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及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比例
社保及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比例為8%(單位繳納6%,個人繳納2%),逐年遞增至最高20%,月繳費基數上限為20772元。具體比例和上限標準會根據國家政策進行調整。
社保及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是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之一,旨在保障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待遇。其中,養老保險費用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其比例為8%(單位繳納6%,個人繳納2%)。隨著參保人員年齡的增長,繳費比例也會逐年遞增,最高可達20%。同時,繳費基數也有一定的上限,在2023年,月繳費基數上限為20772元。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區和行業的繳費比例和上限可能會略有不同,具體情況可以咨詢當地社保機構或相關部門。此外,社保及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比例和上限標準也會根據國家政策進行調整。對于單位和個人而言,繳納社保及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是一種義務和責任。通過繳納保險費用,可以確保將來退休后享受到一定的養老待遇。同時,增加個人的社保和公積金繳納比例也可以增加個人的社保和公積金賬戶余額,提高個人的社會保障水平。
社保及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有哪些具體的養老待遇?社保及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的具體養老待遇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等。其中,基礎養老金是最主要的養老待遇,由政府發放;個人賬戶養老金則是根據個人的繳費記錄計算得出的一種養老資金;過渡性養老金是特定情況下政府給予的一種臨時性養老救助。不同地區和行業的養老待遇標準可能有所不同。
社保及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之一,其比例和上限標準根據國家政策進行調整,繳納比例和上限也可能因地區和行業差異而異。繳納社保及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是單位和個人的一項義務和責任,通過繳納保險費用可以確保將來退休后享受到一定的養老待遇,提高個人的社會保障水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四條 企業和其他組織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和保險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職工應當依法足額繳納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可以看出,單位和個人都有繳納社保及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的義務和責任。
社保和住房公積金怎么能取出來?
是不取不出來公積金和社保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的資格 對象: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的職工; 2、職工在職期間死亡的的職工; 3、經有關部門批準離休、退休的職工; 4、戶口遷出本市的、出國定居的、考取國家統招研究生的職工; 5、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職工; 6、租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的職工; 7、戶籍在阜新行政區域內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農業戶口職工和外地戶籍,在阜新工作的聘用職工,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的職工; 8、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職工; 9、因單位撤銷、解散、破產、改制等原因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的職工; 10、遇到突發事件,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職工。 條件: 1、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所在單位不得欠繳住房公積金兩個月以上。單位因故辦理停繳、緩繳住房公積金;下崗、買斷工齡職工,原單位為其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封存手續的除外。 2、職工因購房或建房提取的,應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一年內提取。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五年之后,再次購買或建造自住住房的,可憑相關資料按規定的程序提取。夫婦雙方每次提取總額不能超過實際發生的購房支出。 職工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應在翻建、大修后,一年內提取。夫婦雙方提取總額不能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大修費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根據情況到現場實地勘察,確定是否允許提取。 3、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4、職工用住房公積金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在貸款期限內、貸款本息完全償清前,借款人及配偶可以多次提取住房公積金,各次提取時間應間隔兩年以上,每次夫婦雙方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兩年內償還貸款本息額。提前償還貸款本息的,提取總額不能超過提前償還貸款本息的余額。 逾期未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職工,須先補足所欠貸款本息后,再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 購房提取和償還貸款提取,職工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提取方式,在貸款前已辦理購房提取的不再享受此項規定。 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后,不按此項規定執行。 對未全部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不能為其辦理住房公積金銷戶手續,直至全部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5、因單位撤銷、解散、破產、改制等原因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的職工,在單位或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其辦理賬戶封存手續后,滿二年以上,仍未再就業,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確認,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賬戶。 提取程序: 1、職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應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所在單位予以核實并出具《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加蓋財務預留印簽; 2、職工(或單位)持提取證明及相關材料,向管理中心支取審批柜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做出準予提取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不準提取的說明原因; 3、管理中心審核準予提取的,在3日后將提取金額直接劃入單位結算賬戶中,職工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提取回單到單位領取; 4、集中封存賬戶的職工和家庭有特殊情況并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認定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可持中心要求提供的手續直接到中心辦理提取,中心將其住房公積金直接劃入銀行儲蓄折中。 時限:3個工作日。承諾時限:3個工作日
社保包括住房公積金嗎
法律分析:
你好,社報不包括公積金的,社保指的是,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其與公積金是分開管理和支配的。五險是指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這五個,統稱社會保障卡。一金是指住房公積金,兩張卡是分開的。所以,社保不包括公積金,屬于兩個不同的單位了,前者是社保局,后者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社保就是上面五個的統稱。如果沒買養老保險,只買了醫療,更多人喜歡叫醫保卡,實際上卡上寫的都是社會保障卡。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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