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本票和支票有什么區別
銀行本票是銀行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在轄屬營業機構開戶的單位和個人需要在票據交換區域內支付各種款項時,可以申請使用。銀行本票是銀行提供的一種銀行信用,見票即付,可當場抵用。 銀行本票分為:轉帳和現金兩種。申請人或收款人為單位的,不得申請現金銀行本票;申請人和收款人均為個人時,才能申請現金銀行本票。 銀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一個月。在銀行開立存款帳戶的持票人向開戶銀行提示付款時,應在銀行本票背面“背書人簽章”欄簽章,簽章應與預留銀行簽章相同,并將銀行本票、進帳單送交開戶銀行,銀行審查無誤后辦理轉帳。未在銀行開立存款帳戶的個人持票人,憑注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向指定代理付款人支取現金的,應在銀行本票背面“背書人簽章”欄簽章,記載本人身份證件名稱、號碼及發證機關,并交驗本人身份證件及復印件,銀行審核無誤后支付現金。
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支票可以分為現金支票、轉賬支票、劃線支票和普通支票,其中現金支票只能支取現金,轉賬支票和劃線支票只能用于轉賬,普通支票可用于支取現金或用于轉賬。 在同一票據交換地區的款項結算均可以使用支票,支票一律記名,可背書轉讓,支票 無金額起點的限制,可支取現金或用于轉賬,有效期 10 天,從簽發之日起計算,到期日為節假日時依次順延,支票可以掛失。
銀行本票是銀行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銀行本票是“銀行”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銀行本票見票即付,當場抵用,付款保證程度高,付款提示期限為2個月銀行本票適用于同一票據交換區域內。它具有使用方便、信譽度高的特點。
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支票與匯票、本票相比較,有兩個典型的特征:支票的付款人只能是金融機構;支票的付款方式只有一種,即見票即付,付款提示期限為10天。支票也是在同一票據交換區域內使用。
支票是企業簽發的,代表企業支付信譽,有頂票的可能性,經過銀行交換,企業賬戶有錢才能付賬,銀行屬于代付款。。本票是銀行簽發的,相當于現金,銀行見票即付。
支票是特殊的匯票,它是付款人為銀行的即期匯票。申請人先存錢在銀行,委托銀行在見票時立馬付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請人存款低于支票金額,那就是空頭支票,銀行可拒付。本票是出票人簽發,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本票簡單講就是銀行開出的欠條。企業先花錢向銀行買下欠條,銀行承諾見到欠條立馬還錢。
支票和匯票的區別
請問:支票和匯票的區別。一、付款期限不同
支票:支票的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10天。
匯票:匯票的付款期限是出票日起1個月。
二、適用范圍不同
支票:支票只能在同城交換地區內的單位和個人之間使用。
匯票:匯票在同城和異地都可以使用。
三、付款人不同
支票:支票的付款人必須是有支票存款業務資格的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
匯票:匯票的付款人一般為銀行。
四、背書轉讓不同
支票:轉帳支票可以背書轉讓、現金支票不得背書轉讓。
匯票:匯票的收款人可以以記名背書的方式轉讓匯票。
五、追索權不同
支票:支票持有人只對出票人有追索權。
匯票:匯票持有人在票據的效期內,對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都有追索權。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匯票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支票
匯票和支票的區別,支票與匯票的異同點本票(Promissory
Note)是一個人向另一個人簽發的保證于見票時或定期成在可以確定的將來時間.對某人或其指定人或待票人支付一定金傾的無條件的書面承諾。
簡言之.本票是出票人對收款人承諾無條件支付一定金傾的票據。
本票可分為商業本票和銀行本票。
商業本票可按付款時間分為即期本票和遠期本票兩種。
而銀行本票都是即期本票。
我國票據法規定.我國允許開立出票日起、付款期限不超過2個月的銀行本票。
我國票據法還規定,銀行本票僅限于由中國人民銀行審定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簽發.
