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怎么分配合理
法律分析:可以把股權首先分成資金股權部分和經營管理股權部分。為保證創業者擁有對公司的控制權,創始人最好具有絕對控股權,能達到67%以上的股權最好,達不到這個比例,也得超過50%以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權如何分配
股權分配按照所持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持股多少,比例就有多少,持股越多,比例越高,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比例還可以各個股東之間協商確定,公司股權分配比例按照所持股份進行分配。上市公司的股權比例還可以通過收購的方式來不斷提升,甚至可以達到控股的股權比例,但是如果通過收購方式增加股權的,法律另有規定,收購達到百分之三就要公告,收購達到百分之三十,就要對其他股東的股權公告收購不按照持股份額來確定。
另外,公司股權持有人分配方面,科學的股權架構一定是由創始人、合伙人、投資人、核心員工這四類人掌握大部分股權的,無疑,這四類人,對于公司的發展方向、資金和管理、執行起到了重要作用,創始人在分配股權時,一定要照顧到這些人的利益,給予他們一定比例的股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十二條【股東的表決權】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公司如何分配股權
公司股權包括絕對控股型和相對控股型,具體分配比例應根據股東出資金額或者出資方式來確定。另外,股權分配應基于保證創業者擁有對公司的控制權和要實現股權價值的最大化這兩個方面來考慮。以下由編輯為您介紹公司如何分配股權以及相關知識,一起來看看吧。一、公司如何分配股權 公司股權分配應該按照創建公司是每個人的出資金額或者出資方式來認定,有人為技術入股應當適當增加股份,有人為資金入股,應當出資份額,份額大的應適當增加股份,參加經營的也應當適當增加股份,股份分配好后要在合同上寫明股份比例,每個人的出資方式和所應當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企業股權結構:絕對控股型,創始人67%的股權,合伙人占18%的股權,預留團隊股權15%,最后還是老板拍板;相對控股型,創始人占51%的股權,合伙人加在一起占34%的股權,員工預留15%的股權,其他絕大部分事情還是老板就能拍板;不控股型,創始人占34%的股權,合伙人團隊占51%的股權,激勵股權占15%。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一條禁止關聯交易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股東人數,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第七十八條 發起人的限制,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二、公司股權分配需注意哪些事項 股權安排要避開這三大硬傷:過于分散、過于平均、名不副實。 1、過于分散。例如一些公司有十幾個股東甚至更多。如果這種情況發生在公司已經融資融到C輪D輪時屬于正常。但有些公司處在天使輪,甚至是在公司非常早期的時候就有很多的股東,而且股東有個人、有機構,這種情況下對一個創業公司做大來說是比較的困難的。 一方面,《公司法》對小股東有一些保護。在公司做決策簽署文件時就可能會出現僵化的局面。雖然小股東手里的股份非常少,但很多事情上仍然要征得他們的同意。如果一些小股東采用不簽字或是其他不配合的手段來訛詐大股東時,可能導致局面僵化。 另一方面,公司的股東比較多時,溝通協調成本會增加,甚至會涉及到一個比較復雜的博弈局面。例如幾個股東股份加在一起能夠過半數,或者說在投票的時候形成優勢地位就會產生很多復雜的局面。當有這種復雜局面出現時,就有誘使創業公司里的各方利益產生博弈。—但這種內斗事件出現都會影響公司的發展。所以股權設計有一個重要的原則是要減少簡化博弈的局面。 2、過于平均。很多時候過于平均并不是公司的創始人想這樣安排,恰恰是因為開始的時候大家對于各自的貢獻沒有辦法準確的去評估,這個時候可能就形成分配股權比較平均的情況。股權分配平均,常見于創始人之間很熟悉,如老同學、老同事。在分配股權的時候常常因為面子上好看而選擇平均。在公司啟動初期大家容易談成一個共識,覺得都很容易都把公司注冊起來。 但之后,隨著公司的不斷的發展,就會暴露出較大的問題。最典型的是在公司發展過程中,每一個人能力的變化不同,對公司的貢獻不同,會導致有人覺得不公平,從而引起公司內部矛盾,影響公司發展。最主要的影響是在投票決策方面,容易導致決策層面的復雜。 3、名不副實。這種情況涉及了很多方面,例如工商登記跟公司實際約定不符。包括公司股權上存在代持的情況,但在工商登記上沒有體現出來,或者在公司剛開始注冊的時候只有兩個人持股,之后其他人陸陸續續的加入進來,這種情況下股權應該做一些調整。如果他們沒有及時進行調整,就會出現在工商登記上只有兩個股東,但實際上還有其他人持有公司股權。 名不副實在一個階段內是可以接受的,但前提是大家一定要有書面的約定。這點是很多公司會忽視的,因為公司在一個階段會進入高速發展的時期,進入高速發展時期以后,大家可能精力不會放在這個方面。一般情況下,公司內部可能會有一個約定,但這個約定可能不是一個非常準確的文件,容易造成大家誤解。例如關于給股份的問題,這個股份是公司融資以后還是公司融資前給?這其中就會有很大的差異。三、公司股權分配的關鍵是什么 1、保證創業者擁有對公司的控制權。 創始人最好具有絕對控股權,能達到67%以上的股權最好,達不到這個比例,也得超過50%以上,因為公司需要有一個能夠拍板的領導者,這樣才能更好地把握公司的發展方向,也能激發團隊做大企業的信心和動力。 2、要實現股權價值的最大化(吸引合伙人、融資和人才)。 俗話說“財散人聚”,股權就代表著未來的財,散一部分股權,才能聚起來優秀的合伙人和人才。 因為相較于固定的薪資,股權更具有長遠的投資價值。一般來說,隨著公司的發展壯大,合伙人手中的股權很有可能會翻好幾倍,遠不是固定薪資可以比擬的,創業者可以以此來說服和吸引優秀人才。 以上是由我為您介紹的關于公司如何分配股權的相關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公司股權分配應根據每個股東出資比例或者出資方式的具體情況來確定,不能過于分散,也過于平均和名不副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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