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履行清償義務或擔保義務而向公證處申請提存的人為提存人,提存之債的債權人為提存受領人以清償為目的的提存公證具有債的消滅和債之標的物風險責任轉移的法律效力,以擔保為目的的提存公證具有保證債務履行和替代其他擔保形式的法律效力。,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法人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理人應提交與被代理人關系的證明,委托代理人應提交授權委托書;,2、合同(協議)、擔保書、贈與書、司法文書、行政決定等據以履行義務的依據;,3、提存受領人的姓名(名稱)、地址、郵編、聯系電話等;,4、提存標的物的種類、質量、數量、價值的明細表;,5、列明提存物的給付條件。,提存物在提存期間所產生的孳息歸提存受領人所有。提存人取回提存物的,孳息歸提存人所有。提存期間,提存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責任由提存受領人負擔;因公證處的過錯造成提存物毀損、滅失的,公證處負賠償責任。公民、法人以不正當手段騙取提存標的的,負有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證處未按法定條件或當事人約定條件給付提存標的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公證處負連帶賠償責任。公證處從提存之日起三日內出具提存公證書,提存之債從提存之日即告清償。提存人應將提存事實及時通知提存受領人。,辦理個人銀行存款公證,公證員應當要求申請人提交下列證件、證明材料: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因出境已注銷戶口的,當事人原住所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記載情況的證明;2、存款憑證和金融機構的證明;3、委托他人代辦公證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證》;4、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通過對文章的閱讀,相信大家對于提存公證如何設立賬戶以及相關知識一定有自己的見解,辦理提存公證應該提供申請人身份證明、合同、提存受領人名字等。
法律客觀:提存公證是公證處依法定條件和程序,對債務人或擔保人為債權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債之標的物或擔保物(含擔保物的替代物)進行寄存、保管,并在條件成就時交付債權人的活動。為履行清償義務或擔保義務而向公證處申請提存的為提存人。提存之債權人為提存受領人。(一)申辦提存公證需提供下列材料:1、申請人是法人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及身份證件,委托代理人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件;申請人是公民的,應提交本人的戶口薄、居民身份證,委托他人辦理公證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證;2、已生效且履行期屆滿之合同或文書(如擔保書、贈與書、司法文書、行政決定據以履行義務的依據)或交易雙方所擬簽訂之合同或擬履行之合同(擔保提存);3、以提存方式清償債務或擔保債務履行的有關證明材料,如債務確實無法履行之證明;4、提存受領人姓名(名稱)、地址、郵編、聯系電話或其他情況及聯系方式等;5、提存標的物種類、質量、數量、價值的明細表;6、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二)注意事項1、標的物不適于提存或者提存費用過高的,債務人依法可以拍賣或者變賣標的物,提存所得價款;2、標的物提存后,除債權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債務人應當及時通知債權人或債權人的繼承人、監護人;3、債權人領取提存物的權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內不行使而消滅,提存物扣除提存費用后歸國家所有。(三)收費標準提存公證按提存標的物價值的3‰收費。
遺產繼承公證需要以下材料:
1、被繼承人與繼承人的身份關系證明;
2、被繼承人、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3、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4、遺產清單,以及遺產所有權證明;
5、有遺囑的,應當提供被繼承人所訂立的遺囑。
法定遺產繼承公證須提交的材料如下:
1、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社??ǖ绕渌矸葑C明;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須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證書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證明;
3、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注銷戶口證明;
4、遺產的所有權證明及財產清單;
5、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親屬關系證明。如系第二順序法定繼承,則還應提供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親屬關系證明;
6、法定繼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證明、婚姻狀況證明,以及該法定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親屬關系證明;
7、法定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除親自到公證機構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經公證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等。
證明內容:
(1)、被繼承人的姓名、姓別、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點、死亡原因、生前住址;
(2)、被繼承人的父母生存狀況(后于被繼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
(3)、被繼承人的配偶狀況(注明是否原配);
(4)、被繼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
(5)、被繼承人的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
3、要繼承的財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存款憑證、股票帳戶及證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細單、債券憑證、專利權證書等)。
4、被繼承人的遺囑公證書。
5、全部繼承人均攜帶戶口、身份證到公證處。
6、要放棄繼承權的人必須本人到公證處。在外地的,在當地公證處辦理“棄權聲明書”公證;在國外的,在駐在國的中國大使館辦理“棄權聲明書”公證。
7、被繼承人的檔案復印件(單位蓋核對章、密封)。
8、公證員審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繼承公證是對繼承人繼承遺產行為的合法性、真實性做出有效說明。遺產繼承公證一般是由公證機關辦理,可以依據當事人的申請也可以是依據法律規定。許多人都不會想到辦理遺產繼承公證是要收取相應費用的,同時在辦理公證時,需要法定繼承人親自辦理,畢竟這是涉及到人身權利的事情,法律是不允許代理的。
遺產進行公證需要的材料有: 1.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社??ǖ绕渌矸葑C明;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須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證書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證; 3.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注銷戶口證明; 4.遺產的所有權證明及財產清單。
法律客觀:《公證法》第二十七條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后,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并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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