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扣分項有哪些
一次記分的分值,依據違章行為的嚴重程度,分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
1、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12分:
(一)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二)把機動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的;
(三)駕駛無牌無證機動車的;
(四)挪用、轉借機動車牌證或者駕駛證的;
(五)涂改、偽造、冒領機動車牌證、駕駛證或者使用失效的機動車牌證、駕駛證的;
(六)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七)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轉彎的;
(八)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停車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后,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志的。
2、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6分:
(一)不按規定停車或車輛發生故障不立即將車移開,造成交通嚴重堵塞的;
(二)逆向行駛的;
(三)飲酒后駕駛車輛的;
(四)駕車穿插、超越警車護衛的車隊的;
(五)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的;
(六)駕車下陡坡時熄火、空擋滑行的;
(七)行經鐵路道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八)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
(十)在高速公路上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的;
(十一)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超車或者變更車道的;
(十二)在高速公路上駕駛轉向器、制動器、燈光裝置等機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
(十三)在高速公路上載運危險物品未經審批或者未按規定行駛的。
3、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3分:
(一)不按規定超車或者讓車的;
(二)違反交通信號指示的;
(三)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強行駛入的;
(四)駕駛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車輛的;
(五)駕駛轉向器、制動器、燈光裝置等機件不附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
(六)進入導向車道后,不按規定方向行駛的;
(七)不避讓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的;
(八)在禁行的時間、道路上行駛的;
(九)違反停車規定,臨時停車、停放的;
(十)不按規定掉頭的;
(十一)駕駛噪聲和排放有害氣體超過國家標準的車輛的;
(十二)不按規定使用喇叭或喇叭音量超過標準的;
(十三)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十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的;
(十五)在高速公路上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十六)在高速公路上違反其他載人規定的;
(十七)在高速公路上機動車載物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未經審批或者未按規定行駛的;
(十八)在高速公路上駕車超過規定最高時速二十公里以上的;
(十九)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保持行車間距的;
(二十)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況下駕車低于規定最低時速的;
(二十一)在高速公路上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二十二)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二十三)實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后,違反管制措施的。【分頁】
4、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2分:
(一)違反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指示的;
(二)違反車速規定的;
(三)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四)駕駛后視鏡、刮水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
(五)向右轉彎遇同車道內前方有車等候放行信號時,強行轉彎的;
(六)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七)在同車道行駛中,不按規定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的;
(八)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的;
(九)不按規定使用防眩目近光燈、遠光燈、示寬燈、尾燈、霧燈的;
(十)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停車、減速、避讓行人的;
(十一)駛入或者駛出非機動車道,不避讓非機動車的;
(十二)不按規定安裝、使用警報器或標志燈具的;
(十三)不按規定臨時停車的;
(十四)不按規定申領和使用機動車臨時號牌、試車號牌或移動證的;
(十五)在高速公路上騎、壓車道分界線行駛和在超車道上連續行駛的;
