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無故被扣分怎么處理?
駕駛證無緣無故被扣分,屬于行政處罰。被扣分人對該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或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一)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十一)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第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駕駛證被扣12分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如果駕駛證在一個記分周期扣分超過12分,需要參加學習并通過科目一考試,發還駕駛證,記分清零。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則》
第六十五條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
第六十六條 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與記分同時執行。機動車駕駛人一次有兩個以上違法行為記分的,應當分別計算,累加分值。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第六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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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證無緣無故被扣分怎么辦
一、駕駛證無緣無故被扣分怎么辦
1、駕駛證無緣無故被扣分可進行以下操作:
(1)出現違章情況時,我們可以進行交通違章行政復議;
(2)交通違章行政復議是屬于行政復議的一種,機動車駕駛員如果對公安交警部門作出的裁決不服,可自知道該裁決之日60日內,向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提出復議申請,復議機關在接到申請后60日之內作出復議決定。
2、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制度,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應當按規定參加學習、考試。
二、駕駛證被扣分如何補回來
駕駛證扣分沒法補分。在一個周期內,駕照扣分不滿12分的繳清罰款,記分下一周期就會清除;駕照扣分扣滿12分的,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和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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