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經紀人,經紀公司,唱片公司之間是什么樣的關系
唱片公司負責藝人(歌手)唱片的灌錄,發行,宣傳等工作;經濟公司則是負責除此以外的其他藝人活動的安排,比如上通告,拍攝電視劇等等。沒有完全的誰屬于誰的概念,大家按照合約來辦事情。 分成問題是藝人和公司之間的問題,一般在簽約的時候根據藝人的行情,經濟公司的實力等等來確定,藝人雖然可以在簽約的時候領到簽約金,但是在日后的分成中的比例就比較小了,這一點在韓國和日本的組合藝人身上尤其明顯,日本天王級別的偶像木村和公司爭取多年才得到了50%利潤分成的比例
韓國經濟公司`唱片公司`歌手`經紀人之類的,他們之間的合作關系是什么樣的?一些工作原則什么的,謝謝了。
是韓國哦!具體一些告訴我哦!謝謝在韓國,歌手實際上也可以說是職員之一,只不過他們受雇的是外表和藝能。
上面說的抽成主要在于經濟公司而不是經紀人,韓國經濟公司普遍提成都很大,差不多是藝人收入的一半。這個是他們的行規所以也不能因為說跟我們這邊差別太大而覺得他們怎樣。早在他們簽合同的時候就定下了
藝人的演藝生活中經紀公司負責他們一切住行費用,經紀人照顧他們的起居。在等級年齡觀念強烈的韓國再紅的歌手如果做得不好受到訓斥也是理所當然的事。
藝人需要完成經紀人給他們安排的演出行程,最大程度地不對公司造成損失,所以帶傷上陣的事有時也會發生。
最主要的是藝人都是有意愿要當藝人,自愿參加經紀公司舉辦的選秀,然后成為練習生,然后出道。
不過,如果練習生到最后依然不具備出道的條件或者運氣不夠的話,經紀公司隨時可以放棄他或有時會與別的公司交換練習生。如果是那樣練習生就慘點,因為時間和學習的精力都用掉了,有時前途會很迷茫
一般來說,新人歌手或組合要和經紀人住在一起,而且經紀人全權負責他們日常起居,通告等一系列活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要聽經紀人安排的。對于通告什么的應該說管的還是很嚴厲的。很多時候歌手如果做的不好或者不聽話會挨經紀人打,特別男歌手。
經紀人在歌手的收入中抽取很大提成,像當年hot很紅,為sm賺了很多錢,后來解散了后才慢慢知道他們每個人能拿到的收入其實真的很少,大多數都被經紀人和公司搜刮走了。經紀人抽取提成后,如果是組合,剩下的錢是要成員平分的,但是這個說法不一,有人說隊長會待遇稍好一點。
工作原則最重要一條就是經紀人安排的通告必須去做。
暴力重壓+ 經濟壓榨 關系大致就是這樣
至于工作原則大多以經濟利益至上!
推薦你去看一下《On Air》這部韓劇,不長,講的就是韓國的娛樂圈!
經紀人怎樣處理藝人和唱片公司或者贊助企業之間的關系
怎樣為藝人考慮,提出對藝人本身獲得最大利益的問題?rn怎樣去提出這些問題,比如...當然是會為雙方最大的利益著想嘍。當合作商想與此藝人合作時,會聯系藝人的經紀公司或是經紀人,由經紀人先去洽談,彼此洽談覺得可以合作時,會由藝人去試鏡,全方面都OK后,開始雙方簽合約。
至于會提出什么樣的問題,會以藝人為主,藝人是否適合此項目,時間是否允許,公司是否同意此次合作,還有藝人的意向,還有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益等等。一切都要表達明確,讓合作方心中有數,為將來的合作能夠順利。最主要的是利益,也就是通告費,不能漫天要價,也不可以少要。經紀公司是不可能做賠本買賣的。
如果藝人不太出名(有些被動)的話,就由經紀人主動聯系合作商,將藝人的資料傳達對方,合適的話會進行洽談,不合適的話只能就再繼續聯系。
至于唱片公司,經紀人會跟唱片公司商議專輯的封面或是什么風格。如何宣傳此專輯會大賣。
不知這樣解釋你能不能明白。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最重要當然是形象,要有一個好的image才會有
贊助商才會對這個藝人產生興趣.....唱片公司就是會注重形象這個問題,當然唱片公司會更加注重
那個藝人的才能是否能夠與他的公司做得最大利益....
在娛樂圈中,經紀人,經紀公司,演藝公司三者的關系是什么?
急啊,謝謝!
