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運輸合同 糾紛該如何處理
解決運輸糾紛一般有四種途徑,即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調解、仲裁和訴訟。其中,仲裁和訴訟是準司法或司法解決。運輸糾紛出現后,大多數情況下,糾紛雙方會考慮到多年良好的合作關系和商業因素,互相退一步,爭取友好協商調解,在此基礎上達成和解協議,解決糾紛。但也會有一部分糾紛經過雙方較長時間協商,甚至在行業協會或其他組織介人調解的情況下還是無法解決,雙方只能尋求準司法或司法途徑解決。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九條規定,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托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是應當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二、運輸合同糾紛管轄法院如何確定
依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上述3個地方各人民法院對這類運輸合同糾紛都有管轄權,當事人到任何一個法院起訴都可以。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不得無故推托,應當依法受理。對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當事人只能選擇其中一個法院起訴,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審理。
三、承運人的 損害賠償 責任包括哪些
1、歸責原則:承運人承擔貨物損害賠償責任不以主觀上是否存在過錯為要件,而僅以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毀損、滅失為要件,采取嚴格責任原則。
承運人證造成的,不承擔損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害賠償責任。
2、舉證責任:托運人對其與承運人存在運輸合同關系,以及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毀損、滅失承擔舉證責任;承運人對民法典規定的免責事由承擔舉證責任。
3、賠償額的確定:
(1)約定標準:即當事人在運輸合同中已明確約定了賠償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應按照當事人的約定確定賠償數額;
(2)法律規定的補充標準:一是允許當事人通過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二是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認;三是依照上述方式仍不能確定貨物毀損、滅失的賠償額的,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特殊確定標準。由于當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毀損、滅失風險承擔上存在差異,故法律、行政法規如《鐵路法》、《民用航空法》針對具體運輸方式的賠償限額和計算方法有特別規定的,從特別規定。但由于承運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不適用賠償限額的規定。
(4)承運人制訂的有關賠償金額的格式條款被認定為無效的,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
由此可見,因運輸合同引發的糾紛,應當在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在起訴時,應當提交起訴狀,準備好相關證據材料。
運輸合同可能是單一的運輸工具來完成,比如由路上運輸或者水上運輸或者空中運輸單獨完成,也有可能采取的是多種運輸工具聯合運輸,路上運輸還存在公路運輸和鐵路運輸之分。采用不同的運輸工具,就可能形成是由普通法院管轄還是由專門法院管轄的問題。實踐中處理這一問題的基本原則是:(1)如果是采用單一運輸工具,則按運輸工具不同來確定管轄法院,比如采用水運,則由海事法院管轄,采用鐵路運輸,則由鐵路運輸法院管轄;(2)如果是采取聯合運輸,根據具體情況,凡是與海事有關的,由海事法院管轄,與鐵路運輸有關的,由鐵路運輸法院管轄;(3)在聯合運輸中,如果同時存在水運和鐵路運輸的,如何確定管轄法院,法律并未作出具體規定,在這處情況下,可以由當事人選擇法院管轄。【相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19910409]第二十八條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19991225]第六條海事訴訟的地域管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下列海事訴訟的地域管轄,依照以下規定:(一)因海事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一條的規定以外,還可以由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轄;(二)因海上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外,還可以由轉運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轄;(三)因海船租用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交船港、還船港、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轄;(四)因海上保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保賠標的物所在地、事故發生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轄;(五)因海船的船員勞務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原告住所地、合同簽訂地、船員登船港或者離船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轄;(六)因海事擔保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擔保物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轄;因船舶抵押糾紛提起的訴訟,還可以由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轄;(七)因海船的船舶所有權、占有權、使用權、優先權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船舶所在地、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轄。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我幫大家整理的運輸合同8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運輸合同 篇1甲方(托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貨物運輸期限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為止。
二、貨物運輸期限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收貨人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四、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五。元,乙方將貨物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開具全額運輸費用之日起日內甲方支付全部運輸費用。
六、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系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曬、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并按照甲方購進或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八、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并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并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運輸合同 篇2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建筑法》及其他有 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和平,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原則,就 項目水泥穩定碎石運輸作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 運輸任務
