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補貼指的是,給予在高溫天氣環境下工作的勞動者的勞動津貼。這種津貼僅限于高溫天氣工作,一般情況下和工資一起發,也就是體現在工資中,部分在職人員可以領取,前提是你們單位有這樣的福利,有些企業為了激勵員工,提高高溫補貼。那么今年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是怎樣的?我們來看看。
高溫補貼發放標準2022幾個月?
根據以前的慣例來看,今年依然有高溫津貼,只是每個省份的高溫津貼標準不同,發放時間也不一致。一般情況下,大部分地區都是從6月份開始發放高溫津貼,所以6月份,在職員工的工資會發生改變,高溫補貼會加在里面。
全國各地高溫補貼標準及發放時間一覽
1、山東
山東發放時間:6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2、浙江
室外作業人員每人每月300元;室內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發放時間為6月-9月共4個月;
3、江西
江西發放時間:6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高溫津貼不低于300元;室內非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高溫津貼不低于200元。
4、天津
天津發放時間:每年6月到9月;
發放標準:職工上年日平均工資的12%確定,實行動態調整。
5、廣東
廣東發放時間:6月至10月期間。發放標準:為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法規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13.8元。
6、陜西
陜西每人每天25元。
7、北京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8、海南
海南發放時間: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間;
發放標準:每人每天10元的標準發放高溫津貼。
9、河南
河南勞動者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天氣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業發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溫津貼。
10、湖北
湖北發放時間:6、7、8、9月;
發放標準:用人單位對在崗職工發放高溫津貼的標準為每人每天12元。
11、福建
福建發放時間:5-9月;
發放標準:5月份按實際高溫天數12元/天計發、6-9月按260元/月計發或按實際高溫天數12元/天計發。
12、青島
青島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30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13、四川
四川發放時間:未設定;
發放標準:每人每天10元至18元。
14、重慶
重慶發放時間:每年5-9月份;
發放標準:一般高溫天氣,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標準發放;中度高溫天氣,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標準發放;強度高溫天氣,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標準發放。
15、上海
上海發放時間:每年6月至9月;
發放標準:標準為每月300元。
16、江蘇
江蘇如果企業安排職工在6月、7月、8月、9月這四個月安排職工在33度以上高溫天氣(環境)工作的,要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具體的標準按照江蘇省的法規,是每人每月300元。
17、貴州
貴州發放時間:6-9月;
發放標準:
(1)勞動者每從事高溫天氣作業一天,發放8元的高溫天氣津貼;
(2)從事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按每月168元發放高溫天氣津貼,發放時間為每年6-9月。
18、寧夏
寧夏發放時間:每年6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高溫、露天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8元,按在崗職工實際出勤天數計發。
19、安徽
安徽發放時間:每年的6月至8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5元。
20、吉林
吉林發放標準:每人每日10元以上。
21、云南
云南發放時間:6月至9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日不低于10元,室內工作場所溫度無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日不低于10元的標準發放。
22、甘肅
甘肅發放時間:6-9月;
發放標準:高溫、露天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8元,按在崗職工實際出勤天數計發
23、湖南
湖南發放標準: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
發放時間:從7月1日起到9月30日止。
24、河北
河北發放時間:6月-9月份;
發放標準:從事室外露天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小時(含加班加點)1.5元。沒有防暑降溫設備或有防暑降溫設備但達不到降低工作場所溫度效果的室內勞動者每人每小時1元
25、廣西
廣西發放時間:每年6月至10月;
發放標準:高溫津貼標準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間。
26、內蒙古
內蒙古發放時間:未設定;
發放標準:高溫崗位津貼為180元/月;高寒崗位津貼為230元/月。
27、遼寧
遼寧發放時間:7月份至9月份;
發放標準:每天分別為6元、8元、10元、12元,最高每人每月200元。
28、山西
山西發放時間:6月份至8月份;
發放標準:每人每月發放高溫津貼240元
目前31個省份的高溫津貼標準各不一樣,有的是按天計算,有的是按月計算,按月計算的話,高溫津貼標準集中在100-300元區間,達到300元就屬于高標準了,目前高溫津貼達到每月300元的地區有上海、江蘇、山東、廣東等地。所以具體能領多少,還要看你們所在省份的發放標準。
高溫津貼標準包括: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標準發放。二、是否高溫補貼可以發放物品代替1、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并納入工資總額。2、高溫天氣是指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發布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含35℃)的天氣,按照規定,高溫補貼支付標準為每人每工作日8至10元,高溫補貼應以法定貨幣形式發放給勞動者,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若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未向勞動者發放高溫補貼,將受到嚴肅查處;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未領到高溫補貼,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三、公司不發放高溫補貼是否違法《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第二十一條用人單位違反職業病防治與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相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責令用人單位整改或者停止作業;情節嚴重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用人單位及其負責人的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國家勞動保障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工作時間、工資津貼規定,侵害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改正。當然這是法定最低標準,各地也會根據自己的經濟發展水平制定不同的標準。
法律客觀:高溫作業是指有高氣溫、或有強烈的熱輻射、或伴有高氣濕(相對濕度≥80%RH)相結合的異常作業條件、濕球黑球溫度指數(WBGT指數)超過規定限值的作業。高溫補貼是對高溫環境下工作的勞動者特殊勞動消耗的補償。高溫補貼應歸為“應付工資”項內,納入企業工資總額。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高溫工作有補貼。第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落實以下高溫作業勞動保護措施:(一)優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溫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從源頭上降低或者消除高溫危害。對于生產過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溫危害,應當采取綜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二)存在高溫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應當保證其設計符合國家職業衛生相關標準和衛生要求,高溫防護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三)存在高溫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實施由專人負責的高溫日常監測,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四)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從事接觸高溫危害作業勞動者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將檢查結果存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書面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五)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第3部分:高溫》(GBZ/T229.3)中第三級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作業。第八條在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適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等措施:(一)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當日發布的預報氣溫,調整作業時間,但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1.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2.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3.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二)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應當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崗位。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三)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四)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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