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企業掛牌的條件有哪些?
持續經營能力。
企業需要有獨立性能,持續經營能力,不能是一個空頭公司,如果大股東跑掉了,供應商不繼續合作了,企業就無法生存下去。例如,企業存在過多關聯交易,客戶過度集中,供應商太集中等等。
03
主營業務突出
在中國的上市公司先例來說,最多允許2個主營業務。而且兩個主營業務里每個的營收都要占總營收比例的1/3以上。如果是一個主營業務,就要求該業務營收占總營收的65%以上。
04
治理結構規范、運營規范
每家公司進行股份制改造之后,都有一套法人治理結構,這是律師幫他們起草、認證的,這就是董監高的運行機制。
05
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我們上市輔導需要一券三師:券商、會計師、律師、融資顧問,這是在香港和歐美的概念。沒有融資顧問,換成了“資產評估師”,資產評估師和會計師是一家人。這是在行業內既得利益者的定義,拋開融資顧問。券商、會計師、律師是上市必備的標配,融資顧問是高配。如果投資公司、專業服務公司注冊資本實繳一個億,這類機構也可以成為推薦機構為企業做推薦,所以在新三板里,達到條件的融資顧問公司也可以做推薦。不過在A股還是券商來做。
06
股份代持
股份代持盡管要求如實披露,但不會構成實質性的障礙。但如果大股東有過多的代持,將會導致控股權不穩定。若是股東背后有代持的話,請一定要如實披露。
對于擬掛牌公司小股東的股份代持,在不影響擬掛牌公司實際控制人認定和股權穩定性的情況下,即便掛牌前未經還原可能也不構成障礙,但是建議充分披露;而對于大股東的股份代持,一旦發現權屬糾紛,將影響公司實際控制人認定和股權結構的穩定性,擬掛牌公司不可心存僥幸。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曾勸退過一個外商投資企業,被勸退的原因并非其股東性質,而是股份代持。
07
會計基礎薄弱
企業成立初期財務混亂,公私賬戶使用不規范。券商服務企業,企業一定要開誠布公的把所有的問題坦白,對于券商充分信任,券商也是站在企業角度解決問題的,券商更害怕從企業處不同口徑的財務數據。中國的商業環境造就了企業有各種各樣的財務問題,但是企業一旦上市成為一個公眾企業,財務的正規化是必須的。
一、新三板上市需要滿足下列要求/標準:
主體資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須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經營年限要求:存續期必須滿兩年。
公司盈利要求:必須具有穩定的,持續經營的能力。
新三板上市要求資產要求:無限制。
新三板上市要求主營業務要求:主營的業務必須要突出。
成長性及創新能力要求: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
二、逐步擴大的新三板上市要求/標準:
1、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兩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公司主營業務完整、突出,具有活躍、持續的經營業務記錄,資產經營狀況良好;
3、公司治理結構健全,核心高級管理人員穩定,內部管理控制制度完善;
4、最近兩個會計年度內無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無不良信用記錄;
5、不存在任何可能嚴重影響公司資產和業務的法律訴訟案件、或有負債等事件;
6、取得至少一個在交易所注冊,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在盡職調查后出具的保薦意見書;
7、取得至少有一個在天交所注冊,具有資格的做市商承諾為其提供雙向報價做市服務;
8、財務符合要求:最近兩年連續盈利。試運營期附加標準: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于一千萬元,且最近一年凈利潤不少于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
三、新三板上市注意事項
國股份轉讓系統尊重公司自治,對定向發行的新增股份不強制限售,由企業自主決策
1、依法設立。2、存續兩年是指存續兩個完整的會計年度。3、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新三板掛牌的條件是什么
新三板掛牌的其中一個重要條件是:企業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
1、依法設立,是指公司依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并已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存續兩年是指存續兩個完整的會計年度。
3、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公司法》修改(2006年1月1日)前設立的股份公司,須取得國務院授權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
1、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主辦券商推薦并持續督導
6、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要求的其他條件
新三板掛牌上市的基本條件有哪些
你好,新三板上市標準要滿足下列條件:
(一)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四)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五)主辦券商推薦并持續督導;
(六)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上市辦理/上市條件:
新三板上市條件:
(1)滿足新三板存續滿兩年的條件。(有限公司整體改制可以連續計算);
(2)新三板主營業務突出,具有持續經營記錄;必須滿足的條件。
(3)新三板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健全,運作條件規范;
(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新三板上市公司注冊地址在試點國家高新園區;
(6)地方政府出具新三板上市掛牌試點資格確認函。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不受股東所有制性質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術企業,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四、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五、主辦券商推薦并持續督導
六、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要求的其他條件
一、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
(一)依法設立,是指公司依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并已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1、公司設立的主體、程序合法、合規。
(1)國有企業需提供相應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或國務院、地方政府授權的其他部門、機構關于國有股權設置的批復文件。
(2)外商投資企業須提供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設立批復文件。
(3)《公司法》修改(2006年1月1日)前設立的股份公司,須取得國務院授權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
2、公司股東的出資合法、合規,出資方式及比例應符合《公司法》相關規定。
(1)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明確權屬,財產權轉移手續辦理完畢。
(2)以國有資產出資的,應遵守有關國有資產評估的規定。
(3)公司注冊資本繳足,不存在出資不實情形。
(二)存續兩年是指存續兩個完整的會計年度。
新三板公司掛牌,需要兩個會計年度,那么這兩個會計年度如何計算,有哪些錯誤認識和理解呢?