1、由乙方負責項目工程水泥穩定碎石場內運輸作業任務,乙方承擔的運輸量按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實際運輸量計算。
2、甲方將根據工程項目所確定的作業時間,作業地點,工作面,工程進度和運輸數量的要求,對乙方運輸任務進行統一分配,管理,調度和指揮,乙方必須服從。
二 進場開工時間 :以甲方下發(電話)通知24小時內到達甲方指定的地點。
三 運輸車輛
1、 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運輸車輛:輛(保證場內運輸正常)
2、 車輛型號:噸/車左右。
四 結算方式
1、單價為: 元/噸(運輸距離攪拌站至甲方施工工地),每次裝車不低于25噸/車。乙方憑甲方開具的成品料出庫單與甲方統一結算(必須由施工方主管簽字)。甲方不和車主單獨結算。
2、乙方運輸車輛在履行該合同時所產生的燃油由乙方自己負責。
3、乙方車輛在運輸途中產生車輛故障未滿三十分鐘不算違約,超過三十分鐘按每小時100元扣除,乙方在不耽誤甲方工期的情況下乙方可以另外調配車輛補充。
4、結算方式: 。
五 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施工管理人員對乙方車輛進入施工現場后,可進行調度與指揮,乙方應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
2、乙方運輸車輛不服從甲方的統一分配,管理,調度和指揮,防礙施工現場交通運輸鐵序的,每查處一次以違約金伍佰元人民幣(¥:500),由甲方從乙方的結算運費用中扣除;
3、乙方運輸車輛未經甲方批準,擅自停止運輸作業,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未支付,未結算的運輸費用將不在結算支付。
4、運輸車輛接料時,須服從操作員指揮,并根據生產量適當增減車輛。并保證在限定時間內到達工地。以工地主管簽字及磅單為準。
5、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及時調度車輛,所有車輛須證照、保險齊全,車況良好。因車輛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準時出料施工,影響甲方生產,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如發生行車事故(裝卸料及運輸途中)或其它安全責任事故,其責任和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7、成品料運輸中出現丟失、撒漏等,由乙方負責(如丟失壹車,應由乙方負責交罰款貳萬元整)。載料運輸中須用苫布全面覆蓋,否則予以清退。
六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民事訴訟。
七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3運輸協議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了便于雙方合作愉快,經甲乙雙方協商現制定如下協議:
一、乙方所有運輸車輛為甲方運輸,運輸費每立方___元,距離從___到___,共計__公里。超出公里以外所產生的運輸費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所有車輛在為甲方運輸途中因超噸被執法部門扣罰,所產生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所有車輛在為甲方運輸途中如有過路費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所有車輛必須按甲方安排的路線工作,即從_____至_____,距離___公里。乙方拉到目的地后甲方必須按乙方所拉方數給予結算(即上搭下)。否則,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五、如甲方未按上述條款落實,乙方有權自行解除本協議,否則乙方無權解除,違者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4托運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船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同意甲方托運______貨物,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噸船舶一艘,船名______,編號_____,船舶有_____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__港運至______港_____號碼頭,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 貨物包裝要求
乙方將貨物用_____材料包括,每包體積_____立方米,重量____噸。
(或_____型號包裝集裝箱。)
第三條 貨物集中與接收時間
甲方應__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內將貨物集中于____港____號碼頭.由乙方聯系港口接收集貨,貨物由甲方看守。
第四條 裝船時間
乙方于______年__月__日將船舶抵達港,靠好碼頭,于__月__日__時至__時將貨物裝完。
第五條 運到期限
乙方應于______年__月__日__時前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
第六條 啟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電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___元,由___方負擔。
第七條 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目的港碼頭,自下錨時起于____小時內將貨物卸完。
第八條 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派員監裝,指導照章操作,保證完全裝貨,裝完船封好艙,甲方派押運員一人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
第九條 運輸費用
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____元,全船運費____元。
港口裝船費用,由甲方與該港辦理;卸船費用,由甲方與到達港辦理。
第十條 運費結算辦法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向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甲方應于__年__月__日付清運輸費用。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集中貨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時裝貨,按時起航,每延誤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元。
2、甲方未能按時卸貨,每延遲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元。
3、甲方未按時付清運輸費用,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未付部分運輸費用______%的違約金。
4、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乙方____元違約金。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期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_元。
2、乙方船舶起航后未電報通知甲方準備卸船時間,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違章裝,卸造成貨物損壞,應賠償實際損失,并向甲方償付損失部分價款______%的違約金。
