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個人與公司繳納比例
個人繳納通常比例5%~12%之間,公司比例通常在5%~12%之間。
1、個人繳納比例:中國規定,個人在繳納公積金時需要繳納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根據地區不同而有所差異,一般在5%~12%之間。例如,北京地區的個人繳納比例為5%,上海地區的個人繳納比例為7%。
2、公司繳納比例:公司也需要按照一定比例繳納公積金。具體比例也因地區而異,但通常在5%~12%之間。以北京地區為例,公司需要繳納員工工資總額的12%作為公積金。
3、在中國,公積金是一種由政府設立的強制性儲蓄制度,旨在為職工提供住房、退休等方面的保障。根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個人和公司都需要繳納一定比例的公積金。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比例僅為參考,實際繳納比例可能因政策調整而有所變化。此外,個人和公司在繳納公積金時還需遵守相關法規和規定。
特點: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并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于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自己和公司交的比例
住房公積金自己和公司交的是1比1,具體規定如下:
1、公積金個人與公司繳納比例是1比1,通常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
2、公積金個人最多繳納上一年度統計部門公布的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繳存比例為12%。如一個城市上年在崗職工平均收入是36000元,月均3000元,那么最高繳存額度就是3000*3*12%=1080元,單位加個人的公積金繳存數量就是2160。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嚴格執行“限高保低”政策,不得低于本市現行最低月工資標準,不得超過本市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提取公積金的流程:
1、咨詢:提取人可以先到當地的公積金管理部門或者公積金提取代理機構進行咨詢,了解具體的提取流程、所需材料和注意事項等;
2、準備材料:根據所需提取的公積金金額和提取原因,準備相應的證明材料,例如購房合同、還貸憑證、醫院診斷證明等,同時也要準備好身份證明、公積金賬戶信息等基本材料;
3、提交申請:提取人將準備好的材料帶到公積金管理部門或者公積金提取代理機構進行申請,并填寫相關的申請表格;
4、審核:公積金管理部門或者公積金提取代理機構會對提取申請進行審核,核實提取人的身份和提取原因,并檢查所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齊全、真實有效;
5、審批:審核通過后,公積金管理部門或者公積金提取代理機構會進行審批,確定提取的金額和到賬時間等;
6、轉賬:公積金管理部門或者公積金提取代理機構會將提取的公積金金額轉入提取人指定的銀行賬戶中。
綜上所述,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專業提取公積金服務機構的收費標準應該在一定的合理范圍內,不得超過提取公積金的3%。職工在選擇提取公積金服務機構時,應該選擇有正規資質、信譽良好、服務費用合理的機構或個人,以避免被不良機構或個人收取過高的服務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住房公積金比例
根據中國國家規定,職工和用人單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比例為:個人繳納比例:5%~12%(不同城市有所不同),用人單位繳納比例:12%~20%(不同城市有所不同)。
住房公積金是一種由政府設立的強制性儲蓄制度,旨在幫助職工解決住房問題。在中國,職工每月繳納一定比例的工資作為住房公積金,單位也需按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其中,個人繳納部分由職工自行繳納,用人單位繳納部分則由單位代扣代繳。
此外,住房公積金還可以用于購買、建造、翻修自住住房,以及還貸等用途。在購房時,職工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享受較低的利率和較長的還款期限。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城市對于住房公積金的比例和政策可能存在差異,具體以當地政策為準。
住房公積金定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后,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并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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