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2015年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5元、贛榆縣、沛縣。月最低工資標準,增加180元、丹陽市、宿遷市區、高郵市.5元、洪澤縣、宜興市、東臺市;三類地區1270元、常州市區,2015年應該是以下標準、銅山縣、高淳區,增加170元、鹽城市區你好、如東縣、通州市,增加1,一類地區14、海安縣。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吳江市,增加150元、淮陰區)、東海縣、徐州市區、灌南縣、響水縣、泰州市區、常熟市、泰興市、沭陽縣、邗江區.5元、南通市區、太倉市、大豐市、張家港市、儀征市、金壇市: 新沂市、揚中市、海門市.5元、淮安區;二類地區1460元、宿豫縣;二類地區12、蘇州市區,增加1,望采納,一類地區1630元。 二類地區、如皋市、泗陽縣、句容市、無錫市區、邳州市、揚州市區(江都區、鎮江市區、淮安市區(不含淮安區、連云港市區、建湖縣、姜堰市、灌云縣、廣陵區)、阜寧縣、漣水縣、江陰市;三類地區11元、泗洪縣.5元、淮陰區、寶應縣、昆山市。 三類地區、盱眙縣、濱海縣、金湖縣: 溧水區: 南京市區,增加1、射陽縣。 三類地區的劃分情況 一類地區、睢寧縣、豐縣、啟東市、溧陽市、興化市、靖江市!從2014年11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
南京最低工資標準2015
南京市各區從2014年11月1日起開始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6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5元/小時。
南京市各區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各區全部執行一類區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為:
1、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630元/月
2、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5元/小時
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影響:
1、加班費
加班費的計算應當根據每個人的工資來計算,但不得低于我市月最低工資標準,也就是1630元。記者算了一筆賬,假設在明年元旦期間加班,因為元旦是法定節假日,如果在元旦當天加班,加班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21.75天),加班工資應為224.8元。比之前月最低工資1480元的加班費204.1元可多拿20.7元。
2、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也有所上漲,根據《江蘇省失業保險規定》,失業保險金最高不得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最低不得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3倍。以目前南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計算,調整后失業人員的失業保險金最高能拿到1630元。
3、病假工資
上調最低工資標準,還將影響一批按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收入的職工,比如長期休病假的。按照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也就是說,病假工資至少為1304元。
4、實習生的最低工資標準
頂崗實習學生和勤工助學學生來說,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有所調整,從原來的13元/小時調整為14.5元/小時。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并不得低于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實習生每天工作不能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如果按照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來算,實習生每天工作滿8小時,一周滿40小時,所獲得的報酬遠遠超過最低工資標準
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口徑
(一)新調整的最低工資標準含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二)下列各項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內,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
1、加班加點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最新文件
:關于調整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寧人社規〔2011〕1號
關于調整南京市2010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蘇人社發[2010]35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調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我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一類區由原850元/月調整為960元/月,適用范圍為南京市市區(含江寧區、六合區、浦口區);二類區由原700元/月調整為790元/月,適用范圍為溧水縣、高淳縣。
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一類區由原7.2元/小時調整為7.8元/小時;二類區由原5.9元/小時調整為6.4元/小時。適用范圍同最低工資標準。
三、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下列內容
(一)加班加點的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四、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月工資在剔除
第三條
規定的項目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0年2月1日起執行。
2014年江蘇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你好,2014年江蘇最低工資標準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5日發布消息,經省政府同意,從11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 月最低工資標準,蘇州、無錫等一類地區1630元,增加150元;二類地區1460元,增加180元;三類地區1270元,增加17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14.5元,增加1.5元;二類地區12.5元,增加1.5元;三類地區11元,增加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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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望采納 謝謝
最低工資標準是根據城市來劃分的,江蘇省各城市2014最低工資標準具體如下:
一類地區將從1320元調整為1480元,增加160元;(南京市區、無錫市區、江陰市、宜興市、常州市區、蘇州市區、吳江市、張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太倉市、南通市區、啟東市、通州市、海門市、鎮江市區、泰州市區)
二類地區將從1100元調整為1280元,增加180元;(溧水區、高淳區、徐州市區、金壇市、溧陽市、海安縣、如東縣、如皋市、連云港市區、淮安市區(不含淮安區、淮陰區)、鹽城市區、大豐市、東臺市、揚州市區(江都區、邗江區、廣陵區)、丹陽市、揚中市、句容市、靖江市、姜堰市、興化市、泰興市)
三類地區將從950元調整為1100元,增加150元。(新沂市、銅山縣、豐縣、沛縣、邳州市、睢寧縣、灌南縣、灌云縣、東海縣、贛榆縣、淮安區、淮陰區、漣水縣、洪澤縣、盱眙縣、金湖縣、建湖縣、射陽縣、阜寧縣、濱海縣、響水縣、儀征市、高郵市、寶應縣、宿遷市區、宿豫縣、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一類地區將從11.5元調整為13元,增加1.5元;
二類地區將從9.6元調整為11元,增加1.4元;
三類地區將從8.3元調整為9.5元,增加1.2元。
望采納~謝謝!
江蘇省2015年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暫時還不知道,2014年11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1630元,增加150元;二類地區1460元,增加180元;三類地區1270元,增加17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14.5元,增加1.5元;二類地區12.5元,增加1.5元;三類地區11元,增加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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