支票(Cheque或Check)是以銀行為付欲人的即期匯票。
出票人在支票上簽發一定的金傾給特定人或持票人。
支票的出票人在簽發支票后.支票與匯票應負票據上的責任和法律上的責任。
前者是指出票人對收欲人擔保支票的付歌;后者是指出票人簽發支票時,應在付款銀行存有不低于票面金傾的存款。如存款不足,支票持有人在向銀行提示支票要求付款時,就會通到銀行的拒付這種支票稱為空頭支票。
支票可以分為現金支票和轉聯支票兩種。
一.什么是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存款業務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支票分為普通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3種。現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現金,它可以由存款人簽發用于到銀行為本單位提取現金,也可以簽發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用來辦理結算或者委托銀行代為支付現金給收款人;轉帳支票只能用于轉賬,它適用于存款人給同一城市范圍內的收款單位劃轉款項,以辦理商品交易、勞務供應、清償債務和其他往來款項結算;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現金,也可以用于轉賬。但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劃兩條平行線的,為劃線支票,只能用于轉賬,不能支取現金。
支票結算的特點:支票結算的特點概括起來說就是簡便、靈活、迅速和可靠。所謂簡便,是指使用支票辦理結算手續簡便,只要付款人在銀行有足夠的存款,它就可以簽發支票給收款人,銀行憑支票就可以辦理款項的劃撥或現金的支付。所謂靈活,是指按照規定,支票可以由付款人向收款人簽發以直接辦理結算,也可以由付款人出票委托銀行主動付款給收款人,另外轉帳支票在指定的城市中還可以背書轉讓。所謂迅速,是指使用支票辦理結算,收款人將轉帳支票和進賬單送交銀行,一般當天或次日即可入賬,而使用現金支票當時即可取得現金。所謂可靠,是指銀行嚴禁簽發空頭支票,各單位必須在銀行存款余額內才能簽發支票,因而收款人憑支票就能取得款項,一般是不存在得不到正常支付的情況的。
.轉賬支票是用于結算的一種方式。現行的銀行結算方式包括銀行匯票、商業匯票、銀行本票、支票、匯兌、委托收款、異地托收承付結算方式等七種。這七種結算方式根據結算形式的不同,可以劃分為票據結算和支付結算兩大類;根據結算地點的不同,可以劃分為同城結算方式、異地結算方式和通用結算方式三大類。其中,同城結算方式是指在同一城市范圍內各單位或個人之間的經濟往來,通過銀行辦理款項劃轉的結算方式,具體有支票結算方式和銀行本票結算方式。異地結算方式是指不同城鎮、不同地區的單位或個人之間的經濟往來通過銀行辦理款項劃轉的結算方式,具體包括銀行匯票結算方式、匯兌結算方式和異地托收承付結算方式。通用結算方式是指既適用于同一城市范圍內的結算,又適用于不同城鎮、不同地區的結算,具體包括商業匯票結算方式和委托收款結算方式,其中商業匯票結算方式又可分為商業承兌匯票結算方式和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方式。
二.匯票
1.匯票。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或者在將來可以確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的票據。匯票的當事人,有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其中,出票人可以同時是收款人。出票人是簽發匯票并將其交付與他人之人。匯票簽發后,出票人對收款人及正當持票人承擔當匯票提示時付款人一定承兌或付款的保證責任。在匯票未經承兌之前,出票人是匯票的主債務人。付款人又稱受票人,是根據出票人的命令支付票款之人。但在遠期匯票,付款人在作出承兌前只是從債務人,匯票承兌后,付款人成為主債務人,出票人退居從債務人地位。收款人是有權收取票款之人,亦即匯票的債權人。收款人如果遭到拒付,有權向出票人追索票款。
2.根據出票人的不同,匯票分商業匯票與銀行匯票。出票人為企業或個人的,為商業匯票。在商品買賣交易中,買方以第三方為付款人、以賣方為收款人簽發的匯票,或者賣方以買方為付款人、以自己為收款人簽發的匯票,即為商業匯票。銀行匯票是以銀行為出票人的匯票,它是一家銀行向另一家銀行發出的書面支付命令。銀行匯票由銀行簽發后交匯款人,由匯款人寄給收款人。
3.匯票的種類
(1)按出票人不同,可分為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銀行匯票(BANKER’SDRAFT),出票人是銀行,付款人也是銀行。商業匯票(COMMERCIALDRAFT),出票人是企業或個人,付款人可以是企業,個人或銀行。
[商業匯票是指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商業匯票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
商業匯票付款期限:1、商業匯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2、商業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匯票到期日起10日。3、商業承兌匯票的付款人收到開戶銀行的付款通知,應在當日通知銀行付款。4、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銀行應在匯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的見票當日支付票款。
服務特色:商業承兌匯票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銀行承兌匯票由銀行承兌。可以多次背書轉讓。銀行承兌匯票可以貼現。已承兌的商業匯票可以掛失止付.]
