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授權委托人。
指授權委托他人代理某項事務的人,亦即委托人,相對方為受委托人或代理人。
首先,僅就代理而言,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等三種類型。委托合同是由雙方當事人基于相互信任的基礎而約定的合同關系,與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毫無關系可言,同時委托合同還適用于代理制度以外的不涉及第三人的經濟行為和單純的事務行為,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都不能適用。
其次,代理,只適用本人與代理關系的第三人的關系,即代理屬于對外關系,否則,不稱其為代理。委托合同只適用于委托與受委托的對內關系,舍此也不成立其委托合同。
最后,代理關系的成立,被代理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權屬于單方的法律行為,無須代理人的承諾。委托合同屬于雙方法律關系,即委托合同法律關系的成立,首先應有受委托人的承諾,若受委托人不作承諾,委托人就不可能委托其處理委托事務,其委托合同則不能成立。
擴展資料:
注意事項:
受托人應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處理委托事務。受托人在處理委托人委托的事務過程中,只有按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從事委托活動,委托人才會承認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而產生的行為后果。
因此,受托人必須在委托人授權范圍內進行活動。非經委托人指示的,受托人不得擅自改變委托事務,更不得將其辦理委托事務所產生的結果據為己有?! ?/p>
由此可見,委托合同是代理的一種根據,委托合同所調整的法律關系適用關于代理的一般規范。但是委托合同與代理合同并不完全一致。委托合同所調整的只是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間的相互關系,而不是他們與第三人之間的關系?! ?/p>
委托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是以委托人和受托人雙方之間的相互信任為基礎,具有嚴格的人身屬性。
一般來說,當事人一方只有在必要的情況下(例如行使或履行某一權利義務,實施某一法律行為,但又基于某種原因而不能親自處理時),才通過訂立委托合同的辦法來解決。因為受托人辦理委托事務的結果直接由委托人來承擔,所以委托人在選擇受托人時,總要挑選他所信任的人或者具有一定業務能力、專門知識和良好信譽的人來擔任?!?/p>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授權委托人
區別:被授權人是指擁有行政職權,但其行政職權并不因組織的成立而形成,而來自于單行法授權的主體,也被稱為“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或“被授權組織”。在中國行政法學上,被授權人和行政機關一起被稱為行政主體。而授權人是領導者通過為員工和下屬提供更多的自主權,以達到組織目標的過程,我們把這種領導稱為授權人。
授權是領導者智慧和能力的擴展和延伸,必須遵循客觀規律和原則,授權過程是科學化和藝術化的過程。簡單的說就是被授權人的權利是授權人授予的,授權人可以收回被授權人的權利。
擴展資料:
管理的最終目標在于提高經營績效,許多管理思想的發展,均針對效率的提高而 來,近一百多年的管理研究與實踐,可歸納出管理的兩大原則:專門化與人性化。
在現今管理績效的追求必須同時兼故此兩種原則,企業除了應奉行專門化的原則外,還要設法注入人性論的技巧,才可使經營效率達于滿意狀態。授權管理者在進行種種決策,運用資源及協調工作上,最重要的是要有授權與目標管理的觀念,有授權的觀念才可達到專門化與人性論的兩大原則。
在目標管理中,授權的必要性具體表現如下:
1、授權是完成目標責任的基礎。權力隨著責任者,用權是盡責的需要,權責對應或權責統一,才能保證責任者有效地實現目標。
2、授權是調動部屬積極性的需要。目標管理對人的激勵,是通過激發人員的 動機,將人們的行為引向目標來是實現的。目標是激發這種動機的誘因,而權力是條件。
3、授權是提高部屬能力的途徑。目標管理是一種能力開發體制,這主要是通過目標管理過程中的自我控制、自主管理實現的。
實行自我控制與自我管理,目標責任者必須有一定的自主權。在運用權限自主的決定問題和控制中,將促使目標責任者對全盤工作進行總體規劃,改變靠上級指令行事的局面,有利于能力發揮并不斷提高。
4、授權是增強應變能力的條件。現代管理環境情況多變,要求管理組織系統要有很強的適應性,很強的應變能力 。而實現這一點的重要條件就是各級管理者手中要有自主權。
參考資料:授權-百度百科
區別:
被授權人是指擁有行政職權,但其行政職權并不因組織的成立而形成,而來自于單行法授權的主體,也被稱為“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或“被授權組織”。在中國行政法學上,被授權人和行政機關一起被稱為行政主體。而授權人是領導者通過為員工和下屬提供更多的自主權,以達到組織目標的過程,我們把這種領導稱為授權人。授權是領導者智慧和能力的擴展和延伸,必須遵循客觀規律和原則,授權過程是科學化和藝術化的過程。簡單的說就是被授權人的權利是授權人授予的,授權人可以收回被授權人的權利。
拓展資料
成因
(1)由于領導活動多具有“領導行為與領導目標的間接性”特點。
(2)由于當代領導活動具有多樣性和專業化的特點。
(3)由于現代領導不是以領導者為原點的壟斷型活動,而是下屬與領導者融為一體的參與型活動。
作用
①明確組織成員之間的關系,使分工更細致。
②使領導者能夠騰出時間處理領導活動中最重要的問題.。
③為被領導者提供培養和鍛煉工作能力的機會,有利于不斷充實各級領導人員。
④能夠提高領導的決策的效率。
⑤能夠提高企業組織成員的士氣。
授權委托人: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第六十三條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第六十六條 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
“第六十七條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項違法仍然進行代理活動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不表示反對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根據以上法規,可以說明相關情況。 明確不對故意去做,是不可能逃避責任的。
被授權委托人: 被委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從事民事、商事活動或者訴訟、仲裁活動的人。 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權的權限內從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為對委托人生效。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成為被委托人。 根據授權從事商事活動的被委托人又稱為經紀人。 根據授權從事民事訴訟、仲裁活動的被委托人又稱為代理人。
區別:
(1)被授權人是指擁有行政職權。
(2)授權人是領導者通過為員工和下內屬提供更容多的自主權,以達到組織目標的過程。
根據《民法通則來》委源托人是指委托他人為自己辦理事務的人。在證券經紀業務中,委托人是指依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進行證券買賣的自然人或法人。是指委托公司拍賣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拍賣物品或財產權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被委托人(在民法教課書上又可以稱受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從事民事、商事活動或者訴訟、仲裁活動的人。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權的權限內從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為對委托人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成為被委托人。
委托人與被委托人的區別是什么?
