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者義務主要有: 1、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按照規定的法規的規定履行義務。 經營者和消費者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 2、經營者應當聽取消費者對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意見,經營者還應當接受消費者的監督和社會的監督。 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當經營者發現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存在嚴重缺陷,應當立即向有關行政部門報告,并告知消費者和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3、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信息,不得做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4、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法律客觀:已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并領取營業執照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體工商戶,通過網絡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應當在其網站主頁面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網頁醒目位置公開營業執照登載的信息或者其營業執照的電子鏈接標識。通過網絡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自然人,應當向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提出申請,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實身份信息。具備登記注冊條件的,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網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法律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經營者不得在網上進行交易。網絡商品經營者和網絡服務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不得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網絡商品經營者和網絡服務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事先向消費者說明商品或者服務的名稱、種類、數量、質量、價格、運費、配送方式、支付形式、退換貨方式等主要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確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諾提供商品或者服務。
法律分析:保證產品質量是產品生產者的首要義務。根據《產品質量法》有關規定,生產者的產品質量責任和義務有以下幾個方面。
1,生產者應當對其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
2,生產者應當遵守《產品質量法》關于產品標識的規定。
3,生產者應當遵守《產品質量法》關于產品包裝的要求。
4,生產者不得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
5, 生產者不得偽造產地,不得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6,生產者不得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
7,生產者生產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八條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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