(2)按是否附有包括運輸單據在內的商業單據可分為光票和跟單匯票光票(CLEANDRAFT),指不附帶商業單據的匯票,銀行匯票多是光票。跟單匯票(DOCUMENTARYDRAFT),指附有包括運輸單據在內的商業票據的匯票。跟單匯票多是商業匯票。
(3)按付款日期不同,匯票可分為即期匯票和遠期匯票。匯票上的付款日期有四種記載方式:見票即付(ATSIGHT);見票后若干天付款(AT…DAYSAFTERSIGHT);出票后若干天付款(AT…DAYSAFTERDATE);定日付款(ATAFIXEDDATE)。若匯票上未記載付款日期,則視為見票即付。見票即付的匯票為即期匯票。其他三種記載方式為遠期匯票。
(4)按承兌人的不同,匯票又可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遠期的商業匯票,經企業或個人承兌后,稱為商業承兌匯票。遠期的商業匯票,經銀行承兌后,稱為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成為該匯票的主債務人,所以銀行承兌匯票是一種銀行信用。
4.匯票的內容
根據我國票據法規定,匯票必須記載下列事項:
(1)表明“匯票”的字樣。
(2)無條件支付的委托。應理解成匯票上不能記載支付的先決條件。
(3)確定的金額。
(4)付款人名稱。在國際貿易中,通常是進口方或其指定銀行。
(5)收款人名稱。在國際貿易中,通常是出口方或其指定銀行。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簽章。在國際貿易中,通常是出口方。
匯票上未記載規定事項之一的,匯票無效。
實際業務中匯票尚需列明付款日期,付款地點和出票地點,稱為相對應記載事項。倘未列明,可根據票據法予以確定。
5.票據行為:匯票使用過程中的各種行為,都由票據法加以規范。主要有出票、提示、承兌和付款。如需轉讓,通常應經過背書行為。如匯票遭拒付,還需作成拒絕證書和行使追索權。1)出票(Issue)。出票人簽發匯票并交付給收款人的行為。出票后,出票人即承擔保證匯票得到承兌和付款的責任。如匯票遭到拒付,出票人應接受持票人的追索,清償匯票金額、利息和有關費用。2)提示(Presentation)。提示是持票人將匯票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兌或付款的行為,是持票人要求取得票據權利的必要程序。提示又分付款提示和承兌提示。3)承兌(Acceptance)。指付款人在持票人向其提示遠期匯票時,在匯票上簽名,承諾于匯票到期時付款的行為。具體做法是付款人在匯票正面寫明“承兌(Accepted)”字樣,注明承兌日期,于簽章后交還持票人。付款人一旦對匯票作承兌,即成為承兌人以主債務人的地位承擔匯票到期時付款的法律責任。4)付款(Payment)。付款人在匯票到期日,向提示匯票的合法持票人足額付款。持票人將匯票注銷后交給付款人作為收款證明。匯票所代表的債務債權關系即告終止。5)背書(endorsement)。票據包括匯票是可流通轉讓的證券。根據我國《票據法》規定,除非出票人在匯票上記載“不得轉讓”外,匯票的收款人可以以記名背書的方式轉讓匯票權利。即在匯票背面簽上自己的名字,并記載被背書人的名稱,然后把匯票交給被背書人即受讓人,受讓人成為持票人,是票據的債權人。