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買房能用公積金嗎?
可以的。異地公積金貸款買房條件:
1、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并計算。
2、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2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不能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3、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率低于85%的設區城市,要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和人均住房面積等情況,適當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
4、職工須持有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公積金可以跨省買房嗎
公積金可以跨省買房。根據目前的公積金政策,符合條件的職工購買本市區域外已取得產權的自有住房是可以用公積金異地買房的。主要從貸款條件和對象來看,異地貸款條件職工需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而從公積金異地貸款對象來看,是需要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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