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積金,有時也指公司公積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已全部可以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辦理。逐步實現實現“賬隨人走、錢隨賬走”。同時,大力推進異地貸款服務,滿足繳存職工跨地區購買住房的資金使用需求。
2016年2月18日,根據央行、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關于完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形成機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由現行按照歸集時間執行活期和三個月存款基準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
擴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后,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并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辦理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時,單位經辦人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網點領取相關表格并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開設單位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提供。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一種住房保障制度福利;可以用來買房、租房和房子裝修,生活困難也可提取。公司和個人需要繳納相等額度的公積金,繳存比例從5%-12%不等,歸屬于個人。公積金貸款利率低,3.25%。
企業公積金,是指公司為了擴大經營,或為了彌補意外虧損,或為了鞏固公司的財政基礎,作為股東原始投入資金的補充,將本期凈收益的一部分甚至全部留存下來,從而形成公司的留存收入。在公積金的使用上,主要是轉作新增資本和彌補企業虧損,另外,企業發行新股時,可用公積金的一部分或全部擴充資金,根據股東原持股比例發給股東新股。但公積金絕不能作為紅利分發給股東。
根據公積金提留是否為法律上的強制規定,可以將公積金分為:
法定公積金:是國家的規定,也是從法律上面做出的具體規定,也就是說這個規定是企業必須做的公積金,沒有選擇的余地,這是國家對企業的風險的一種控制,也是對企業員工和債權人的一種保護。
任意公積金:是一種企業的行為,而不受到法律的管制,具體的意思是指根據公司章程或股東會決議于法定公積金外自由提取的公積金,這部分資金企業自己可以做很多不同的選擇,自由行很強,可以促進企業的靈活經營。
資本公積金:是指由投資者或其他人(或單位)投入,所有權歸屬于投資者,但不構成實收資本的那部分資本或者資產。即資本公積金從形成來源看是投資者投入的資本金額中超過法定資本部分的資本,或者其他人(或單位)投入的不形成實收資本的資產的轉化形式,它不是由企業實現的凈利潤轉化而來,本質上屬于資本的范疇。
企業公積金的作用主要有:
彌補虧損。當公司出現虧損時,必須設法彌補,否則即違背了資本維持原則。根據《新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條;
擴大公司生產經營。在不增加資本的情況下,用歷年所提取的公積金來擴大公司的生產經營,無疑是一條方便而又快捷的重要途徑;
增加資本。公司可在需要時將公積金轉增股本;
特殊情況下可用于分配股利。一般來說,公司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分配股利。但公司為維護股票信譽,在已用盈余公積金彌補虧損后,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可按不超過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積金分配股利,但分配股利后,公司法定盈余公積金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5%。
什么是住房公積金?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儲金。
什么是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后,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并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于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征: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并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于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擴展資料
特點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并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于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后,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并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于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征: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并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于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擴展資料:
2017年5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印發《全國住房公積金2016年年度報告》,報告顯示,2016年,住房公積金實繳單位238.25萬個,實繳職工13064.5萬人,分別比上年增長2.98%、5.42%,新開戶單位31.81萬個,新開戶職工1612.87萬人。
公積金繳存情況,2016年,住房公積金繳存額16562.88億元,比上年增長13.84%,2016年末,住房公積金繳存總額106091.76億元,繳存余額45627.85億元,分別比上年末增長18.55%和12.18%。
公積金提取情況,2016年,住房公積金提取額11626.88億元,比上年增長5.82%。其中,住房消費類提取9397.14億元,非住房消費類提取2229.74億元,提取率70.2%,比上年減少5.32個百分點。2016年末,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60463.59億元,占繳存總額的56.99%。
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情況。2016年,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327.49萬筆、12701.71億元,分別比上年增長4.8%、14.61%;全年回收個人住房貸款5034.55億元,比上年增長32.14;2016年末,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2826.63萬筆、66061.33億元,分別比上年末增長13.1%、23.83%;個人住房貸款余額40535.23億元、個人住房貸款率88.84%,比上年末提高8.04個百分點。
參考資料:
住房公積金-百度百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后,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并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于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
擴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的好處:
一、歸個人所有
員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員工個人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住房公積金,凡構成犯罪的都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資金可翻倍
員工個人按本人工資額的5%至12%范圍內繳存,單位按同等比例補貼。所以說,員工個人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后,資金將翻一番。
三、可滾動計息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每年的6月30日為住房公積金的結息日,單位和員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具有“利滾利、息生息”的特點。當年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按掛牌公告活期利率計付利息。
四、可享受免稅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住房公積金免征所得稅。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后,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并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于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征: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并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于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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