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7號至2020年1月17號是多少天?
陽歷:2018年01月17日
至,陽歷:2020年01月17日
一共是730天
兩年時間,一年365天,365×2=730
365×2=730
我是16年1月28日提取的公積金一年的,請問17年1月多少號可以提取公積金,趕上春節可以提前取嗎
我是16年1月28日提取的公積金一年的,請問17年1月多少號可以提取公積金,趕上春節可以提前取嗎公積金的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
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由于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在濟南17年1月份購買的商品房,商貸,想一次性提取公積金,單位說必須購房滿一年才能提取。是這樣嗎?
公積金提取條件:
1、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發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遭遇突發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2、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國定居或到港、澳、臺定居的;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兩年仍未就業,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男性已滿50周歲、女性已滿45周歲,且家庭生活困難的;
(6)非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離開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籍遷出本市的;
3、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2017年1月17號到2019年7月30號有多少天了
海南的 2018年1月17號提取的住房公積金2019年可以提取嗎 能提取多少
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每年可以提取一次,2019年 2月去提取,最好在2月8日之后。不知道您所在城市公積金是按日算,還是按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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