受讓人有權以背書方式再行轉讓匯票的權利。在匯票經過不止一次轉讓時,背書必須連續,即被背書人和背書人名字前后一致。對受讓人來說,所有以前的背書人和出票人都是他的“前手”,對背書人來說,所有他轉讓以后的受讓人都是他的“后手”,前手對后手承擔匯票得到承兌和付款的責任。在金融市場上,最常見的背書轉讓為匯票的貼現,即遠期匯票經承兌后,尚未到期,持票人背書后,由銀行或貼現公司作為受讓人。從票面金額中扣減按貼現率結算的貼息后,將余款付給持票人。6)拒付和追索(Dishonour&Recourse)。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人拒絕付款或拒絕承兌,均稱拒付。另外,付款人逃匿、死亡或宣告破產,以致持票人無法實現提示,也稱拒付。出現拒付,持票人有追索權。即有權向其前手(背書人、出票人)要求償付匯票金額、利息和其他費用的權利。在追索前必須按規定作成拒絕證書和發出拒付通知。拒絕證書。用以證明持票已進行提示而未獲結果,由付款地公證機構出具,也可由付款人自行出具退票理由書,或有關的司法文書。拒付通知。用以通知前手關于拒付的事實,使其準備償付并進行再追索。
6.商業匯票承兌
什么叫商業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商業匯票因承兌人的不同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
什么叫商業匯票承兌?是指銀行作為付款人,根據出票人的申請,承諾在匯票到期日對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匯票金額的票據行為。
商業匯票自出票日至到期日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建設銀行每張承兌匯票金額不得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
在辦理商業匯票承兌時,每張銀行承兌匯票按承兌金額的萬分之5向出票人收取承兌手續費。
如果出票人到期未能兌付匯票款項,到期銀行承兌匯票發生墊款的,對出票人尚未支付的匯票金額按照逾期貸款利率計收罰息。
7.什么是商業匯票貼現?
是指商業匯票的持票人將未到期的商業匯票轉讓于銀行,銀行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利息后,將余額付給持票人的一種融資行為。主要用于申請人短期資金周轉。貼現期限自貼現之日起至匯票到期日止,最長期限不超過6個月。
商業匯票貼現包括商業承兌匯票貼現和銀行承兌匯票貼現。辦理商業承兌匯票貼現須由總行特別授權。
支票(Cheque;Check):僅作支付作用,有現金支票和轉賬支票兩種。
需先在付款銀行存有不低于票面金額的存款。見票即付。一張正本。持票人應該自出票日起10日內提示付款。
匯票(Bill of Exchange;Draft):支付和信用兩種作用。由出票人簽發,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
分為銀行匯票(Banker's Draft)和商業匯票(Commercial Draft),有即期(Sight Draft)和遠期匯票(Time Bill of usance Bill)之分.
