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死了 然后由誰繼任?
總統死了副總統繼任 然后是眾議院議長 然后是參議院臨時議長 然后是國防部長 然后呢 我不知道了 誰告訴我?再往后...不可能會有這么多高官同時都死了吧
1947年,杜魯門總統簽署了《總統職位繼承順序法(Presidential Succession Act of 1947)》,將眾議院議長列為繼任總統的第二人選,并排出了其他相關人員的繼承順序。
以下是總統繼任人選的排名順序:
1. 副總統
2. 眾議院議長
3. 參議院臨時議長
4. 國務卿
5. 財政部長
6. 國防部長
7. 司法部長
8. 內政部長
9. 農業部長
10. 商務部長
11. 勞工部長
12. 衛生與公共服務部長
13. 住房與城市發展部長
14. 交通部長
15. 能源部長
16. 教育部長
眾議院議長
最高大法官
美國的眾議院議長到底有多大?
在美國,是不是總統是最高領袖,那接下來該怎么排順序呢?眾議院議長有多大的權力?眾議長在美國總統職位繼任順序中排在第二位,僅次于副總統兼參議長。排在國務卿的前面。
似乎不是一個系統的吧,總統是行政最高領袖,議會是司法機構.我也不怎么懂.不過他們的權力不是一個體系的.不存在上下級關系.政府里面總統最大,再就是副總統,部長......
議院是行政機構的監督機構.他們相互制約,但是不是上下級關系.
美國總統如果突然死亡,那么不用選舉直接由副總統接任嗎?
對的,例如羅斯福總統由于腦溢血去世后,直接由當時的副總統杜魯門接任總統一職。
根據1787年通過的美國憲法而設立,行使憲法賦予的行政權,首任總統喬治·華盛頓于1789年4月30日就職,之后至1933年的歷任總統均為3月4日就職,而其后則于1月20日卸職。每屆任期4年,連選連任不得多于2次,也不能擔任總統或執行總統職責超過2年后再被選為總統多于1次。
擴展資料
根據美國憲法,總統須年滿35歲,在美國居住14年以上,也一定要是自然出生的美國公民或者是在憲法通過時為美國公民。美國公職只有總統、副總統必須出生時為合眾國公民。
總統(第45任)唐納德·特朗普于2017年1月20日正式宣誓就任美國總統。
按照美國憲法的規定,在任期內由于總統本人的原因不能擔任總統職務時,由副總統接任,不用選舉!
一般來說是如此,但也有特例,要是總理比副總統好,就會是總理
對的
例如羅斯福總統由于腦溢血去世后,直接由當時的副總統杜魯門接任總統一職.
是!
如肯尼迪的繼任約翰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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