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導致清算的原因不同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營業(yè)期限屆滿、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解散事由出現(xiàn)、股東會決議解散、被吊銷執(zhí)照或責令關閉等等;破產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資不抵債,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眨屹Y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等等。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fā)現(xiàn)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區(qū)別如下:
1、破產是資不抵債的情況下必須走的法律程序,而解散,只要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guī)定且不符合破產的要件,就可以解散。
2、解散時也要經過債務清算,如果資產大于債務,就是解散。如果資產小于債務,則為破產。
3、破產主要是出現(xiàn)在一些資不抵債的情況,到時候只能通過法律程序來進行償還的,而解散指的是還有一絲的希望。
解散的條件有:
1、公司章程約定的經營期限到期,且股東決定不繼續(xù)經營。
2、全體股東協(xié)議終止經營,可以解散。
3、出現(xiàn)了不能法定的繼續(xù)經營的情況,如繼續(xù)經營無法實現(xiàn)公司的目的,經全體股東協(xié)商可以解散。
擴展資料:
公司解散程序:
公司解散程序是終止公司權利和義務,取消公司法人主體資格的法律行為.即公司實體不再存在的法律行為。公司解散主要分自愿解散和強制解散。
自愿解散是指公司基于自己的意思而自愿進行的解散,強制解散是法律或政府主管機關強制公司進行的非自愿性質的解散公司解散原因有:
(1)公司存續(xù)期屆滿,只要章程成立法規(guī)定公司存續(xù)期的,…旦期限屆滿,除公司依法申請延長存續(xù)期外,公司必續(xù)解散。
(2)公司設立的宗旨已實現(xiàn)或公司經營業(yè)務已完成。
(3)股東全體同意或股東大會作出解散的決議。
(4)股東過少,不是法定人數(shù)。
(5)公司和其他公司合并而解散原公司。
(6)公司破產。
(7)因法院裁決或政府主管機關的行政命令。
(8)公司遇到重大損害或經營特別困難時向法院提出申請。公司解散程序因解散是否自愿而不同。
自愿解散程序為:
(1)股東大會作出決議,而且該決議要以重度特別決議進行。
(2)董事、監(jiān)察人申請解散登記。一旦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在解散開始一定時期內,董事和監(jiān)察人要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進行解散登記,一經政府主管部門核準登記,解散即正始生效。
如果董事和監(jiān)察人沒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解散登記,政府主管部門可根據(jù)職權或利害關系人請求,撤銷公司設立登記。
強制解散程序為:
(1)董事會通知股東。在公司解散開始后,除破產原因外,董事會應立即公告通知股東并以專函形式通知記名股東。若因為破產原因而解散,由法院出具公告說明。
(2)董事、監(jiān)察人申請解散登記。非破產原因而解散,董事、監(jiān)察人同樣應向政府主管機關申請解散登記,因破產原因而解散,由法院依職權進行破產登記。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公司解散
百度百科-公司破產
什么情況下公司財產清算
什么情況下公司財產清算,清算公司財產一般是在公司破產的時候開始清算的,此時相關的機構就會指派人去清算,這里面是有一些相關流程的,下面為大家分享什么情況下公司財產清算。
什么情況下公司財產清算1一、一般什么情況下公司財產會清算
公司清算指公司解散時,為終結現(xiàn)存的財產和其他法律關系,依照法定程序,對公司的財產和債權債務關系進行清理、處分和分配,以了結其債權債務關系,從而消滅公司法人資格的法律行為。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須經過清算程序。
清算是指非因破產原因而在破產程序之外進行的清算,即公司的解散清算。公司因下列情形而解散的:
(一)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解散事由出現(xiàn);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四)股東請求而被司法解散
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xiàn)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
二、公司強制清算的情況
公司清算是基于公司面臨終止的情況下發(fā)生的。公司終止的原因有兩種,一種是公司的解散,另一種是公司的破產,即公司基于宣告破產而終止。這兩種情況下都會引起公司的清算,只是清算組織和清算程序存在不同。
強制清算主要指在公司自行清算無法啟動時,通過公權力的介入而開始的一種解散清算。現(xiàn)行法律規(guī)定,主要指通過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開始清算。
(一)提請強制清算的主體:債權人和公司股東;
(二)強制清算啟動事由:逾期不成立清算組的;故意拖延清算的;違法清算可能嚴重損害債權人和股東利益的。
三、公司破產投資人的錢怎么辦
公司由于經營不善負債累累,不能繼續(xù)正常運轉時,不是公司主動向法院申請破產,就是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公司破產。當公司破產時,對投資人而言,最值得考慮的問題是,還能不能收回投資的資金。
當公司破產時,投資人想要收回風險投資的資金的,就只有積極參加公司破產清算了。
通常,只要公司破產清算,清償債務后,仍有財產剩余的,投資人可以全部或部分收回投資;要是公司破產清算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投資人就無法收回投資了。
什么情況下公司財產清算2一、什么條件下公司要做清算
公司解散后,要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清償公司的債務,如果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債務的,公司要進行破產清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xiàn);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條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xiàn)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
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fā)現(xiàn)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二、企業(yè)破產債務償還順序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yī)療、傷殘補助、撫恤金,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本醫(y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除前項規(guī)定之外的);
(三)普通破產債權。如果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職工工資、清算費用、社保費用和法定補償金并清繳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股東投資的比例分配財產。清算期間公司存續(xù),但是不得開展與清算活動無關的任何經營活動且財產在清償前不得將財產非給股東。
什么情況下公司財產清算3一、股東會決定解散公司;
股東會決定解散公司時,其原因往往多種多樣。比如營業(yè)期限已滿、股東數(shù)量減少不再滿足相關要求等。
二、公司宣布破產倒閉;
公司破產是指公司的資產不足以抵債,財務呈現(xiàn)負數(shù)值的情況。因此,企業(yè)破產一般需要達到兩個條件,即經營嚴重虧損、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眨唵蝸碚f就是公司一直虧本而且最終沒錢還債。
三、政府命令解散公司;
一般情況下,公司有違法行為或者有危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出現(xiàn)時,政府才會要求解散。常見的情形有:抽逃和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公司注冊時隱瞞相關信息,以及出租、偽造、出借營業(yè)執(zhí)照等,以及其他違法行為。政府在要求公司解散時,常見的處理方法有:勒令關閉、停產、停辦,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條 公司經營管理發(fā)生嚴重困難,繼續(xù)存續(xù)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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