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益性崗位社會保險補貼
按照《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專項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社〔2011〕64號)規定,對就業困難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后補”的辦法。在公益性崗位安排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以及企業(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其他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補貼期限,一般最長不超過3年。
公益性崗位補貼和就業補助的區別
公益性崗位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申報
1、補貼對象及期限
公益性崗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與其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招用的人數,在相應期限內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其中,就業困難人員包括以下人員:
(1)城鎮“4050”人員(申報時女年滿40周歲,男年滿50周歲);
(2)城鎮低保人員;
(3)“雙零”家庭人員;
(4)城鎮特困職工家庭人員;
(5)城鎮殘疾人員;
(6)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正在享受城鎮或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就業困難的被征地農民;
(7)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申報時女年滿35周歲,男年滿45周歲)。
對公益性崗位吸納的“4050”人員、城鎮低保人員、“雙零”家庭人員,在享受兩項補貼期滿后,可相應延長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
2、補貼標準
(1)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公益性崗位為吸納的就業困難人員所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項社會保險費計算,其中醫療保險不含每月醫療救助金5元,個人應繳納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仍由本人承擔。
(2)崗位補貼。崗位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300元。
公益補助是什么
公益補助是什么公益性崗位是指主要由政府出資扶持或社會籌集資金開發的、政府可調控安置并為社會公眾提供服務、涉及民眾公共利益的非盈利性的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務崗位。 符合公共利益的服務類崗位的范圍具體包括:社區文化教育、社區保安、衛生保潔、環境綠化、托老托幼等社區公益性服務崗位。 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類崗位的范圍具體包括:城市交通協管、社區勞動就業協管、公共環境和設施管理維護等由政府投資開發的社會公益性崗位。 公益性崗位補貼是指由街道(社區)或其它經批準的勞務派遣組織安排就業困難和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并對聘用人員實行統一管理、統一發放工資、統一繳納社會保險費、簽訂半年以上勞動合同,由當地財政給予用人單位的補貼。 公益性崗位補貼具體勞動崗位范圍一般包括: ①社區文化教育; ②街道、社區事務協理員崗位; ③社區清潔、社區綠化; ⑤社區公共設施維護等。
什么是公益性崗位,國家有什么政策!
公益性崗位是指由政府投資、政策扶持或社會籌資,以實現公共利益和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為主要目的的非營利性公共管理和社會公益性服務崗位,是對就業困難對象的就業援助措施。主要包括:
(一)政府為投資主體開發的社會公共管理類崗位。包括勞動保障協管員、公共交通協管員、社會保險協管員、社會治安協管員、環境衛生協管員、鄉鎮(村)文化服務宣傳員、街道停車收費員、及“黔人社廳[2009]22號”文件明確的其它公益性崗位。
(二)社區公益性崗位。包括街道、社區(村)開辦的非營利性公共衛生服務、醫療服務、敬老院服務等機構的公益性崗位,以及在街道、社區開發的保潔、保綠、保安及社會化服務的公益性崗位。
(三)機關事業單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管理服務崗位。主要指收發、駕駛、門衛、打字、物業管理、郵政投遞等需要招用編制外人員的機關后勤公益性崗位。
公益性崗位的申請及安置程序
(一)公益性崗位設崗定員遵循因事設崗、以崗定人、按需定員、總量控制、工作量滿負荷、崗位不交叉不重復、崗位數量限額的原則,做到科學安排,充分發揮公益性崗位的作用。
