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地人離開上海想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話,公司是需要先將賬戶住房公積金暫時封存,也就是暫停繼續繳納,這樣才可以進行提取的,這個一般在辭職的時候,公司就會辦理住房公積金封存。
2、公司需要出具一份職工是外地人的證明之后,職工才可以提取相關住房公積金,公司的人事還需要提供員工的離職證明,離職員工需要攜帶這兩份資料,以及身份證。
3、離職員工將離職證明、身份證和公司開具的外地人的證明拿到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機構,也就是住房公積金辦事中心,之后把相關資料提供給工作人員,告知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對方就會開始辦理了。
4、當辦理過程中,一般是需要提供一張銀行卡,這個銀行卡的銀行往往是指定的,提取人需要去辦理銀行卡,然后回來將銀行卡賬號告知辦理人員,辦理人員會告知到時候會將這些住房公積金的錢打入你所提供的銀行卡里面。
5、辦理完成后,會拿到一些收條憑證等,這些東西都是需要保留的,千萬不要扔了,這些東西也就是證明你提取了住房公積金,當出現問題的時候,例如:錢沒到銀行卡上,需要拿著這些憑證去公積金辦事大廳詢問情況。
6、基本上在7天以內就會收到住房公積金里面的錢了,這樣也就提取出住房公積金里面的錢了,還是比較簡單的,住房公積金只有外地人才能提出來,本地人是提取不出來的。
擴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2、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6、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8、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9、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11、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12、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公積金提取
根據上海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3、償還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4、本市無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5、低收入經濟困難職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業服務費;
6、家庭生活困難用于支付房租、物業服務費、售后公房物業維修費等住房消費費用的;
7、離休、退休的;
8、大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出境定居的;
10、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職工的合法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提出申請);
11、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積金提取,是指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積金提取辦理的相關部門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將公積金賬戶內的部分或全部金額提取到個人銀行賬戶。
公積金提取可分為約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銷戶提取三種類型。
辦理公積金提取,需提前到指定銀行申領公積金聯名卡,提取的公積金將直接轉入聯名卡儲蓄賬戶中。
擴展資料:
公積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單位核實職工提取材料后,出具《提取申請書》,單位經辦人持上述材料來辦理提取業務。如單位拒絕為職工辦理公積金提取,或者職工賬戶已轉入集中封存戶的,職工本人持上述材料來辦理相關業務。
職工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相應證明材料及復印件等。由代辦人辦理的,提供委托書及代辦人身份證。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準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公積金提取
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流程如下:
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后,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后的《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提取條件
住房消費提取包括住房消費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費按月提取。
一次性提取:包括購買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銷售(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私產住房、公有現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按月提取:包括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
非住房消費提取包括銷戶提取和按月提取。
銷戶提取:包括離、退休;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到國外、港、澳、臺地區定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一級或二級殘疾)并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領取失業保險金;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并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兩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并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和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并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兩種原因的銷戶提取。
按月提取:包括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的;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癥、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礙性貧血、風心二狹二閉、腦血管畸形、腦血管意外、壞死性腸梗阻、肝萎縮、嚴重復合性外傷、嚴重電擊傷、各種癌性病變)住院治療的。 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納入特困救助范圍提取原因。
上海住房公積金提取分為購房提取和其它提取,提取條件不一樣。
依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三) 償還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四)本市無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五)低收入經濟困難職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業服務費;
(六)家庭生活困難用于支付房租、物業服務費、售后公房物業維修費等住房消費費用的;
(七)離休、退休的;
(八)大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職工的合法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提出申請);
(十一)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當按以下要求提供身份證明材料:
(一)職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供身份證明;
(二)職工配偶同時參與提取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明及其與職工的婚姻關系證明;
(三)委托辦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親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明、委托人和受托人關系證明及委托人出具的委托書;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親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明以及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托書。
通過轉賬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應當提供本人在本市商業銀行開立的實名制借記卡。
擴展資料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并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于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積金
上海住房公積金提取分為購房提取和其它提取,提取條件不一樣。
依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三) 償還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四)本市無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五)低收入經濟困難職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業服務費;
(六)家庭生活困難用于支付房租、物業服務費、售后公房物業維修費等住房消費費用的;
(七)離休、退休的;
(八)大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職工的合法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提出申請);
(十一)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當按以下要求提供身份證明材料:
(一)職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供身份證明;
(二)職工配偶同時參與提取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明及其與職工的婚姻關系證明;
(三)委托辦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親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明、委托人和受托人關系證明及委托人出具的委托書;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親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明以及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托書。
通過轉賬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應當提供本人在本市商業銀行開立的實名制借記卡。
拓展資料
職工購買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在不動產權證(含原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5年內提出申請,按以下情形提供材料:
(一)職工購買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不動產權證(含原房地產權證)、購房發票、購房資金來源憑證等證明材料;
(二)職工購買本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申請貸前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款的,提供購房合同、首付款發票、貸前提取憑證等證明材料;不申請貸前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款的,提供購房合同、首付款發票等證明材料;已取得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產權證的,提供購房合同、不動產權證(含原房地產權證)、購房發票等證明材料;
(三)職工購買外省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房屋所在省份為職工本人或者配偶或者直系血親戶籍所在省份的,可按照規定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應當提供購房合同、不動產權證(含原房地產權證)、購房發票、購房資金來源憑證、戶籍地證明材料等;
(四)職工購買外省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房屋所在省份非職工本人或者配偶或者直系血親戶籍所在省份的,但市公積金中心能夠通過信息共享、信函等方式從外省市房屋產權登記部門獲取職工房屋交易真實性的,可按照規定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應當提供購房合同、不動產權證(含原房地產權證)、購房發票、購房資金來源憑證等證明材料。
參考資料上海住房公積金網: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一、截止2017年2月上海需符合以下條件才能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
二、使用住房公積金購買房屋及貸款相當規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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