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招標投標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招標代理機構是依法設立、從事招標代理業務并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這里有幾層含義:
(1)招標代理機構的性質既不是一級行政機關,也不是從事生產經營的企業,而是以自己的知識、智力為招標人提供服務的獨立于任何行政機關的組織。招標代理機構可以以多種組織形式存在,如可以是有限責任公司,也可以是合伙等。從我國目前的情況看,自然人一般不能從事招標代理業務。
(2)招標代表機構需依法登記設立,招標代理機構的設立不需有關行政機關的審批,但其從事有關招標代理業務的資格需要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查認定。
(3)招標代理機構的業務范圍包括:從事招標代理業務,即接受招標人委托,組織招標活動。具體業務活動包括幫助招標人或受其委托擬定招標文件,依據招標文件的規定,審查投標人的資質,組織評標、定標等等;提供與招標代理業務相關的服務即指提供與招標活動有關的咨詢、代書及其他服務性工作。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營業場所和相應資金;
(二)有能夠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條件、可以作為評標委員會成員人選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庫、這一規定要求:
(1)無論是哪種組織形式的代理機構都必須有固定的營業場所以便于開展招標代理業務;
(2)有與其所代理的招標業務相適應的能夠獨立編制有關招標文件、有效組織評標活動的專業隊伍和技術設施,包括有熟悉招標業務所在領域的專業人員,有提供行業技術信息的情報手段及有一定的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經驗等等。
(3)應當備有依法可以作為評標委員會成員人選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庫,其中所儲備的專家均應當從事相關領域工作八年以上并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水平。
招標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化工作,有完整的程序,環節多,專業性強,組織工作繁雜,招標代理機構由于其專門從事招標投標活動,在人員力量和招標經驗方面有得天獨厚的條件,因此國際上一些大型招標項目的招標工作通常由專業招標代理機構代為進行。
近年來,我國的招標代理業務有了長足的發展,相繼出現了機電設備招標公司、國際招標公司、設備成套公司等專業招標代理機構,這些機構的出色工作對保證招標質量,提高招標效益起到了有益的作用。但是在招標代理工作中也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特別是招標代理機構的法律性質不明確,長期政企不分,處于無序競爭的狀態;一些招標代理機構為承攬項目無原則地遷就招標人的無理要求,從而損害了投標人的合法權益,違反了招標的公正性原則,影響了招標的質量,甚至給國家和集體財產造成損失。
因此,實踐中迫切需要明確招標代理機構的法律地位,加強對招標代理機構的管理。招標投標法第一次在法律中明確規定了招標代理機構的性質和設立條件,對規范我國招標代理工作將起到促進作用。
根據我國《招標投標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具備有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營業場所和相應資金。
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招標人可自行辦理招標事宜。不具備自行招標能力的,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
實施招標代理時注意: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應與招標人簽訂書面委托合同,并按雙方約定的標準收取代理費,國家對代理費收取標準有規定的,依照國家規定。
擴展資料:
招標注意事項:
1、招標人不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2、就同一招標項目向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提供有差別的項目信息。
3、設定的資格、技術、商務條件與招標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不相適應或者與合同履行無關。
4、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以特定行政區域或者特定行業的業績、獎項作為加分條件或者中標條件。
5、對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采取不同的資格審查或者評標標準。
6、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專利、商標、品牌、原產地或者供應商。
7、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非法限定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組織形式。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招標代理機構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營業場所和相應資金;
(二)有能夠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十三條招標代理機構是依法設立、從事招標代理業務并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規定的。招標代理機構是指依法設立、受招標人委托代為組織招標活動并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
中國是從80年代初開始進行招標投標活動 招標代理機構的,最初主要是利用世界貸款進行的項目招標。由于一些項目單位對招標投標知之甚少,缺乏專門人才和技能,一批專門從事招標業務的機構產生了。
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具備條件的相關法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招標投標活動,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經濟效益,保證項目質量,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招標投標活動,適用本法。
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前款所列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準,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準。
法律或者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的范圍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
第五條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六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招標投標活動不受地區或者部門的限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區、本系統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標投標活動。
第七條招標投標活動及其當事人應當接受依法實施的監督。
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對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依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對招標投標活動的行政監督及有關部門的具體職權劃分,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章招標
第八條招標人是依照本法規定提出招標項目、進行招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第九條招標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的,應當先履行審批手續,取得批準。
招標人應當有進行招標項目的相應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并應當在招標文件中如實載明。
第十條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第十一條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不適宜公開招標的,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第十二條招標人有權自行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委托其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
招標人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其委托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應當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招標代理機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十三條:招標代理機構是依法設立、從事招標代理業務并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營業場所和相應資金;
(二)有能夠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十二條:招標人有權自行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委托其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
3、招標人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其委托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應當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十四條:招標代理機構與行政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不得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益關系。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人委托的范圍內辦理招標事宜,并遵守本法關于招標人的規定。
擴展資料:
招標人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在所有投標被評標委員會否決后自行確定中標人的,中標無效。責令改正,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中標人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的,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轉讓給他人的,違反本法規定將中標項目的部分主體、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轉讓、分包無效,處轉讓、分包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招標代理機構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一、有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營業場所和相應資金;
二、有能夠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三、有可以作為評標委員會成員人選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庫。
《招標投標法》第十三條招標代理機構是依法設立、從事招標代理業務并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
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營業場所和相應資金;
二有能夠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條件、可以作為評標委員會成員人選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庫。
有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營業場所和相應資金
具有能夠編制招標文件的專業力量
具有能夠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