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司上市的條件是什么?
公司法的規定如下:\x0d\x0a第一百五十一條 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證券管理部門批準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x0d\x0a第一百五十二條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x0d\x0a(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準已向社會公開發行;\x0d\x0a(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五千萬元;\x0d\x0a(三)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后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x0d\x0a(四)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于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五以上;\x0d\x0a(五)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x0d\x0a(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上市要達到什么標準
公司上市的標準具體如下:
1、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準,其股票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低于5000萬元;
3、開業時間三年以上,近三年連續盈利;
4、持有面值1000元以上的股東不少于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
5、公司股本超過4億元的,向社會公開發行的比例超過15%;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上市公司是指所公開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準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準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上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并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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