不付帶商業單據的匯票為光票(Clean Bill),銀行匯票多為光票。
附帶商業單據的匯票為跟單匯票(Documentary Bill),商業匯票一般為跟單匯票。單據是一套(一式兩分或數份),有副本。
本票(Promissory Note):支付和信用兩種作作。由出票人簽發,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本票的出票人必須具有支付本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
分商業本票和銀行本票,商業本票分為即期和遠期,銀行本票都是即期的。一張正本。
銀行本票和銀行支票的區別
銀行本票和支票的區別是:
1、概念不同
(1)銀行本票是申請人將款項交存銀行,由銀行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2)支票(Cheque,Check)是以銀行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可以看作匯票的特例。支票出票人簽發的支票金額,不得超出其在付款人處的存款金額。如果存款低于支票金額,銀行將拒付給持票人。
2、分類不同
(1)銀行本票按照其金額是否固定可分為不定額銀行本票和定額銀行本票兩種。
不定額銀行本票是指憑證上金額欄是空白的,簽發時根據實際需要填寫金額,并用壓數機壓印金額的銀行本票;
定額銀行本票是指憑證上預先印有定固定面額的銀行本票。
(2)支票的分類
記名支票(Cheque payable to order)是在支票的收款人一欄,寫明收款人姓名,如“限付某甲”(Pay A Only)或“指定人”(Pay A Order),取款時須由收款人簽章,方可支取。
不記名支票(Cheque payable to bearer)又稱空白支票,支票上不記載收款人姓名,只寫“付來人”(Pay bearer)。取款時持票人無須在支票背后簽章,即可支取。此項支票僅憑交付而轉讓。
劃線支票(Crossed Cheque)是在支票正面劃兩道平行線的支票。
劃線支票與一般支票不同,劃線支票非由銀行不得領取票款,故只能委托銀行代收票款入賬。使用劃線支票的目的是為了在支票遺失或被人冒領時,還有可能通過銀行代收的線索追回票款。
保付支票(Certified Cheque)是指為了避免出票人開出空頭支票,保證支票提示時付款,支票的收款人或持票人可要求銀行對支票“保付”。保付是由付款銀行在支票上加蓋“保付”戳記,以表明在支票提示時一定付款。支票一經保付,付款責任即由銀行承擔。出票人、背書人都可免于追索。付款銀行對支票保付后,即將票款從出票人的帳戶轉入一個專戶,以備付款,所以保付支票提示時,不會退票。
現金支票(cash Cheque)是專門制作的用于支取現金的一種支票。當客戶需要使用現金時,隨時簽發現金支票,向開戶銀行提取現金,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確定金額的現金的票據。
銀行支票(Banker’s Cheque)是由銀行簽發,并由銀行付款的支票,也是銀行即期匯票。銀行代顧客辦理票匯匯款時,可以開立銀行支票。
旅行支票(Traveller’s Cheque)是銀行或旅行社為旅游者發行的一種固定金額的支付工具,是旅游者從出票機構用現金購買的一種支付手段。
3、樣式不同
(1)銀行本票
(2)支票
4、特點不同
(1)銀行本票結算具有如下特點:
使用方便。我國現行的銀行本票使用方便靈活。單位、個體經濟戶和個人不管其是否在銀行開戶,他們之間在同城范圍內的所有商品交易、勞務供應以及其他款項的結算都可以使用銀行本票。收款單位和個人持銀行本票可以辦理轉賬結算,也可以支取現金,同樣也可以背書轉讓。銀行本票見票即付,結算迅速。
信譽度高,支付能力強。銀行本票是由銀行簽發,并于指定到期日由簽發銀行無條件支付,因而信譽度很高,一般不存在得不到正常支付的問題。其中定額銀行本票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各大國有商業銀行代理簽發,不存在票款得不到兌付的問題。不定額銀行本票由各大國有商業銀行簽發,由于其資金力量雄厚,因而一般也不存在票款得不到兌付的問題。
(2)支票結算具有如下特點:
使用方便,手續簡便、靈活;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 10 天;
支票可以背書轉讓,但用于支取現金的支票不得背書轉讓。
5、規定不同
(1)銀行本票的規定:
單位和個人在同一票據交換區域需要支付各種款項時,均可以使用銀行本票。
銀行本票可以用于轉帳,注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現金。
銀行本票可分為定額本票和不定額本票兩種,定額本票的面額分為1000元、5000元、10000元和50000元四種。
銀行本票的出票人為經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批準辦理銀行本票業務的銀行機構。
簽發銀行本票必須記載下列事項:
A、表明“銀行本票”的字樣;
B、無條件支付的承諾;
C、確定的金額;
D、收款人名稱;