(二)有公益性崗位需求的機關事業單位、街道和鄉鎮要在每年的12月1日前向縣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書面報告開發計劃(包括申報事由、崗位名稱、崗位數量、工作內容、招聘條件、崗位津貼及福利待遇等情況)。
(三)開發計劃經縣就業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匯總審核,分配下達各用工單位,并向社會公開發布。各用工單位必須在12月10日前制定招聘方案報縣就業辦審核通過后,在單位顯要位置張貼招聘方案,然后接受報名、收集申請人相關材料、資格審查、實施招聘等,并對招聘結果負責。
(四)招聘過程確定用人對象應本著面向社會,自愿報名,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和“先特困、后困難”的原則,按照“零就業家庭”失業人員、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再就業優惠證》的“4050”失業人員、其他大齡就業困難對象的先后順序確定聘用人員名單。
(五)聘用人員名單應在單位顯要位置公示,公示期為五天。
(六)公示無異議,用工單位填寫《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審批表》連同相關材料報縣就業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審批,然后用工單位結合單位工作實際對聘用人員實施崗前培訓,合格后簽訂聘用協議上崗。
(七)勞動保障協管員的聘用協議期限為三年,其它公益性崗位的聘用協議期限為一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之規定,鑒于公益性崗位的性質和特點,其聘用協議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公益性崗位,就是國家出錢來買的崗位,如,協管員,就是說歸地方政府管的崗位。
由政府出資開發,以滿足社區及居民公共利益為目的的管理和服務崗位。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困難人員或特殊群體,并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
中央12號文件主要對由政府出資,用來優先安置大齡就業對象就業的社區公益性崗位范圍作了規定。勞動保障部《關于開展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統計的通知》(勞社廳發[2003]4號)對公益性崗位的解釋為:“主要由政府出資扶持或社會籌集資金開發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和服務類崗位”。
從地方的情況看,對公益性崗位范圍規定不一,大致分為政府出資,政府、社會、消費者共同出資,企業出資等形式產生的以安置大齡下崗失業人員為主的崗位。概括起來有三類,一是社區管理崗位,包括社區勞動保障協管員、交通執勤、市場管理、環境管理、物業管理等。二是社區服務崗位,包括社區保安、衛生保潔、環境綠化、停車場管理、公用設施維護、報刊亭、電話亭、社區文化、教育體育、保健、托老、托幼服務等。三是社區內單位的后勤崗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的門衛、收發、后勤服務等臨時用工崗位。
公益性崗位應具有以下特點,即:政府購買崗位或支持、引導多渠道出資,符合公共利益,適合安置大齡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從我省再就業工作實際出發,我們認為,凡是由政府出資或政策扶持,社會籌集資金,企業出資,符合公共利益,政府可調控安置大齡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的管理和服務類崗位都可確定為公益性崗位。各市可以根據上述精神,結合實際進一步明確公益性崗位的范圍。
公益性崗位這項就業援助制度的對象是指大齡下崗失業困難人員,特指男性年滿50 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國有及縣以上集體企業下崗職工、關閉破產企業需要安置的人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1年以上的其他城鎮失業人員,要經縣級以上勞動保障部門審核認定,并在領取的《再就業優惠證》上予以注明。
什么是公益性崗位
公益性崗位是指由政府出資開發,以滿足社區及居民公共利益為目的的管理和服務崗位。公益性崗位一般是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營利性的服務崗位。
公益性崗位主要包括各級政府投資開發的城市公共管理中的公共設施維護、社區保安、保潔、保綠、停車看管等。各級機關事業單位的后勤服務崗位,以及適宜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的其他公益性崗位。
擴展資料:
公益性崗位的種類:
從地方的情況看,對公益性崗位范圍規定不一,大致分為政府出資,政府、社會、消費者共同出資,企業出資等形式產生的以安置大齡下崗失業人員為主的崗位。
概括起來有三類:
一、社區管理崗位,包括社區勞動保障協管員、交通執勤、市場管理、環境管理、物業管理等。
二、社區服務崗位,包括社區保安、衛生保潔、環境綠化、停車場管理、公用設施維護、報刊亭、電話亭、社區文化、教育體育、保健、托老、托幼服務等。
