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滿足一定條件,股東可以更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人是組織,股東不能更換法人。若公司章程沒有特別規定,一般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時,股東可以更換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七條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條
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
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如今,無論是辦理什么事情都離不開相關材料的提交,在變更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的時候,更是需要提供一些材料,否則的話是無法進行法人變更的。
一、有限責任公司法人變更需要哪些材料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法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新法定代表人的主體資格證明,包括任職證明、身份證等;
(二)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股東會通過變更的決議或者決定;
(三)公司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二、有限責任公司變更法人和股東后還有責任嗎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法人和股東時應就債務問題進行處理,變更后發生的法律責任由變更后的法人自行承擔。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三條規定,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三、有限責任公司法人變更流程有哪些?
(一)領取企業變更申請書(企業營業執照發證機關)
(二)工商受理、發照:(企業營業執照發證機關)
1、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加蓋公司公章)
3、公司變更登記審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記表(加蓋公司公章)
5、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情況表(如法人擔任執行董事或董事長時要填寫)(加蓋公司公章)
6、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正本可在領取新的營業執照時收回)7、股東會決議(蓋上公司公章)
8、新法人身份證明(復印件蓋上公司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9、舊法人的免職證明及新法人的任職證明(蓋上公司公章)受理后第二天起7個工作日領取。
(三)組織機構代碼證變更
1、原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
2、新法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3、新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4、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5、組織機構代碼證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四)國、地稅變更
1、原國、地稅稅務證正、副本
2、新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3、新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4、新法人身份證明(復印件蓋上公司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5、國、地稅稅務變更申請表(加蓋公司公章)
(五)相關許可證也須到發證機關辦理變更。
有限責任公司在進行法人變更的時候,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對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文件以及新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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