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五條20%個稅征收的細則內容:包括稅務、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密切配合,對出售自有住房按規定應征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征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征。因此,根據上面規定,賣房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不過也需要根據地方的實施細則,怎么交納,何時繳納。解讀:征收差額20%個稅并非想象那高差額并不等于現值減原值其實,2005年國稅總局發布《關于實施房地產稅收征收一體化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中,就重申二手房交易必須按20%繳納個稅。但征收二手房交易個稅,一直是有兩種方式:一是按總價的1%,一種是按差額的20%。如能夠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就按照交易差價的20%核實征收;如不能提供相關憑證的,普通住宅按照交易總價的1%核定征收,非普通住宅按照交易總價的2%核定征收。5年以上房產,并且是家庭唯一一套生活用房,免征個稅。由于按20%繳納個稅,不僅要提供稅務認可的正式發票和正式憑據,而且征稅基準的核算比較復雜。所以,從2005年開始,在這多年實際執行中,一直是按總價的1%征收個稅,未按差額的20%征收。若按20%差額計個稅,是對其轉讓凈所得額征稅。也就是房產收入現值中,要減去房產原值、合理費用、轉讓稅費等費用后的凈所得額。并不僅僅是現值減去原值。其中合理費用是指:住房裝修費用、住房貸款利息、貸款手續費、公證費等。同時,在轉讓過程中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印花稅,也可以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進行稅前扣除。上述所有扣除費用,都要提供稅務認可的正式發票和正式憑據。公式為:(房產現值-房產原值-住房裝修費用-住房貸款利息-手續費-公證費-其它合理費用-轉讓過程中繳納的各項稅費)*20%(具體計算方法解釋權以稅務局為準)。
1、非普通住宅交易契稅。常見的非居住類用房主要有車位、商鋪、辦公樓等,在一般情況下,上海對于非居住類用房的契稅征收為(核定價格-增值稅)×3%2、普通住宅交易契稅。契稅是房產交易中稅務繳納的基礎部分,商品房契稅的多少主要由是否是唯一住宅所決定。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通知稱,經國務院批準,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以下稱營改增)試點,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全部營業稅納稅人,納入試點范圍,由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4、二手房個人所得稅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稅務部門向賣方征收交易所產生的差價獲得的收入。比如,房子的原價是10萬,賣方以12萬的價格賣給買方,則要從這兩萬差價中征受一部分作為稅收。5、根據相關政策,個稅應由賣方支付,但在實際交易過程中,往往轉加到買方身上。目前,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式有兩種,即核實征收和核定征收。簡單來說,如果你能核實到所購房屋的原價,那么就按前者征收,否則就按后者征收。
法律客觀:新國五條20%個稅征收的細則內容:包括稅務、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密切配合,對出售自有住房按規定應征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征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征。因此,根據上面規定,賣房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不過也需要根據地方的實施細則,怎么交納,何時繳納。解讀:征收差額20%個稅并非想象那高差額并不等于現值減原值其實,2005年國稅總局發布《關于實施房地產稅收征收一體化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中,就重申二手房交易必須按20%繳納個稅。但征收二手房交易個稅,一直是有兩種方式:一是按總價的1%,一種是按差額的20%。如能夠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就按照交易差價的20%核實征收;如不能提供相關憑證的,普通住宅按照交易總價的1%核定征收,非普通住宅按照交易總價的2%核定征收。5年以上房產,并且是家庭唯一一套生活用房,免征個稅。由于按20%繳納個稅,不僅要提供稅務認可的正式發票和正式憑據,而且征稅基準的核算比較復雜。所以,從2005年開始,在這多年實際執行中,一直是按總價的1%征收個稅,未按差額的20%征收。若按20%差額計個稅,是對其轉讓凈所得額征稅。也就是房產收入現值中,要減去房產原值、合理費用、轉讓稅費等費用后的凈所得額。并不僅僅是現值減去原值。其中合理費用是指:住房裝修費用、住房貸款利息、貸款手續費、公證費等。同時,在轉讓過程中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印花稅,也可以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進行稅前扣除。上述所有扣除費用,都要提供稅務認可的正式發票和正式憑據。公式為:(房產現值-房產原值-住房裝修費用-住房貸款利息-手續費-公證費-其它合理費用-轉讓過程中繳納的各項稅費)*20%(具體計算方法解釋權以稅務局為準)。
1、個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 應納稅所得額 按照 個人所得稅 法的有關規定確定。即按照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合理費用指賣出財產時支付的有關費用。 2、個人出售已購公有住房,其應納稅所得額為個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銷售價,減除住房面積標準的 經濟適用住房 價款、原支付超過住房面積標準的房價款、向財政或原產權單位繳納的所得收益以及稅法規定的合理費用后的余額。 3、職工出售以成本價(或標準價)出資的集資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以及拆遷安置住房,比照已購公有住房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法律客觀:新國五條20%個稅征收的細則內容:包括稅務、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密切配合,對出售自有住房按規定應征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征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征。因此,根據上面規定,賣房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不過也需要根據地方的實施細則,怎么交納,何時繳納。解讀:征收差額20%個稅并非想象那高差額并不等于現值減原值其實,2005年國稅總局發布《關于實施房地產稅收征收一體化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中,就重申二手房交易必須按20%繳納個稅。但征收二手房交易個稅,一直是有兩種方式:一是按總價的1%,一種是按差額的20%。如能夠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就按照交易差價的20%核實征收;如不能提供相關憑證的,普通住宅按照交易總價的1%核定征收,非普通住宅按照交易總價的2%核定征收。5年以上房產,并且是家庭唯一一套生活用房,免征個稅。由于按20%繳納個稅,不僅要提供稅務認可的正式發票和正式憑據,而且征稅基準的核算比較復雜。所以,從2005年開始,在這多年實際執行中,一直是按總價的1%征收個稅,未按差額的20%征收。若按20%差額計個稅,是對其轉讓凈所得額征稅。也就是房產收入現值中,要減去房產原值、合理費用、轉讓稅費等費用后的凈所得額。并不僅僅是現值減去原值。其中合理費用是指:住房裝修費用、住房貸款利息、貸款手續費、公證費等。同時,在轉讓過程中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印花稅,也可以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進行稅前扣除。上述所有扣除費用,都要提供稅務認可的正式發票和正式憑據。公式為:(房產現值-房產原值-住房裝修費用-住房貸款利息-手續費-公證費-其它合理費用-轉讓過程中繳納的各項稅費)*20%(具體計算方法解釋權以稅務局為準)。
個人所得稅1%,房產證滿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需要交納的稅費主要有:
1、契稅:一般是房款的1%(面積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繳納1%,面積在90平以上144平以下繳納1.5%,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繳納4%)
2、營業稅:房產證未滿2年的交5.5%,產證滿兩年可以免交營業稅。
3、個人所得稅,1%(房產證滿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4、交易費:3元/平方米(但是一般需要買房人把雙方的交易費都交了,也就是6元每平米)
5、測繪費:按各區具體規定
6、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二手房計稅基數是以房屋評估價,首套房是根據賣家是否首套房。滿5年,但是買方不是首套房,個人所得稅1%要繳納。
房產個人所得稅的法律規定
實際操作中是買方出稅,賣方以抬高房價的方法將稅費轉移給買方!國五條細則住房將視情況減免20%個稅。2017年1日,國務院下發“國五條”細則,要求依法嚴格對個人轉讓住房所得征收20%個人所得稅。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