E、出票日期;
F、出票人簽章。欠缺記載上列事項之一的,銀行本票無效。
銀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持票人超過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銀行本票的代理付款人是代理出票銀行審核支付銀行本票款項的銀行。
申請人使用銀行本票,應向銀行填寫“銀行本票申請書”,填明收款人名稱、申請人名稱、支付金額、申請日期等事項并簽章。申請人和收款人均為個人需要支取現金的,應在“支付金額”欄先填寫“現金”字樣,后填寫支付金額。申請人或收款人為單位的,不得申請簽發現金銀行本票。
出票銀行受理銀行本票申請書,收妥款項簽發銀行本票。用于轉帳的,在銀行本票上劃出“現金”字樣;申請人和收款人均為個人需要支取現金的,在銀行本票上劃去“轉帳”字樣。不定額銀行本票用壓數機壓印出票金領。出票銀行在銀行本票上簽章后交給申請人。申請人或收款人為單位的,銀行不得為其簽發現金銀行本票。
申請人應將銀行本票交付給本票上記明的收款人。收款人受理銀行本票時,應審查下列事項:
A、收款人是否確為本單位或個人;
B、銀行本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限內;
C、必須記載的事項是否齊全;
D、出票人簽章是否符合規定,不定額銀行本票是否有壓數機壓印的出票金額,并與大寫出票金額一致;
E、出票金額、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稱是否更改,更改的其他記載事項是否由原記載人簽章證明。
收款人可以將銀行本票背書轉讓給被背書人。被背書人受理銀行本票時,除按照上述規定審查外,還應審查下列事項:
A、背書是否連續,背書人簽章是否符合規定.背書使用粘單的是否按規定簽章;
B、背書人為個人的身份證件。
銀行本票見票即付。跨系統銀行本票的兌付,持票人開戶銀行可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同業往來利率向出票銀行收取利息。
在銀行開立存款帳戶的持票人向開戶銀行提示付款時,應在銀行本票背面“持票人向銀行提示付款簽章”處簽章,簽章必須與預留銀行簽章相同.并將銀行本票、進帳單送交開戶銀行。銀行審查無誤后辦理轉帳。
未在銀行開立存款帳戶的個人持票人,憑注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向出票銀行支取現金的,應在銀行本票背面簽章,記載本人身份證件名稱、號碼及發證機關,并交驗本人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持票人對注明“現金”字徉的銀行本票需要委托他人向出票銀行提示付款的,應在銀行本票背面“持票人向銀行提示付款簽章”處簽章,記載“委托收款”字樣、被委托人姓名和背書日期以及委托人身份證件名稱、號碼、發證機關。被委托人向出票銀行提示付款時,也應在銀行本票背面“持票人向銀行提示付款簽章”處簽章,記載證件名稱、號碼及發證機關,并同時交驗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
持票人超過提示付款期限不能獲得付款的,在票據權利時效內向出票銀行作出說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證件或單位證明,可持銀行本票向出票銀行請求付款。
申請人因銀行本票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時,應將銀行本票提交到出票銀行,申請人為單位的,應出具該單位的證明;申請人為個人的,應出具該本人的身份證件。出票銀行對于在本行開立存款帳戶的申請人,只能將款項轉入原申請人帳戶;對于現金銀行本票和未在本行開立存款帳戶的申請人,才能退付現金。
銀行本票喪失,失票人可以憑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據權利的證明,向出票銀行請求付款或退款。
(2)支票記載事項的規定:
絕對記載事項、相對記載事項、非法定記載事項。我國《票據法》和《支付結算辦法》規定兩項絕對記載事項可以通過出票人以授權補記的方式記載其中包括:支票的金額、收款人名稱,注意未補記前不得使用。
絕對記載事項:
A、表明“支票”字樣;
B、無條件支付委托;
C、確定的金額;
D、付款人名稱;
E、出票日期;
F、出票人簽章。是票據法規定必填的記載事項如欠缺某一項記載事項則該票據無效。
相對記載事項:
A、付款地(如果支票上未記載付款地的,則付款地為付款人的營業場所)
B、出票地(支票上未記載出票地的,則出票人的營業場所、住所、經常居住地為出票地)。是指票據法規定應當記載而沒有記載,如未記載可以通過法律規定進行推定而不會導致票據無效。
非法定記載事項:
A、支票的用途;
B、合同編號;
C、約定的違約金;
D、管轄法院等等。
非法定記載事項并不發生支票上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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