經紀人:
經紀人掌握藝人的事業前途,藝人掌握經紀人的財路。通常,在明星背后都有一個高智商的經紀人,亦被稱為娛樂圈的操盤手,因擁有強大的娛樂資源和媒體資源,他們能呼風喚雨,讓藝人成為大牌只是早晚的事。當明星支支吾吾應付不了娛記的伶牙俐齒時,他們便挺身而出;當娛記的問題實在難以應對時,他們便會說:“今天的見面就到這里。”當記者的鏡頭捕捉到刻意逃避的藝人時,他們便會奮不顧身地擋住鏡頭高呼:“不要拍照!”明星工作時,他們站在旁邊端水提包。經紀人就是明星的“狗腿子”,這是表象。明星經紀人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把藝人像產品一樣推銷出去,開發明星的潛質幫助他們尋找機會。要負責幫助明星聯系演出、廣告代言、片約,這其中,許多工作都很關鍵,比如談片酬,目前行內并沒有關于片酬的具體規定,這就需要經紀人根據市場定價,把握分寸。此外,明星經紀人必須擁有廣泛的社會關系,特別是和新聞媒體、演藝界的關系,既要與各類媒體的記者熟悉,又要與各類演出組織單位、影視導演、制片人成為朋友,以便需要時進行炒作,抬高藝人身價。經紀人與明星之間的關系也很微妙,他們的合作壽命往往與各自的利益密切相關,那么,他們之間的利益是如何分配的呢?據斗室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演藝事業部偉佳介紹,內地經紀公司和藝人之間的利益分成一般是“三七開”,而一些當紅明星在約滿后續約時,經紀公司會主動降到“二八開”,甚至可能出現“一九開”。
經紀公司:
經紀公司對大牌明星在分成比例上、簽約年限上可以非常寬松,“你所想的任何簽約年限,任何分成都有可能”。臺灣多立安股份有限公司藝人經紀部洪秀玲告訴記者:“有些公司甚至為簽約大牌不惜血本,原因很簡單,大牌明星的名氣會讓這家公司在短期內名氣大增,公司也許在她身上賺不到錢,但其他演員會慕名而來,多簽幾個正在上升期的演員,利潤便可觀了。”在簽約新人時,公司開出的條件會很苛刻,國內經紀公司的簽約年限為5年-10年。利益分成大多是“五五開”,但有些公司是分階段性的。例如天娛與超女簽訂的8年合約則是前四年利益分成為“****開”,后四年為“四六開”。也有些公司前三年“****開”,第四年起為“五五開”,第七年至第八年為“三七開”,藝人分到的利潤會隨著他們的知名度提高而有所上升。對于新人苛刻條約,經紀公司業內并不回避,太合麥田老總宋柯曾這樣說道:“一個公司對新人的投入遠不止百萬,但是人氣或名氣和唱片銷量不一定成正比在兩三年內根本辨別不出新人能帶來的商業效益。經紀公司要把一個新人推成明星,這不是誰都能做到的,經紀公司給他們提供一個平臺,我們當然要對演員有個制約,否則,把他們捧紅了,人家走了,我們怎么辦?。”
演藝公司:
演藝經紀公司一般有四種類別:經營群眾演員的公司、經營基本演員的公司、有一定規模的準高級公司和高端公司。規范成熟的演藝經紀,需要一套環環相扣的機制來保障運行:藝人選拔———培訓———經營管理———市場營銷———二度開發。我國演藝經紀還處在自發性階段,各個環節不成熟,因此糾紛不斷。
這類公司盲目簽約許多藝術院校的學生,所簽合同對藝人的保障差,投資少,年頭長,公司有如低價買回上萬張彩票,無所事事只巴望著有一張能撞個頭獎,于是蹉跎了許多年輕人的青春。
經濟人為藝人洽談業務,處理瑣碎事務,作宣傳業務等等,一般經紀人是由演藝公司為藝人指定的,除非這個藝人很大牌,要自己找經紀人。
藝人簽約演藝公司,演藝公司的職責是為藝人安排工作,培養藝人,做宣傳公關等;藝人的職責是服從演藝公司的安排,為演藝公司賺錢;經紀人是介于藝人和演藝公司中間的角色,職責是協調藝人與演藝公司之間的工作。
經紀公司是為一些沒有簽約演藝公司的藝人準備的,經紀公司為前來的藝人(一般是沒名氣的)尋找試鏡的機會,而藝人在試鏡成功后付一些中介費用。 當然經紀公司也有大的業務,例如為某部大制作的電影拉贊助,為演藝公司介紹大的項目,為制作人介紹好的劇本和演員。
一般強大的演藝公司已經結合了經紀公司的職能。
經濟人多數是有經濟公司派出,負責管理藝人的工作,比如說代言,拍廣告什么的,主要是要與商家談合同
經濟人多數是有經濟公司派出,負責管理藝人的工作,比如說代言,拍廣告什么的,主要是要與商家談合同
至于演藝公司,應該就是拍電影,電視劇的公司
如果藝人要拍攝什么電視劇,就要有經紀公司內專門團隊探討,然后由明星經紀人去跟演藝公司協商
前面幾個說的很全面了
我沒什么好補充的
國內的唱片公司,新人,老牌藝人,經紀人之間關系。
我想很明確的知道:rn1.國內唱片公司,新人和其經紀人之間的關系;rn2.新人和老牌藝人之間的關系;rn3.一個新人怎樣出EP,怎樣出唱片;rn4.如果一個公司集唱片和經濟于一身,那這個公司應怎樣稱呼;rn5.EP及唱片的制作過程和方法(是大型公司制作,不是個人自己制作)rn6.新人的經紀人和老牌藝人經紀人之間的關系;rn7.如果新人出唱片,同一公司的老牌藝人會知道嗎?rn 以上7個問題,希望能夠仔細回答,慎重回答,厚謝!!!!rn 如若滿意,結束后另加懸賞分!!!無論什么時候,更何況現在唱片界不景氣,大家都是為了生存而努力下去,因為進了這個圈子就很難再走出來。
大家面臨的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沒什么關系。
總之一句話,都為了這個娛樂界而做下去。也不能說是利用。尋求自己的利益,
你這個問題提得很難誒
、
你是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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