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社會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 這里的單位包括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2011年10月27日,住建部副部長齊驥表示,住建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并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并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于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托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并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住房公積金到底是什么?
一、住房公積金是什么意思
住房公積金,是用人單位給職工每月繳納的一種住房存儲金,具有長期儲存的性質。也就是說,如果沒有特殊的情況,是不能取出來使用的,是一種隱形的財富。并且住房公積金只有在城鎮以上的地方才能使用,農村里面是沒有住房公積金說法的。
二、住房公積金有什么用?
1、購房:購房時如果沒有貸款,住房公積金是可以一次性取出來使用的;如果是選擇商業貸款來購買房子,那住房公積金可以取出來做房子的首付,或者是償還貸款的利息。
2、當做修建房費:職工居住的房子是建設在農村集體土地范圍上的,當房子需要進行翻修、建造的時候,可以把公積金取出來當做修建房子的費用,這樣就不需要自己另外掏錢來翻修了。
3、租房:對于一些在城市里面租房上班的職工,尤其是工資不是很高的群體,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出來交自己的房租,這樣可以減輕很多房租的壓力。
4、重大疾病的醫療費:很多人生病的時候都知道可以通過醫療保險來報銷藥費,但如果是一些非常重大的疾病,一般的醫療保險費是不夠支付的,這時是可以將公積金提取出來交醫療費的。而且有了醫療保險和公積金這兩種費用,我們的健康也會有一些費用上的保障了。
5、低保困難家庭提取使用:一些職工的家庭在經濟上有非常大的困難,并且還被列入了低保的名單了。如果職工有公積金的話,是可以取出來補貼家里的開銷的。
6、其他規定可以使用公積金的情況。
看了住房公積金的用途,是不是覺得有很多用處呢?但是要注意,在申請公積金提取的時候,一定要有正當的理由說明,如果你是低保家庭,那就要提供低保的證明,否則是不會同意提取的。住房公積金作為一種長期隱形的財富,如果沒有其他特殊的情況出現,不建議亂取出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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