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什么
公司法第二十五條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 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范圍; (三) 公司注冊資本 ;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 公司法定代表人 ;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有限責任公司的章程應當有哪些內容
《 公司法 》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 公司名稱 和住所; (二) 公司經營范圍 ; (三) 公司注冊資本 ;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 公司章程 上簽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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