1、從之間的關系區別: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是接受和交出的區別。委托人:你委托代為辦理相關事務的人。被委托人:被委托替其他人辦事的人 。委托代理中一般說成委托人,被委托人;一般實務中說成委托人,受托人
2、從主從關系區別:被委托人是受委托人的委托,為其處理事務的人。比如A委托B去購買商品,A是委托人,B是被委托人。并且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為自己辦理事務的人。受委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從事民事、商事活動或者訴訟、仲裁活動的人。
3、從所代表范圍區別:依據委托協議而定,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權的權限內從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為對委托人生效。
擴展資料:
委托人(法律術語):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為自己辦理事務的人。在證券經紀業務中,委托人是指依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進行證券買賣的自然人或法人。 是指委托公司拍賣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拍賣物品或財產權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亦稱賣家)。
信托的過程中,委托人的權利:
1、要求選擇信托管理人的權利;
2、對信托財產給予強制執行,提出異議的權利;
3、要求改變信托管理方式的權利;
4、當受托人管理不當或違反信托契約時,對受托人要求補償信托財產的損失以及復原的權利;
5、要求法院就信托事務的處理進行檢查的權利;
6、對受托人的辭任予以承諾的權利;
7、要求解任受托人的權利;
8、信托結束而無信托行為規定的財產歸屬者時。取得信托財產的權利;
9、當委托人享受全部信托利益(自益信托)時解除信托關系的權利。
被委托人:被委托人(在民法教課書上又可以稱受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從事民事、商事活動或者訴訟、仲裁活動的人。
定義: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權的權限內從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為對委托人生效。被委托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分類:根據授權從事商事活動的被委托人又稱為經紀人。
根據授權從事民事訴訟、仲裁活動的被委托人又稱為代理人。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委托人的權利 百度百科:被委托人的定義及其分類
根據《民法通則》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為自己辦理事務的人。版在證券經紀業務中,委托人是指依國家法律、法規的權規定,可以進行證券買賣的自然人或法人。是指委托公司拍賣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拍賣物品或財產權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被委托人(在民法教課書上又可以稱受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從事民事、商事活動或者訴訟、仲裁活動的人。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權的權限內從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為對委托人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成為被委托人。
1、從之間的關系區別: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是接受和交出的區別。委托人:你委托代為辦理相關事務的人。被委托人:被委托替其他人辦事的人 。委托代理中一般說成委托人,被委托人;一般實務中說成委托人,受托人
2、從主從關系區別:被委托人是受委托人的委托,為其處理事務的人。比如A委托B去購買商品,A是委托人,B是被委托人。并且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為自己辦理事務的人。受委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從事民事、商事活動或者訴訟、仲裁活動的人。
3、從所代表范圍區別:依據委托協議而定,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權的權限內從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為對委托人生效。
擴展資料:
委托人(法律術語):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為自己辦理事務的人。在證券經紀業務中,委托人是指依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進行證券買賣的自然人或法人。 是指委托公司拍賣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拍賣物品或財產權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亦稱賣家)。
信托的過程中,委托人的權利:
1、要求選擇信托管理人的權利;
2、對信托財產給予強制執行,提出異議的權利;
3、要求改變信托管理方式的權利;
4、當受托人管理不當或違反信托契約時,對受托人要求補償信托財產的損失以及復原的權利;
5、要求法院就信托事務的處理進行檢查的權利;
6、對受托人的辭任予以承諾的權利;
7、要求解任受托人的權利;
8、信托結束而無信托行為規定的財產歸屬者時。取得信托財產的權利;
9、當委托人享受全部信托利益(自益信托)時解除信托關系的權利。
被委托人:被委托人(在民法教課書上又可以稱受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從事民事、商事活動或者訴訟、仲裁活動的人。
定義: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權的權限內從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為對委托人生效。被委托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分類:根據授權從事商事活動的被委托人又稱為經紀人。
根據授權從事民事訴訟、仲裁活動的被委托人又稱為代理人。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委托人的權利 百度百科:被委托人的定義及其分類
委托人與被委托人的區別是什么?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