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體是什么?
你好,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為 單位犯罪 。主體只能是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或者是施工單位及工程監理單位。所謂建設單位,是指以營利為目的,從事房地產開發和經營的企業或者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批,具有工程建設者的資格,能支付工程價款的其他單位。設計單位,是指專門承擔勘察設計任務的勘察設計單位以及其他承擔勘察設計任務的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是指從事土木建筑、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和 建筑裝飾裝修等工程新鼠擴建、改建活動的建筑業企業。其中包括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施工承包企業。工程監理單位是指對建筑工程專門進行監督管理,以保證質量、安全的單位。
重大責任事故罪四個構成要件
重大責任事故罪四個構成要件重大責任事故罪其的四個構成要件是:1、本罪的犯罪的主體必須要是在某一項“業務”工作的人;2、本罪的犯罪的對象是他人的人身和金錢或者物品;3、本罪的客觀方面主要是表現在生產過程中和作業過程中違背了有關于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4、本罪的主觀意思就是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而不是故意。
【法律分析】
重大責任事故的構成要件:(一)重大責任事故罪的客體要件:重大責任事故罪的對象是人身和財產。(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客觀要件:重大責任事故罪的行為是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這里的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是指違反有關生產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因此,這種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包括以下三種情形:(1)國家頒布的各種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等規范性文件。(2)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上級管理機關制定的反映安全生產客觀規律的各種規章制度,包括工藝技術、生產操作、技術監督、勞動保護、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規程、規則、章程、條例、辦法和制度。(3)雖無明文規定,但反映生產、科研、設計、施工的安全操作客觀規律和要求,在實踐中為職工所公認的行之有效的操作習慣和慣例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條 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仍冒險組織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四條之一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現實危險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關閉、破壞直接關系生產安全的監控、報警、防護、救生設備、設施,或者篡改、隱瞞、銷毀其相關數據、信息的;(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被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關設備、設施、場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險的整改措施,而拒不執行的;(三)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未經依法批準或者許可,擅自從事礦山開采、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以及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等高度危險的生產作業活動的。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為。
【法律分析】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體是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屬于單位犯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為。所謂建設單位,是指以營利為目的,從事房地產開發和經營的企業或者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批,具有工程建設者的資格,能支付工程價款的其他單位。設計單位,是指專門承擔勘察設計任務的勘察設計單位以及其他承擔勘察設計任務的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是指從事土木建筑、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和建筑裝飾裝修等工程新建、擴建、改建活動的建筑業企業。其中包括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施工承包企業。工程監理單位是指對建筑工程專門進行監督管理,以保證質量、安全的單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七條 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工程重大質量事故罪
法律主觀:
1、犯罪主體不同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的犯罪主體是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屬于單位犯罪; 重大責任事故罪 的主體是工廠、礦山、林場、建筑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屬于 自然人犯罪 。 2、客觀方面的表現不同 工程 重大安全事故 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規定,降低 工程質量標準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為;重大責任事故罪則表現為不服從管理、 違反規章制度 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行為。
法律客觀:
《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 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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