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可以省內跨市用的。
可以。但是由于不同城市的貸款業務有所差異,所以在選擇異地貸款買房的時候一定要向所在城市的公積金中心進行異地貸款業務咨詢,公積金中心會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的材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5年09月發布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通知明確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辦理流程,并提出,公積金管理部門應抓緊出臺異地貸款業務細則。
辦理流程:
1、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并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后,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并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并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臺賬。
4、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后,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5、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歸還貸款。
擴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的七大用途:
1、購房:
(1)不貸款購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積金;
(2)商業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用于首付;
(3)商業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償還本息;
(4)公積金(組合)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償還本息。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修建房被批準當月之前(含當月)的公積金金額,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修建房費用。
3、租房:
(1)用公積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
(2)用公積金支付市場租房房租。
4、父母給兒女購房:
使用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積金;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積金。(這一做法需要滿足相關條件,可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部門。)
5、銷戶提取全部余額:
(1)離、退休的;
(2)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
(3)到國外、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并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5)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6)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7)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2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2年的;
(8)到所在市行政區域外工作并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銷戶提取全部公積金余額。
6、納入低保或特困范圍的提取使用:
職工被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圍,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超過被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期間以前的住房公積金金額。
7、治療重大疾病:
家庭成員(包括職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術住院治療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九種重大疾病半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兩年內實際個人支出金額(扣除醫保已報銷部分),兩年內累計提取不得超過實際個人支出金額。
參考資料來源: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
住房公積金異地跨市買房需要的手續是必須找一個接受的工作單位,公積金不能異地使用。
一、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二、公積金貸款1-5年利率4.59%,6-30年利率5.04%,公積金最高貸款從今年7月1日由40萬調整到60萬。最高貸款年限30年。
住房公積金只要符合一定的條件的話可以在異地貸款買房。
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已全面實施 貸款流程相如下: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
繳存狀態正常,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具有穩定的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
具有合法有效的購買住房合同、協議或者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
購買住房的,已經支付不低于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期付款;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夠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費用30%的前期費用;
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規劃、土地管理部門批準的文件;
大修住房的,具有規劃管理部門批準的文件;
能夠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有效擔保;
相關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可以的,這種情況屬于異地公積金貸款。
住建部明確規定公積金異地貸款應按以下流程辦理: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并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職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后,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并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并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臺賬;
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后,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歸還貸款。
申請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1份);
申請人及配偶戶口本(首頁、戶主頁、本人頁)和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明或離婚判決書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未婚人員未婚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單身的需提供單位婚姻證明(原件1 份);
農行個人結算賬戶存折(驗原件收復印件2份);
首付款單據(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申請人有效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配偶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需印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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