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甲方_____元違約金,并退還甲方的預付款。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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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裝,卸貨物過程中,因氣候影響裝,卸作業時間,經甲乙雙方簽證,可按實際時間扣除。
2、因_____級以上風暴影響,不能按時履行合同,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雙方都可以申請海上(水上)運輸管理機關裁決,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運輸合同 篇5甲方:
乙方:
雙方就冷藏車租賃合同如下:
1、甲方租用乙方福田牌冷藏車一部,租期為兩年。租金為每月伍仟兩百元整(油料由甲方提供)。
2、甲方與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車輛如需保養、維修、年審時,在不影響甲方正常生產和運輸的情況下甲方不得拒絕。
3、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租賃費用,工作時間為每天八小時。如因甲方的`需要經常加班,由甲乙雙方自行解決加班費用。
4、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車輛的保養、保險、維修和駕駛員的工資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甲方生產和運輸的安排,乙方有義務承擔裝車和卸車的工作。
6、在履行合同期內,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向對方賠付年租金的50%.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6托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具體包括:
一、甲方按照每車價格360.00元記,截至目前共拉106.3噸,共計38268.元,大寫(叁萬捌仟貳佰陸拾捌元整)。
二、未按合同規定配車發運,承運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賠償托運方因此所造成的所有損失。
三、承運方在運輸過程中要保持貨物的完整,每車需采樣化驗、司機簽字、煤樣留底,如出現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按換煤處理,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煤價、稅費、包裝費、運雜費等)賠償托運方。
四、運輸過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由承運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協議從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生效,雙方應遵守執行上述協議不得無故違約。
六、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到托運方住所地有管轄權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7租用單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船舶單位(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1.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__船_________馬力_________噸租給甲方使用,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_________工作,甲方只有調度權,航行安全、技術操作由乙方船長負責。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設備等工作,必須經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對船體及船上設備損壞、退租時由甲方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駕駛造成損失乙方自理,特殊情況造成損失,按海事章程辦理。
3.船在租期內,因氣候(大風、雨、霧)等原因滯船均包括在租期內,但機器發生故障或者船上責任在24小時內照收租費,超過24小時由甲方通知船管處按已收租費退給甲方。
4.無論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政府法令和軍事行動等情況,甲乙雙方受損,呈請上級按海事處理。
5.租用期定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甲方如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____日前向船管處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船舶調回,另行安排任務。
6.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合用生效日起船管處即進行結算,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超期部分按日計收。
7.燃料由_________方負責,但_________方需協助,其費用由_________方承擔。
8.裝運亂石石子等特殊物資的船舶由甲方負責配備鋪墊船板等,以保護船體。
9.雙方接交船舶地點:_________.
10.本合同正本_________份,甲乙方和船管處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11.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12.未盡事宜,發生后按照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方可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運輸合同 篇8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木材運輸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運輸內容:甲方委托乙方運輸甲方位于廣東省河源市紫金縣蘇區鎮水尾村山場的木材;
二、承運路線及價格
1、運輸起點及終點:
起點:廣東省河源市紫金縣蘇區鎮水尾村山場
終點:廣東省汕尾市公平鎮
2、運輸價格為:XX元/噸。此運費價格含山場內產生的轉運費以及將木材從運輸起點上車到運輸終點卸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直至合約結束前,價格不再變動。
三、乙方應盡責任和義務:
1、乙方確認一名運輸代表給甲方,所有運輸車輛由運輸代表安排;
2、乙方須提供車況好、手續齊全車輛運輸甲方貨物。乙方必須做好安全行車教育,依據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完成山場木材運輸任務,如發生工傷及意外事故由乙方法人負完全責任。車輛辦理手續及
稅收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3、乙方應按時將甲方的貨物運至收貨點,如有特殊原因乙方須提前向甲方說明。交接貨物時,必須提供標準的托運單據一式四聯和甲方辦理相關手續,此單據可作為甲乙雙方的結算憑證。
4、在運輸過程中,由于車輛問題、技術問題等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5、乙方需遵守國家法律及有關規定
四、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按木材運輸合同要求安排運輸的,承運方應賠償甲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甲方木材,乙方在運輸過程中,不得私自送人或半途卸車、丟失(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違者按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 。
3、在符合法律和木材運輸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如地震等自然災害;
(2)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國家相關法律向當地法院起訴。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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