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積金怎么提取?
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如下:
1、單位經辦人到建行網點領購《提取申請單》和現金(轉賬)支票。
2、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依照《住房公積金提取須知》向單位提供有關材料,單位核實后填寫《提取申請單》和《現金(轉賬)支票》,并加蓋預留印鑒。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業務大廳或區縣管理部柜臺申請。
3、職工按照《住房公積金提取須知》的規定攜帶表格、支票和相關證明材料到建行網點(各區縣在公積金中心區縣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4、工作人員審核職工提供的資料合格后,為職工辦理提取審核,打印《受理回執》交職工確認,將《受理回執》的一聯和證明材料原件交給職工。
5、職工應到建行指定柜臺提取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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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積金怎么提取出來
南京公積金怎么提取出來,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符合相應條件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南京公積金怎么提取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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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積金怎么提取出來
(一)由公積金中心核準的提取
除外市戶口職工離職、職工離退休兩種提取類型外,其他類型的提取均需經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后才可到銀行辦理提取手續,辦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關證件,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
2、持經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單》、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折或公積金聯名卡和有效身份證等到相關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二)委托銀行審核的提取
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和離、退休職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設銀行審核,申請人提交單位出具的辭職證明(非本市戶口職工離職)、離退休證、身份證等可直接到本市相關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三)公積金委托提取還貸業務(即按月自動劃扣)
辦理了本市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請辦理公積金委托提取住房業務。
此業務必須本人持相關資料到公積金中心或辦事處審批辦理,不可委托他人代辦。貸款銀行為除建設銀行以外其他銀行的申請人,必須先到單位開戶的相關銀行網點辦理公積金聯名卡,并與公積金賬戶關聯(激活)后,方可辦理此業務。
提取條件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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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繳費基數都是不同的,而且每個月的繳費額度也不一樣。其實這些都是受到了公積金繳費基數的影響。
按照平均工資計算
如果你一直繳納公積金,而且是公司職員,那么職工每年的平均工資就會直接影響到你的參保費用。而且每年公司的員工平均工資情況都是需要重新來進行計算的,畢竟每年的工資平均水平不同,所以肯定也會影響到公積金繳費基數。其實南京公積金基數怎么算,都是按照公司上報的平均工資來計算的。
按照社平均工資計算
當然很多人本身的工資就不是很高,可能你還沒有達到社平均工資,那么則可以按照最低繳費基數3800元來進行參保。而如果是工資比較高,超過了社平均工資三倍以上,那么你則需要按照23750的最高繳費基數來進行公積金的繳納。所以我們肯定還是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進行計算,這樣才能夠知道自己每個月要繳納多少錢。
繳存比例
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區間為8%—12%,由單位自主選擇,同一單位只設一個繳存比例,職工個人繳存比例應與單位繳存比例一致,人力資源公司可以針對不同單位申請多比例繳存。自由職業者繳存比例等于本市要求的職工個人繳存比例加單位繳存比例。
繳存金額
公積金繳存額=個人繳存金額單位為職工繳存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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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時間為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到期未調整,且繳存基數低于我市最低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的,由市公積金中心統一調整至我市最低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3800元。
網上調整方法
采取網上在線調整繳存基數的,單位經辦人員需使用從公積金窗口領取的CA證書,登錄“淮安住房公積金網()”,通過“單位網廳-基數調整”菜單進行在線基數調整。
繳存基數
自2022年1月1日起,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2021年月平均工資。職工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23750元,最低不得低于3800元。
繳存基數具體組成如下:
1.國家機關及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包括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車改補貼、交通補貼、住房補貼、特崗津貼、第13個月工資、按規定發放的獎金等。
2.其他事業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包括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基礎性績效、獎勵性績效、交通補貼、住房補貼、第13個月工資、按規定發放的獎金等。
3.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單位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繳存比例
2022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繳存比例仍為12%;企業、其他類型經濟組織及其職工繳存比例為8%-12%。
月繳存額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繳存基數分別乘以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月繳存額計算的個人繳存部分和單位繳存部分均以元為單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1998年12月1日之后參加工作的職工,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應當包含住房補貼。住房補貼的計繳基數及比例按照住房制度改革有關政策執行。
2022年我的南京公積金怎么提取出來?
2022年我的南京公積金怎么提取出來,下文就隨我來簡單的了解一下吧。
1.職工登錄網上辦事大廳后點擊“提取業務-提取還公積金貸款”,提取人類型可選擇借款人本人或借款人配偶。
2.在“提取信息欄”中錄入本次提取金額,在“提取還貸信息欄”中選擇還款類型,獲取并輸入手機驗證碼點擊“提交”按鈕,再次確認還款信息無誤后點擊“提交”按鈕即申請成功。
3.職工提交申請成功后,即可。
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
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南京公積金提取
南京公積金的提取條件:1、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離退休的;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4、出境定居的;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南京公積金提取條件及流程
提取條件
1、購買擁有產權的自住住房
(1)職工購買擁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2)職工購買單位集資建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3)職工與父母(或子女)購買同一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4)職工與父母、子女以外人員購買同一自住住房的,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況:
(1)職工僅購買住房部分產權且該住房剩余產權未變動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2)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有產權住房的職工,在本市行政轄區以外購房,其購房所在地不是職工(配偶)工作地或戶籍地的,不得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含提取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3)職工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購房已提取過兩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的,不得申請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含提取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其配偶因購房已提取過兩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的,不得申請提取職工配偶住房公積金(含提取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2、建造、翻建、大修擁有產權自住住房
職工建造、翻建、大修擁有產權自住住房,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3、支付房屋租賃費用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當年房屋租賃費用。
提取流程
1、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管理中心辦理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2、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主城區各服務網點繳存的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相應服務網點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3、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分中心各服務網點繳存的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相應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五條住房公積金應當用于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六條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征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后,報國務院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七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中國人民銀行擬定住房公積金政策,并監督執行。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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