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辦理公證繼承股權?
辦理股權繼承公證先到公證處領取一張《公證申請表》并填寫好,然后帶齊被繼承人的身份證明、遺囑原件、遺產產權證明等材料到公證處申請公證,公證員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審查通過的,制作遺產公證書并發放給當事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八條
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身份、申請辦理該項公證的資格以及相應的權利;
(二)提供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備,含義是否清晰,簽名、印鑒是否齊全;
(三)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
繼承公證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繼承公證需要以下這些材料:
一、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需提供公安機關或醫院出具的證明,如:死亡人員銷戶后的人口信息表、醫院的死亡證明。
二、被繼承人財產范圍的證明。如:房產證、存折、存單、股權、知識產權、股票、基金、公積金、保險金等能夠證明被繼承人的財產范圍的證據材料。
三、繼承人的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戶口簿、獨生子女證、婚姻關系證明等。
四、親屬關系證明。
五、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由放棄繼承的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
六、遺囑繼承的,應當提供合法、有效的遺囑。
被繼承人所留遺產的產權證明,如房產所有權證書、銀行存款單、股票號碼與數額等。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的,當事人應提交遺囑原件。當事人與被繼承人關系的證明代位繼承人申辦公證的,還應提供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以及本人與繼承人關系的證明。公證機關辦理繼承權公證,應當重點審!
遺產繼承公證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后,確定其繼承人的程序,其意義就在于確認繼承人法律地位,證明繼承人繼承權的合法性,以及繼承過程和結果是否合法。遺產繼承公證可以使遺產繼承合法化,可以減少遺產繼承過程中不必要的糾紛,有效保護繼承人的合法權益,遺產繼承具有較強的執行效力。
遺產繼承公證的辦理流程是怎么樣的?
1、雙方需要攜帶辦理遺產公證的材料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2、公證申請被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遺產的內容,遺產處分的財產的權利進行證明,辦理公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八條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身份、申請辦理該項公證的資格以及相應的權利;
(二)提供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備,含義是否清晰,簽名、印鑒是否齊全;
(三)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
辦理股權繼承公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1)當事人的身份證明。
(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3)親屬關系證明。
(4)出資證明;
(5)股東名冊;
(6)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的公司章程;
(7)公司資產的評計報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七條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
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后,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并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
股權繼承公證是怎么樣的
一、股權繼承公證是怎么樣的 1、根據《公司法》第75條,“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首先需要查看下公司章程對股東資格的繼承問題是否有作出約定,如果沒有作出規定,則繼承人對股東資格享有法定繼承權。 2、繼承公證 除了提交一般財產繼承的材料外,由于股權繼承的特殊性,還應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1)出資證明; (2)股東名冊; (3)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4)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的公司章程; (5)公司資產的評估報告。 3、到工商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三、股票繼承1、繼承公證 需提供的材料參見前面房產繼承的繼承公證2、憑繼承權公證書到證券營業部辦理股票過戶手續 如果繼承者從未開立過股票賬戶,應先開立賬戶,如果不想另行開戶,可通過賣出所繼承的股票兌現為資金,然后以取出現金的方式 4、實現繼承的權利和權益。
二、辦理股權繼承公證所需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即全部合法繼承人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火化證、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戶口注銷證明。 3、親屬關系證明。由死者單位出具,列出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情況。 4、數繼承人中有放棄繼承權的,應提交其放棄繼承權聲明書;異地需提交經公證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本地的應到公證處發表聲明。 5、若繼承人中有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權人的死亡證明及合法繼承人的情況證明。 由于股權繼承的特殊性,還應要求當事人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6、出資證明; 7、股東名冊; 8、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的公司章程; 9、公司資產的評計報告。三、股權繼承公證費用多少 《公證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辦理法定繼承權公證,由被繼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遺產所在地公證處管轄。 股權繼承公證屬于財產繼承公證,所需費用標準如下: 1、受益額20萬以下的部分,按1.2%收取; 2、超過20萬不滿50萬的部分,按1%收取; 3、超過50萬不滿500萬的部分,按照0.8%的收取; 4、超過500萬不滿1000萬元的部分,按0.5%收取; 5、超過1000萬的部分,按0.1%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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