。一般正規的公司辭退員工,哪怕只有3天,也會結清工資的。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投訴到勞動局監察大隊,由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拖欠工資;協調無果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超市打工不退押金不給工資怎么辦
超市收取員工上崗押金的做法是違法的,這個問題,可以憑押金收據向當地政府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應該可以得到解決。
如果是手中有了超市收取的員工上崗押金收據,這就是證明員工與超市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據,以此為憑據同時也可以反映超市拖欠工資的問題。
這個超市,就是聰明反被聰明誤。只要員工手中有了能夠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證明,兩個問題應該是可以得到一并解決。
帶上自己的身份證,帶上超市收取押金收據的復印件,就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請求立案受理了。
如果鄉鎮超市打工老板不發工資怎么辦?
我在鄉鎮的超市上班,家里有事不能干了,然后老板把工資扣了沒發全,怎么辦如果用人單位老板不發工資的話,先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老板不發工資
你可以報警
也可以找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也可以找新聞媒體幫忙
相信一定能拿回你合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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