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店有最低消費合理嗎?
網友提供,非原創:餐館規定的“最低消費”,侵犯了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的權利,是經營者強迫消費者接受其規定的價格的行為,屬于違法行為。按照餐館規定的最低消費額,顧客在這個地方消費,無論是否愿意,或是消費了多少,最少都要支付經營者規定的最低消費金額。這其實是一種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9條規定:“消費者有自主選擇商品或服務的權利。”《餐飲修理業價格行為規則》第4條規定:“經營者應當以成本費加法定稅金和合理利潤為依據制定價格,應質價相符,不得強迫消費者接受其規定的價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4條還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否則規定內容無效。故經營者不得以自己的規定來要求消費者支付最低消費額。
餐飲行業是否有權要求“最低消費”?
設置最低消費具有明顯的強迫性,侵害了消費者權益。餐飲企業設置最低消費屬于餐飲經營者利用優勢地位作出了加重消費者責任的不公平、不合理規定。實際生活中,餐飲行業中的不少糾紛,往往是顧客消費前未被告知而引起,這損害了消費者自由選擇權。
根據相關規定,要求經營者收費項目必須依法公示,明碼實價。相關部門提醒,就餐過程中若遇到下列“霸王條款”,消費者有權拒絕或撥打12315投訴。餐飲經營者違反該規定的行為,法律法規及規章有規定的,商務主管部門可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罰。沒有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其中有違法所得的,可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
餐廳設置單間最低消費你怎么看?
去餐館吃飯被強制收取了餐位費、消毒碗筷費、開瓶費、限制了最低消費……不少消費者都會遇到這樣的情況。面對強制消費,很多消費者也選擇忍氣吞聲。
雖然近來社會各界也在呼吁取消餐飲業“潛規則”,但仍有不少消費者在餐飲業頻頻“中招”。3月14日,記者對消費者反映較多的餐飲問題進行走訪調查,并為消費者出謀劃策。
外出就餐 消費者遇“霸王”
“我之前訂了一家奶品配送,每天早上準時給家里送早餐奶,但前段時間,家里的鮮奶配送不及時,甚至有兩天收到的鮮奶都是過期的,根本無法飲用。”市民楊女士抱怨說。
市民李女士在我市一家超市內購買了肉食禮盒,食用時發現有兩袋食物脹袋變質。產品標注出廠日期為2017年2月15日,保質期60天,屬于保質期內的產品質量問題,但該廠的服務電話一直無人接聽,消費者無法及時退換商品。
目前,餐飲、食品行業高速發展,供應能力不斷提高,居民營養水平、健康狀況不斷改善,但食品安全問題仍層出不窮,食品安全事故時有發生。針對消費者去餐館吃飯頻率的調查顯示,每周只去一次餐館的消費者約占66%,每周去三至五次餐館的約占32%,每天都去餐館的約占2%。
若問題不能得到滿意解決,會選擇向什么單位投訴?相關數據顯示,51%的消費者選擇向消費者協會投訴,18%的消費者選擇向媒體投訴,16%消費者選擇向維權網站投訴,選擇直接向企業投訴的消費者僅有8%,還有7%消費者選擇不知道該向誰投訴。
市民黃先生這幾天有件煩心事,他說:“家里這幾天要聚餐,父母早就催著我預訂餐館,可找了好幾家餐廳,都告訴我只能訂套餐,稱心的餐廳很難訂到。”
黃先生告訴記者,他選擇的這幾家飯店都是平時常去吃的,有自己偏愛的菜品。而前兩天他去咨詢時,卻發現該飯店只能選擇套餐,菜品固定,不能單點喜歡吃的菜。
“套餐里面有些像老鴨煲、冰糖肘子等大菜,老人和孩子牙口不好,吃得不多,經常會剩下。”黃先生認為,飯店此舉是剝奪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一點都不人性化,花了錢還讓人心里不舒服。
市消協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通常情況下,節日期間反映餐飲服務質量問題者居多。主要涉及以下方面:餐飲企業發售的食品兌換券不能按約定兌換,如某飯店銷售面點禮券,消費者春節前數次到指定地點領取,但直到正月初二商家仍然無法按時兌換,給消費者造成不便。飯店菜品質量和衛生狀況不佳,春節期間,多數餐館推出菜品固定、價格不菲的包桌服務,但菜品質量卻與平日相差甚遠。包桌菜品食材不新鮮,成品菜中出現毛發等問題成為消費者節日反映的主要問題。餐飲企業設最低消費引起消費者不滿。節日期間,消費者反映個別飯店仍存在設置單間最低消費問題。
