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提取條件的,提取程序為:一、職工申請。攜帶提取相關證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證,到公積金中心咨詢臺或單位領取《xx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二、單位核實。三、公積金中心審批。四、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住房公積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
第二十八條職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應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所在單位予以核實,出具提取證明。
第二十九條單位持提取證明及相關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請之日起 3 日內做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第三十條管理中心審核準予提取的,在 3 日內將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本人銀行儲蓄存款賬戶。
單位申請將提取額劃入單位結算賬戶的,應經職工同意。
管理中心審核不準予提取的,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
第三十一條單位不按規定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的,職工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申請管理中心督促單位辦理,經督促仍不辦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職工申請辦理。
第三十二條職工辦理一次提取手續,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擴展資料:
根據《北京市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若干規定》:
第九條 單位應當依法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轉移、封存、注銷等相關手續。
單位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封存和提取等手續的,職工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申請管理中心督促單位辦理,經督促仍不辦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職工申請辦理。
第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少繳、多繳或者逾期繳存。
單位多繳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應當依法退回。
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可以按照規定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每次申請期限不超過1年。
第十一條 單位合并、分立時,應當為職工補繳未繳和少繳的住房公積金。無力補繳的,應當在辦理有關手續前,明確住房公積金繳存責任主體。
單位撤銷、解散或者破產時,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清償欠繳的職工住房公積金。
第十二條 在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購買、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以在辦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時,申請管理中心給予貼息。貼息的具體辦法由管委會制定。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由管理中心根據本市的住房價格、政策、職工購買能力及公積金的資金狀況等擬訂,報管委會批準后公布實施。
第十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用于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準備金、管理中心管理費用以及按照規定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所需資金。
第十五條 審計部門應當對管理中心進行年度審計監督,并依法向社會公告審計結果。
第十六條 管理中心可以對未按照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進行檢查。
單位應當如實提供用人情況以及工資、財務報表等與繳存住房公積金有關的資料。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線上提取,一種是線下提取。線下提取需要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線上提取可通過關注所在城市住房公積金的微信公眾號提取。
一、提取地點:去北京公積金中心提取。
二、辦理所需材料:
1、購買自住住房的。應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所已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地產權證》(含《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交易登記證明書》)和購房(銷售)發票。購買房改房的,應提交需經房屋所在地房改辦出具的購買公有住房審批文件(或《房地產權證》)及付款收據。
2、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在建的,提交市國土局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及市規劃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住房已建好的,提交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及市規劃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書》。
5、離休、退休的需提交離休、退休證。
6、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提交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外,還應提交市級醫院證明、勞動能力鑒定證明或《殘疾人證明》其中一項。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但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只能辦理封存手續。
三、辦理流程:
1、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后,出具《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住房公積金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3、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住房公積金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4、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后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擴展資料:
北京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
1、那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可以向自己公司咨詢,能夠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2、對購買、建造、修整、翻建擁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3、對離休、退休的;
4、常見的情況就是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且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5、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
6、出國定居或赴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7、正在享受城鎮居民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8、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0、還清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11、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
12、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13、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發生了意外的話,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家庭生活艱難的。
自5月1號開始,北京(樓盤)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做出調整,企業調整為5%—12%,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合適的比例;其他單位是12%。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以申請暫緩繳存,情況好轉后補繳。這個比例暫時執行兩年。
北京此次住房公積金新政規定: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規范調整,不得超過12%。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各地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高于12%的城市并不多見,大多在5%至12%區間范圍,僅個別地方上限達到了20%。
據了解,就北京地區而言,目前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為12%,單位和個人雙方繳納的公積金總數不得超過4654元。
因此,新政提出“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高于12%”,實際上公積金真正能夠每月繳存4654元的人非常少。如果要達到這樣的數額,那么他的月工資至少要在2萬元左右。因此,可以說新政對北京影響并不大。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線上提取,一種是線下提取。線下提取需要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線上提取可通過關注所在城市住房公積金的微信公眾號提取。
符合提取條件的,提取程序為:一、職工申請。攜帶提取相關證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證,到公積金中心咨詢臺或單位領取《xx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二、單位核實。三、公積金中心審批。四、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