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違法就違法在其非法集資行為,通常情況下存在百分之五十的最高浮動利率,但往往是用于其他用途,而不是按約定用途使用。一、如何界定非法集資行為(一)一般來說,企業的集資行為必須符合以下四個條件:1、集資的主體應當是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條件的公司或者其他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2、公司、企業聚集資金的目的,是為了用于公司、企業的設立或者公司、企業的生產和經營,不得用于彌補公司、企業的虧損和其他非經營性開支。3、公司、企業募集資金主要通過發行股票、債券或者融資租賃、聯營、合資等方式進行,其中發行股票和債券是一種主要的集資方式。4、公司、企業在資金市場上募集資金的行為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就是說公司、企業在資金市場上募集資金的行為必須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關募集資金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按照法定的方式、程序、條件、期限、募集的對象等‘行,違反法律規定募集資金的行為是不允許的。(二)所謂非法集資,是指公司、企業、個人或其他組織未經批準。違反法律、法規,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眾或者集體募集資金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行為實質所在。司法實踐中,行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其行為屬于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1、集資后攜帶集資款潛逃的;2、未將集資款按約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揮霍、濫用,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3、使用集資款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4、向集資者允諾到期支付超過銀行同期最高浮動利率50%以上的高回報率的。所以,非法集資行為可以從以上進行認定,實踐中進行投資活動時,一定要注意投資主體,避免掉進非法投資陷阱。二、非法集資罪的主要特征一是未經有關監管部門依法批準,違規向社會(尤其是向不特定對象)籌集資金。如未經批準吸收社會資金;未經批準公開、非公開發行股票、債券等。二是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出資人貨幣、實物、股權等形式的投資回報。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種苗等形式吸收資金,承諾以收購或包銷產品等方式支付回報;有的則以商品銷售的方式吸收資金,以承諾返租、回購、轉讓等方式給予回報。三是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集資目的。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受害者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非法集資的主要危害一是擾亂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非法集資活動以高回報為誘餌,以騙取資金為目的,破壞了金融秩序,影響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二是嚴重損害群眾利益,影響社會穩定非法集資有很強的欺騙性,容易蔓延,犯罪分子騙取群眾資金后,往往大肆揮霍或迅速轉移、隱匿,使受害者(多數是下崗工人、離退休人員)損失慘重,極易引發群體事件,甚至危害社會穩定。三是損害了政府的聲譽和形象非法集資活動往往以“響應國家林業政策”、“支持生態環境保護”等為名,行違法犯罪之實,既影響了國家政策的貫徹執行,又嚴重損害了政府的聲譽和形象。三、非法集資的識別方式非法集資的形式多樣,隱蔽性和欺騙性越來越強,如何識別和防范非法集資有關部門建議:1、認清非法集資的本質和危害。2、正確識別非法集資活動,主要看主體資格是否合法,以及其從事的集資活動是否獲得相關的批準。3、增強理性投資意識。高收益往往伴隨著高風險,不規范的經濟活動更是蘊藏著巨大風險。因此,—定要增強理性投資意識,依法保護自身權益。4、增強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意識。非法集資是違法行為,參與者投入非法集資的資金及相關利益不受法律保護。因此,當一些單位或個人以高額投資回報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債券、基金和開發項目時,一定要認真識別,謹慎投資。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集資后攜帶集資款潛逃的、未將集資款按約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揮霍、濫用,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等都屬于非法集資。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1非法集資到底是如何定義的呢? 非法集資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包括沒有批準權限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權限的部門超越權限批準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 2非法集資的四大特征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包括沒有批準權限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權限的部門超越權限批準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4、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3非法集資常見方式 第一種是假冒民營銀行的名義,借國家支持民間資本發起設立金融機構的政策,謊稱已經獲得或者正在申辦民營銀行的牌照,虛構民營銀行的名義發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第二種類型是非融資性擔保企業以開展擔保業務為名非法集資。具體來說,有的是發售虛假的理財產品,有的是虛構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擔保名義非法吸收資金。 第三種類型是以境外投資、高新科技開發為旗號,假冒或者虛構國際知名 公司 設立網站,并在網上發布銷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開發高新技術等信息,虛構 股權 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許諾高額預期回報,誘騙群眾向指定的個人賬戶匯入資金,然后關閉網站,攜款逃匿。 第四種類型是以“養老”為旗號,這其中有兩個突出的形式:一是以投資養老 公寓 、異地聯合安養為名,以高額回報、提供養老服務為誘餌,引誘老年群眾“加盟投資”;二是通過舉辦所謂的養生講座、免費體檢、免費旅游、發放小禮品方式,引誘老年群眾投入資金。 第五種方式是以高價回購收藏品為名非法集資。以毫無價值或價格低廉的紀念幣、紀念鈔、郵票等所謂的收藏品為工具,聲稱有巨大升值空間,承諾在約定時間后高價回購,引誘群眾購買,然后攜款潛逃。 第六種是假借P2P名義非法集資。即套用互聯網金融創新概念,設立所謂P2P網絡 借貸 平臺,以高利為誘餌,采取虛構借款人及資金用途、發布虛假 招標 信息等手段吸收公眾資金,突然關閉網站或攜款潛逃。 4識別非法集資的方法 1、認清非法集資的本質和危害。 2、正確識別非法集資活動,主要看主體資格是否合法,以及其從事的集資活動是否獲得相關的批準。 3、增強理性投資意識。高收益往往伴隨著高風險,不規范的經濟活動更是蘊藏著巨大風險。因此,—定要增強理性投資意識,依法保護自身權益。 4、增強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意識。非法集資是違法行為,參與者投入非法集資的資金及相關利益不受法律保護。因此,當一些單位或個人以高額投資回報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債券、基金和開發項目時,一定要認真識別,謹慎投資。 5、目前國家尚未發布互聯網金融監管細則,所以現在開立的P2P平臺嚴格意義上來說都不算是國家批準的。 6、關注、查詢媒體報道。一些影響較大的非法集資犯罪,相關媒體多會進行報道,要通過媒體和互聯網資源,搜索查詢相關企業違法犯罪記錄,防止不法分子異地重犯。 7、咨詢法律專業人士,審慎決定。對親朋好友低風險、高回報的投資建議和反復勸說,要多與懂行的朋友和專業人士仔細商量、審慎決策,防止成為其發展下線的目標。 最后,小編想說,也許一個公司有 營業執照 ,有上億 注冊資金 ,工商局登記,花式廣告,名人站臺,各種推介會,不要被這些外表所迷惑,這只是糖衣,無法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內核。
法律客觀:根據《關于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準,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非法集資的形式多樣,隱蔽性和欺騙性越來越強,如何識別和防范非法集資:一、認清非法集資的本質和危害。二、正確識別非法集資活動,主要看主體資格是否合法,以及其從事的集資活動是否獲得相關的批準。三、增強理性投資意識。高收益往往伴隨著高風險,不規范的經濟活動更是蘊藏著巨大風險。因此,—定要增強理性投資意識,依法保護自身權益。四、增強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意識。非法集資是違法行為,參與者投入非法集資的資金及相關利益不受法律保護。因此,當一些單位或個人以高額投資回報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債券、基金和開發項目時,一定要認真識別,謹慎投資。對進行非法集資活動的,除了依照《商業銀行法》、《保險法》、《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銀行業監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取締非法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等行政處罰外,對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知識延伸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