食品投訴主要表現在:朋友饋贈的食品出現質量問題解決難,消費者走親訪友時經常購買一些食品或商品,但當所購商品出現質量問題時,由于沒有經營者開的購物小票問題往往無從解決。
飯店辯稱“套餐制”是為了方便
近日,記者以顧客的身份走訪了市區多家酒店和中小飯店。
幾乎每家酒店的婚宴飯及年夜飯都是采用“套餐制”,不能單點菜品,平均算下來單人最低消費從80元到200元不等。
一家酒店工作人員介紹,酒店年夜飯套餐有699元至1299元不等,其中菜品種類、數量都不同,消費者可根據需要進行選擇。對于是否可以單點菜品,該工作人員表示,酒店的年夜飯都是固定套餐搭配,不接受單點,如果覺得菜不夠,可在套餐基礎上另外加菜。
當問及原因,該酒店經理跟記者坦言:“春節期間,一方面是不好備菜,很多員工都回家過年,廚房壓力大,來不及做顧客單點的菜品,而套餐準備起來方便。另一方面,除夕期間人工費要增加三倍。為了追平成本,不得不推出套餐形式。”他說,實際上,這是春節期間酒店行業的“潛規則”,大多數酒店都是如此。
包間有最低消費合法嗎
包間有最低消費不合法。
損害了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權,限制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包間最低消費標準是強制性的餐飲費,是經營者強迫消費者接受其規定的價格的行為,損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如果您發現餐廳設置的最低消費不符合相關法規和規定,或者在最低消費的情況下,餐廳提供的服務質量存在問題,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進行投訴或舉報:
1、直接向餐廳反映:如果您發現餐廳的最低消費設置不合理,或者在最低消費的情況下,餐廳經營者提供的服務質量存在問題,您可以選擇直接向餐廳反映,讓餐廳改善相應的問題。
2、投訴到消協:如果餐廳未能解決問題,您可以向當地消費者協會投訴。消費者協會將會對您的投訴進行調查,并根據具體情況提供相應的幫助和支持。
3、 舉報到相關部門:如果餐廳存在嚴重違法行為,例如強制消費、欺詐行為等,您可以向相關監管部門進行舉報,例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等。
舉報餐廳最低消費資料如下:
1、餐廳信息:餐廳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最低消費相關規定:您可以查閱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和標準等,了解最低消費的具體規定和限制,以便對比餐廳的實際情況。
3、 消費記錄:如果您在餐廳消費并遇到了最低消費問題,可以準備消費記錄,包括消費時間、金額、菜品等信息,以便作為證據。
4、 證據材料:如果您遇到了餐廳強制消費、欺詐等問題,可以準備相關的證據材料,例如視頻、照片、錄音等,以便證明問題的存在和嚴重性。
5、 其他相關材料:根據具體情況,您還可以準備其他相關材料,例如消費合同、發票、證明材料等,以便舉報和維權。
綜上所述,舉報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道德,不得惡意舉報或造謠誹謗。在舉報時,應當提供準確的證據,以便相關部門進行調查和處理。同時,為了維護自身權益,消費者在消費前應當了解相關規定和條款,避免受到不合理的消費限制或其他不當行為的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
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否則規定內容無效。
第三十五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后,屬于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于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于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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