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公益金與法定盈余公積的區別盈余公積,是指企業按照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各種積累資金。根據其用途不同分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積兩類。一般盈余公積分為兩種:一種是法定盈余公積;另一種是任意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是指按照企業凈利潤和法定比例計提的盈余公積。它主要用于企業擴大再生產,也可用于企業彌補虧損或轉增資本。企業在計提了法定盈余公積之后,還可以根據企業政策的需要計提任意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的用途與法定盈余公積相同。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的區別在于其各自計提的依據不同。前者以國家的法律或行政規章為依據計提;后者則由企業自行決定提取。法定公益金,是指按照企業凈利潤和法定比例計提的公益金。用于購建集體福利設施。注:2006年公司法修改后,法定公益金已經取消,改為任意公積金的內容公司法167條3款公司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后,經股東大會或股東會決議,還可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法定盈余公積用途:彌補虧損;轉增資本;企業擴大再生產;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任意盈余公積用途:如上,也可用于集體福利設施建設。二、公司提足法定公積金后的未分配利潤可以轉增資本嗎未分配利潤可以轉增資本,在公司法中僅對法定公積金轉增資本有限制,沒有對提足法定公積金后的未分配利潤的轉增資本有限制,您公司可依據董事會決議去工商進行注冊資本的增資變更。相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條公司的公積金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但是,資本公積金不得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從上述內容我們可以看得出來法定盈余公積金和任意盈余公積金在是否強制提取、提取的用途等方面均存在區別,上文已詳細闡述,大家可以好好看看。
法律客觀:《公司法》
公積公益金是指從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利潤中提取和其他來源用于擴大生產經營、承擔經營風險和開展集體公益事業的專項資金,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者權益的重要組成部分。本科目核算村集體經濟組織從收益中提取的和其他來源取得的公積公益金。
從收益中提取公益金時,借記“收益分配”科目,貸記本科目。收到應計入公積公益金的征地補償費和拍賣荒山、荒地、荒水、荒灘使用權拍賣所得,或者收到其他來源的公益金,應當借記“銀行存款”賬戶,貸記本科目。收到捐贈資產時,借記“銀行存款”“庫存物資”“固定資產”等,貸記本科目。
按國家有關規定,并按規定程序批準后,公積公益金轉增資本、彌補福利費不足或彌補虧損時,借記本科目,貸記“資本”、“應付福利費”或“收益分配”科目。
本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反映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公積公益金數額。
什么是法定公積金和公益金?
法定公益金用于公司內部集體福利設施。法定公積金是企業被強制要求積累的資金,不能用于股東分配,建設福利設施后,將轉為公積金。公積金只能用于增資、彌補損失等。
關于法定公積金與公益金的提取
新的公司法規定:公司在分配當年度稅后利潤時,應按利潤的10%提取公司法定準備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不得提取。
公司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虧損的,按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前的當年利潤應使用來彌補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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