(十六)在高速公路上違反規定拖曳故障車、肇事車的;
(十七)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5、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1分:
(一)不按規定會車、倒車的;
(二)駕駛員在實習期間不按規定駕駛大型客車、電車、起重車或帶掛車的汽車的;
(三)不按規定拖帶掛車或牽引車輛的;
(四)不按規定安裝車輛號牌的;
(五)不攜帶駕駛證、行駛證的;
(六)駕駛和乘坐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七)駕駛輕便摩托車載人或駕駛二輪、側三輪摩托車后座附載不滿十二歲兒童的;
(八)駕車沒有關好車門、車廂的;
(九)駕車時吸煙、飲食或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行為的;
(十)在沒有劃分中心線和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十一)小型客車行駛中,駕駛員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十二)其他違反車輛裝載規定的。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制度,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應當按規定參加學習、考試。
駕駛證怎么樣扣分
駕駛證扣分是指道路行車過程中發生的違法行為,會對駕駛人的駕駛證按照規定扣分,一旦扣分超過規定分值,就會受到政府的處罰。駕駛證扣分的分值大部分以 6分 和 12分 為主,一般來說,每發生一次違法行為,就會對駕駛人的駕駛證扣分。
一、駕駛醉酒行為
駕駛中檢測酒精濃度超過規定的,將扣 12 分,并受到罰款和拘留,可能被吊銷駕駛證,記入犯罪記錄。
二、超速行駛
超速行駛是指在限定的路段內,超過限定的車速限度,一般情況下,超速 10% 以內將扣 6 分,超速 10% 以上將扣 12 分,并將受到罰款。
三、闖紅燈
闖紅燈是指在道路交通信號燈變紅時,未依照交通規則停車而繼續行駛的行為,一般情況下將扣 12 分,并受到罰款,若情節嚴重可能被吊銷駕駛證。
四、不按規定載客
指機動車車輛僅限載客指定人數,但實際載客人數超過規定人數的情況,一般情況下將扣 12 分,并受到罰款。
五、違反交通信號
違反交通信號是指在交通信號燈變綠的情況下,未依照規定的方向行駛,或者未依照規定的方向行駛,一般情況下將扣 12 分,并受到罰款。
以上就是關于駕駛證扣分的詳細情況,駕駛人在駕車的過程中應當注意遵守交通規則,減少違章行為,以免發生不必要的危險和受到處罰造成損失。
駕照扣分規則表大全
駕照扣分規則分為超員扣分、超速扣分、超重扣分。具體規則如下:
一、超員扣分
1、12分
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超員>20%
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超員>100%
2、9分
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50%<超員<100%
3、6分
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0<超員<20%
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20%<超員<50%
駕駛其他載客汽車:50%<超員<100%
4、3分
駕駛其他載客汽車:20%<超員<50%
二、超速扣分
1、12分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高速、城市快速20%<超速
駕駛其他機動車:高速、城市快速50%<超速
2、9分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高速、城市快速以外50%<超速
3、6分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高速、城市快速時0<超速<20%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高速、城市快速以外20%<超速<50%
駕駛其他機動車:高速、城市快速20%<超速<50%
駕駛其他機動車:高速、城市快速以外50%<超速
4、3分
駕駛其他機動車:高速、城市快速以外20%<超速<50%
5、1分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高速、城市快速以外0<超速<20%
三、超重扣分
1、6分
駕駛載貨汽車載物:50%<超重
2、3分
駕駛載貨汽車載物:30%<超重<50%
3、1分
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重<30%
駕照扣分后的補救措施
1、及時處理違章:在收到交警的違章通知后,應當及時處理違章,繳納罰款。
2、學習交通安全法規:通過學習交通安全法規,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識,避免再次發生交通違法行為。
3、參加安全培訓: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提高駕駛技能和安全意識。
4、遵守交通規則:在駕駛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避免再次被扣分。
5、積極配合交警部門的檢查和調查:如果被交警部門檢查和調查,應當積極配合,如實提供相關信息。
扣分有哪幾種
扣分標準如下:
1、扣12分有高速公路倒車、逆行、穿越中央隔離帶調頭、酒駕醉駕、事故后逃逸但未構成犯罪;
2、扣六分有駕駛證被暫扣后繼續駕駛、在堵車時占用應急車道行駛、未按規定避讓校車的;
3、扣3分有行駛中撥打手機,未按照禁止標線指示行駛、轉彎車未讓直行車或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車未讓左轉車先行;
4、扣2分有堵車時亂插隊、強占對向車道、不按規定車道等待練紅綠燈、超載小于20%。
駕照扣分處理需要的材料
1、駕駛證扣分未滿12分。駕駛員本人去處理違章,必須攜帶二代身份證、駕駛證和行駛證到當地車管所去處理即可。代替駕駛員去處理違章,必須攜帶本人的身份證、駕駛員的二代身份證、駕駛員的駕駛證和駕駛員的行駛證到當地車管所去處理即可;
2、駕駛證扣分滿12分。學習所需提交的資料。駕駛證原件、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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