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債公司,雖然已合法的組織形式及合法注冊的公司存在,若存在非法拘禁、恐嚇、威脅、故意傷害債務人等討債手段或行為的,屬于非法行為,觸犯刑法相關規定,也是違法行為。
國家堅決杜絕一切形式的損害公民合法權益的非法行為,觸犯刑法的,國家最終會撕破合法外表,將非法行為繩之以法。
另外, 1993年,國家工商總局發布早已發布了《關于停止辦理公、檢、法、司所屬的機關申辦的“討債公司”登記注冊問題的通知》,其中明確提出,要求停止“討債公司”及類似企業登記注冊。
1995年,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也發文禁止這類企業的注冊。
2000年,國家經貿委、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又聯合下發文件,再次明令取締各類討債公司公司,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開辦任何形式的討債公司。
是違法的。
討債公司承辦委托書賬追債,沒有法律依據,缺乏法律賦予的權限和行政強制力,有些討債公司借助威脅恐嚇、哄騙、敲詐等不正當的手段,強行向債務人收取債款,甚至綁架人質,進行暴力危害人身安全等違法犯罪活動,以收取高額報酬。
討債公司的存在,不僅擾亂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正常的生產、工作和生活秩序,危害社會治安,而且助長了地下非法討債活動,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
國家曾三次發文禁止。1993年國家工商總局就發布《關于停止辦理公、檢、法、司所屬的機關申辦的討債公司登記注冊問題的通知》,明確要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立即停止為公、檢、法、司機關申辦的討債公司及類似企業登記注冊;對已經登記注冊的,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通知其立即停止“討債”業務。
1995年,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通知,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開設討債公司。該通知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已登記注冊的經營討債業務的公司企業進行清理,并通知其申請辦理注銷或變更登記,不按本通知辦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
2000年,上述兩部門又一次明令取締各類追債公司,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開辦任何形式的討債公司。2002年,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調整了商標分類注冊范圍,“偵探公司”、“私人保鏢”等新興服務行業紛紛出現在新頒布的“商品和服務商標注冊區分表”中,但追債公司仍在禁止之列。
擴展資料:
討債,指主要為委托人或機構如銀行或信用卡公司進行討債活動。即為討債公司,另一個較為文雅的稱呼為帳務催收、信用管理、資產管理公司等,臺灣的一些征信社亦有討債的服務。這些活動不一定是合法進行的;但由于舉證困難及政府無意監管或監督不力等原因,因此,這些機構仍然存在,而且還有不少新的公司出現。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討債
目前中國還沒有一家合法的“催債公司”,所謂的“討債公司”,靠的無非是游離于法律之外的一些非正當手段,胡攪蠻纏算是好的,比如不斷電話討債、登門討債,讓你的生活遭受嚴重干擾,不得不就范。
而最為惡劣的,是一些“討債公司”靠流氓地痞來威脅債務人,為追討債務,討債公司則通過暴力威脅、毆打、限制人身自由等不法手段強行索債,甚至采取綁架手段逼債務人還款,大肆實施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造成新的社會問題。
從1993年起,國家工商總局就發布了《關于停止辦理公、檢、法、司所屬的機關申辦的“討債公司”登記注冊問題的通知》,其中明確要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立即停止為公、檢、法、司機關申辦的“討債公司”及類似企業登記注冊;對已經登記注冊的,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通知其立即停止“討債”業務。
1995年,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下發了《關于禁止開辦“討債公司”的通知》。
2000年,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又聯合下發了《關于取締各類討債公司 嚴厲打擊非法討債活動的通知》,明令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開辦任何形式的“討債公司”從事討債業務。
一些大中城市和東南沿海開放地區相繼出現了多種形式的“討債公司”,有的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經營討債業務;有的則是以經營其他業務名義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或經有關部門批準,而實際經營討債業務;還有的未經登記注冊,也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私自開展討債業務。
討債公司不合法。
工商部門曾明確表態,目前不會給討債公司、討債人注冊辦照。
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也聲稱,討債人還不是國家承認的職業。
1993年國家工商總局發布的《關于停止辦理公、檢、法、司所屬的機關申辦的“討債公司”登記注冊問題的通知》,其中明確要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立即停止為公、檢、法、司機關申辦的“討債公司”及類似企業登記注冊;對已經登記注冊的,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通知其立即停止“討債”業務。
1995年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和當時的國家經貿委又聯合發文禁止各種以討債為名義的企業進行工商注冊。
5年后,國務院三部門又一次明令取締各類追債公司,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開辦任何形式的討債公司。
討債,指主要為委托人或機構如銀行或信用卡公司進行討債活動。即為討債公司,另一個較為文雅的稱呼為帳務催收、信用管理、資產管理公司等,臺灣的一些征信社亦有討債的服務。
這些活動不一定是合法進行的;但由于舉證困難及政府無意監管或監督不力等原因,因此,這些機構仍然存在,而且還有不少新的公司出現。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_討債
催收欠款,應該找債務人,而不是到債務人單位,以此為債務人形成壓力甚至恐慌,同時影響單位的正常生產、工作秩序,屬于軟暴力,是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參照:
一、“軟暴力”是指行為人為謀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響,對他人或者在有關場所進行滋擾、糾纏、哄鬧、聚眾造勢等,足以使他人產生恐懼、恐慌進而形成心理強制,或者足以影響、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影響正常生活、工作、生產、經營的違法犯罪手段。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