誤讀:新三板掛牌條件中明確要求擬掛牌企業存續時間應當滿2年。對此,有人理解為滿24個月即可,如2012年9月1日成立的企業,2014年9月1日就可以申請在新三板掛牌;也有人理解為必須要有2個完整會計年度加1期的經營記錄方可申請在新三板掛牌。
解析:企業須有2個完整會計年度(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的運營記錄方可申請有新三板掛牌,也就是說如果2014年9月1日操作掛牌,企業成立時間不得晚于2012年1月1日。此外,如果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1日,并且于2015年2月份完成2014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則可以直接申報新三板掛牌,無須等到2015年一季報出來后再申報,即最近一期財務報表不強制要求為季度、半年度或年度報表。
注意事項:財務報表的有效期是6個月,股轉系統要求申報企業至少給其留出2個月審核時間,因此企業申報時距其最近一期財務報表有效期截止日不能少于2個月,否則股轉系統會直接要求企業加審。
(三)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整體變更不應改變歷史成本計價原則,不應根據資產評估結果進行賬務調整,應以改制基準日經審計的凈資產額為依據折合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報財務報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準日。【最后一句話怎么理解?財務報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準日但是可以早于股份公司營業執照取得日。比如:改制基準日是6月30日,那不能你5月31日作為最近一期上報材料,但是可以以6月30日作為最近一期上報材料,盡管營業執照可能在7月15日才能取得。】
要在新三板上市,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1)依法設立且存續(存在并持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申請時股東人數未超過200人(含200人)的股份公司,直接向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申請掛牌;申請時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的股份公司,取得中國證監會核準文件后,向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申請辦理掛牌手續。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主要是指公司專注主營業務,公司自成立以來有持續的經營且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如果公司在掛牌前兩個年度出現連續虧損,可能影響掛牌。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目前不少公司治理不夠規范,例如公司章程僅僅是擺設,未能得到執行等。
(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新三板”委托的股份數量以“股”為單位。公司成立、出資、增資行為合法合規,公司歷次股權轉讓合法合規,公司股權明晰,不存在法律糾紛或者潛在的法律糾紛。
(5)主辦券商推薦并持續督導;
“新三板”主辦券商,同時具有承銷與保薦業務及經紀業務的證券公司。企業須經主辦券商推薦,雙方簽署了《推薦掛牌并持續督導協議》;主辦券商應完成盡職調查和內核程序,對公司是否符合掛牌條件發表獨立意見,并出具推薦報告。
(6)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1、依法設立。2、存續兩年是指存續兩個完整的會計年度。3、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新三板掛牌的條件有哪些?
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第2.1條的規定,股份公司申請掛牌新三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主辦券商推薦并持續督導。
6.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1、依法設立。2、存續兩年是指存續兩個完整的會計年度。3、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新三板的掛牌條件有哪些?
新三板的掛牌條件包括:1.存續滿兩年2.主營業務突出3.公司治理結構健全,運作規范4.股份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5.取得市人民政府出具的非上市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資格確認函6.中國證券業協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1、依法設立。2、存續兩年是指存續兩個完整的會計年度。3、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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