三、社區內單位的后勤崗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的門衛、收發、后勤服務等臨時用工崗位。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公益性崗位
主要包括:社區管理服務崗位;社區安全保衛;社區衛生保潔;公共環境衛生;停車場管理;社區公用設施維護;社區文化、教育、體育、保健、托老、托幼服務等崗位。
公益性崗位是再就業工作中出現的新名詞概念,公益性崗位是指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營利性的服務崗位,包括各級政府投資開發的城市公共管理中的公共設施維護、社區保安、保潔、保綠、停車看管等。各級機關事業單位的后勤服務崗位,以及適宜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的其他公益性崗位。主要是指由政府出資扶持或社會籌集資金開發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和服務類崗位,用來優先安置大齡就業對象就業的社區公益性崗位。
勞動保障部《關于開展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統計的通知》(勞社廳發[2003]4號)對公益性崗位的解釋為:“主要由政府出資扶持或社會籌集資金開發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和服務類崗位”。從地方的情況看,對公益性崗位范圍規定不一,大致分為政府出資,政府、社會、消費者共同出資,企業出資等形式產生的以安置大齡下崗失業人員為主的崗位。概括起來有三類,一是社區管理崗位,包括社區勞動保障協管員、交通執勤、市場管理、環境管理、物業管理等。二是社區服務崗位,包括社區保安、衛生保潔、環境綠化、停車場管理、公用設施維護、報刊亭、電話亭、社區文化、教育體育、保健、托老、托幼服務等。三是社區內單位的后勤崗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的門衛、收發、后勤服務等臨時用工崗位。
基層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崗位及公益性崗位的區別
所謂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包括村官、支教、支農、支醫、鄉村扶貧,以及城市社區的法律援助、就業援助、社會保障協理、文化科技服務、養老服務、殘疾人居家服務、廉租房配套服務等崗位。
在街道社區、鄉鎮等基層開發或設立的相應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部分由政府出資,或由相關組織和單位出資。所安排使用的人員按規定享受相關補貼。
由政府出資開發,以滿足社區及居民公共利益為目的的管理和服務崗位。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困難人員或特殊群體,并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
公益性崗位”是再就業工作中出現的新名詞概念,目前還難以從政策上對其范圍作一明確規定。因此,中央12號文件主要對由政府出資,用來優先安置大齡就業對象就業的社區公益性崗位范圍作了規定。勞動保障部《關于開展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統計的通知》(勞社廳發[2003]4號)對公益性崗位的解釋為:“主要由政府出資扶持或社會籌集資金開發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和服務類崗位”。 從外省市的情況看,對公益性崗位范圍規定不一,大致分為政府出資,政府、社會、消費者共同出資,企業出資等形式產生的以安置大齡下崗失業人員為主的崗位。概括起來有三類,一是社區管理崗位,包括社區勞動保障協管員、交通執勤、市場管理、環境管理、物業管理等。二是社區服務崗位,包括社區保安、衛生保潔、環境綠化、停車場管理、公用設施維護、報刊亭、電話亭、社區文化、教育體育、保健、托老、托幼服務等。三是社區內單位的后勤崗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的門衛、收發、后勤服務等臨時用工崗位。 從上述文件精神和各地實際做法分析,公益性崗位應具有以下特點,即:政府購買崗位或支持、引導多渠道出資,符合公共利益,適合安置大齡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從我省再就業工作實際出發,我們認為,凡是由政府出資或政策扶持,社會籌集資金,企業出資,符合公共利益,政府可調控安置大齡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的管理和服務類崗位都可確定為公益性崗位。各市可以根據上述精神,結合實際進一步明確公益性崗位的范圍。 武漢應該有的,]
如果你參加的是2011年江蘇省統一招考的公益性崗位的話,應該條件相對較好,從他的報名條件可以看出他跟村官性質較類似,他最低要求是全日制大專畢業,崗位是勞動保障協理,工作單位是社區街道辦,待遇是參照當地事業編制的,屬于基層工作,總的來說應該還可以,如果沒有更好的選擇,這也是一份比較好的工作,可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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